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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B、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是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任何阶段提出 C、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判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题目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B、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是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任何阶段提出
C、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判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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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权异议,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对于执行管辖的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异议成立的,则应当移送案件

C.若对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当事人可以向该院申请复议

D.在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期间,不停止案件的执行


正确答案:D
D。A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出异议,因而错误。注意该时间的起算点是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而非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考生应当注意区分。B项,人民法院若认为异议成立,则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与诉讼案件中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不同。C项中当事人对法院驳回其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C项错误。D项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以及不服裁定的复议期间中,均不停止案件的执行,考生应当注意把握。

第2题: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太阳食品公司拟对该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该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太阳食品公司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B.人民法院对太阳食品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C.太阳食品公司对该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间,应停止执行,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ABC
考查的知识点是管辖权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正确答案为ABC。

第3题:

司法考试管辖权异议

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当事人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
  • 一审开庭前,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未生效之前,法院不应当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 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对该裁定再审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你好,答案为ACD。《民事诉讼法》未规定级别管辖的管辖权异议,但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7月3日《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肯定了对级别管辖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因此A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通常是在答辩期间,B选项中是在一审开庭前提出,所以应当考虑到是以上法条所涉及的情形,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仍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异议成立的,法院不能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因此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二)项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经济审判规定》第4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如对管辖权有争议,在争议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人民法院均不得对案件作出判决。对抢先作出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违反程序为由撤销其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自己提审。所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裁定,上诉期为 10 日,上诉期内裁定尚未生效,法院不得进入实体审理。因此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可以再审的裁定,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影响案件审理,D 选项正确。
 

第4题:

关于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权异议,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对于执行管辖的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异议成立的,则应当移送案件
C:若对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当事人可以向该院申请复议
D:在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期间,不停止案件的执行

答案:D
解析:
A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异议,因而错误。注意,该时间的起算点是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而非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考生应当注意区分。B项,人民法院若认为异议成立,则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与诉讼案件中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不同:C项中当事人对法院驳回其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C项错误:D项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以及不服裁定的复议期间中,均不停止案件的执行,考生应当注意把握。

第5题:

下列民事诉讼裁定中,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A、不予受理

B、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C、驳回起诉

D、中止或终结诉讼


参考答案:ABCD

第6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正确答案:ABC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谓管辖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因此可知A、B、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2款和《经济审判执行规定》第5条的规定,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若不服,可以提起上诉。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C项。

第7题: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B.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起诉

C.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权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C

第8题:

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管辖权异议,既包括对案件的地域管辖提出异议,又包括对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B.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一律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一律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正确答案:D
对管辖权异议只能提起上诉而不能申请再审。见《民诉意见》第188条、第208条规定。

第9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B.追加的共同原告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追加的共同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D.被告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参考答案:AC

第10题:

下列关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
B.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C.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D.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承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故A选项说法正确。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均可以行使管辖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学\法/网|根据《民诉意见》第305 条的规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44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据此可知,C选项错误。默示接受管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二是被告出庭应诉答辩。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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