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估价师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将其开发建设中的一幢综合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该在建工程的抵押价值。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在实地查勘时获知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已封顶,后续建设工程正在进行,建安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65%,拟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一种估价方法。请问: 1.假设开发法的估价前提有哪几种?本次估价应选择哪种估价前提? 2.在各种不同的估价前提下,假设开发法的测算主要有哪些差别?

题目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将其开发建设中的一幢综合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该在建工程的抵押价值。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在实地查勘时获知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已封顶,后续建设工程正在进行,建安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65%,拟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一种估价方法。请问:
1.假设开发法的估价前提有哪几种?本次估价应选择哪种估价前提?
2.在各种不同的估价前提下,假设开发法的测算主要有哪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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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拥有一幢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城市综合体,有酒店、商业、办公和住宅多种类型物业,该综合体于2013年7月底竣工后商业和办公对外出租,酒店自营,住宅销售。2015年9月,甲公司以该综合楼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2017年7月甲公司偿还了全部银行贷款后,决定出售该综合体未出租的办公和商业用房,再次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第一次估价优先选用的估价方法是( )。

  A.收益法和成本法
  B.比较法和成本法
  C.收益法和假设开发法
  D.收益法和比较法

答案:D
解析:
该综合体商业和办公对外出租,酒店自营,住宅销售,适宜选择比较法和收益法估价。

第2题:

某写字楼在建工程已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各项规划建设许可,目前土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房屋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均未动工。该在建工程因债务纠纷拟被人民法院拍卖,甲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对该在建工程进行评估,为拍卖提供价格参考依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参加竞买,计划竞得后将主体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按照原规划续建完成,室内外装饰装修和设备重新设计施工,为此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最高竞买价格。甲、乙两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均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评估价值差异较大。
请问:造成两个估价项目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答案:
解析:
造成两个估价项目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因素主要有:(1)估价目的不同。甲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甲公司)的估价目的是强制拍卖目的,乙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乙公司)的估价目的是投资竞买目的。估价目的不同评估出的价值肯定有差异。
(2)价值类型不同。甲公司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乙公司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投资价值。投资价值与市场价值区别在于前者由于不同的投资者可能在品牌、开发成本、运营费用等方面的优势不同,纳税状况不同,风险偏好不同,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预期或信心不同。
具体表现在:即使评估投资价值与评估市场价值的方法相同,主要估价参数的选取也是不一样的。价值类型不同则评估价值肯定有差异。
(3)价值时点不同。甲公司评估的价值时点是法院委托之日,乙公司评估的价值时点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之日。价值时点不同则评估价值也会有差异。
(4)估价原则不同。甲公司评估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乙公司评估则不必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估价原则不同则评估价值也会有差异。

第3题:

甲公司为购买某在建工程项目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估价结果为7500万元。购得该项目后,甲公司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该项目重新开工半年后,甲公司为筹措资金拟以该在建工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抵押价值,估价结果为9000万元。

请问:若上述两个估价结果均是合理的,产生两者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估价时点不同。乙估价机构评估在建工程的估价时点与丙估价机构评估估价对象抵押价值的估价时点相距半年以上,由于时间的变化,房地产市场行情会发生变化,房地产价值也会发生变化。
2.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不同。乙估价机构的估价目的是转让目的,评估的是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而丙估价机构的估价目的是抵押贷款目的,评估的是估价对象的抵押价值,仅就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不同而言,两个价格之间会有差异。
3.设计方案变更。由于甲公司修改了原设计方案并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估价对象用途、规模均有可能发生了改变,仅从改变设计方案角度看,改变前后价值也会有差异。
4.购买后投入建设资金。项目购买后投入建设资金建设半年,估价对象价值与购买价值会有差异。    

第4题:

甲公司拥有一幢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大型综合楼,有商业、办公和住宅多种类型物业,该综合楼于2010年7月底竣工后对外出租。2012年9月,甲公司以该综合楼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2014年7月甲公司偿还了全部银行贷款后,决定出售该综合楼六层的部分办公用房,再次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请问:两次估价的估价基本事项具体有哪些不同?估价原则有哪些不同?


答案:
解析:
1.估价基本事项是指估价目的、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和价值类型。
(1)估价目的:第一次估价的估价目的是抵押贷款评估,第二次估价的估价目的是转让估价;
(2)价值时点:第一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是2012年9月,第二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是2014年7月;
(3)估价对象:第一次估价的估价对象是该综合楼整体,第二次估价的估价对象是该综合楼六层的部分办公用房;
(4)价值类型:第一次估价的价值类型是抵押价值,属于非市场价值中的谨慎价值,第二次估价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
2.第一次估价的估价原则中有谨慎原则,第二次估价评估的是市场价值,则其估价原则除了没有谨慎原则外,其他应遵循的原则与第一次估价相同。

第5题:

甲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对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进行评估,房地产估价师张某具体负责该估价项目,拟采用假设开发法和成本法进行测算。
下列不属于假设开发法的估价前提的是( )。

A.业主自行开发前提
B.自愿转让开发前提
C.被迫转让开发前提
D.业主被迫开发前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假设开发法确定估价对象市场价值。假设开发法估价前提有3种,即业主自行开发前提、自愿转让开发前提和被迫转让开发前提。

第6题:

本次估价背景情况如下:
估价对象为一宗商业用途的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至估价时点已停工3年,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万m2。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以下为该房地产抵押估价技术报告中“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内容片段:
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1999),主要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因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具有开发潜力,宜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故可以采用收益法测算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估价对象成本造价等资料较为齐全,故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因此,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假设开发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估价方法。
2.假设开发法是预测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然后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本次估价目的是在建工程抵押,所以在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按自愿转让前提进行估价。
3.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合适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且成本造价资料较为齐全,故可采用收益法、成本法估算估价对象开发宪成后的价值。
4.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本次具体采用房地分估、综合计价的方式进行估价,用市场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并估算在建工程于现状条件下的房地合一价格。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在建工程项目造价资料等据实测算。
由于估价对象已停工3年,故在成本法估价中应考虑其折旧因素。


答案:
解析:
1.不能因为估价对象成本造价等资料较为齐全,就得出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的结论。本估价对象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是因为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其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开发利润等可通过测算其重新购建价格得出。
2.本次估价在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按自愿转让前提进行估价不对。由于本次估价目的是在建工程抵押,所以存在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需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风险,因此在采用假设开发法时应按强制转让前提进行估价。
3.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在建工程项目造价资料等据实测算不正确。
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时,应根据重新取得该在建工程建筑物的必要支出或重新开发该在建工程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来测算其价格。
4.由于估价对象已停工3年,故在成本法估价中应考虑其折旧因素这句话不对。折旧是从建筑物正式竣工之日以后才会存在,所以估价对象虽已停工3年,但该工程仍属于新开发的房地产,在成本法估价中不应考虑其折旧因素。

第7题:

某房地产估价机构于 2012 年 7 月 1 日接受委托评估一宗在建工程的转让价值,估价委托合同约定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为 2012 年 7 月 10 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进行了实地查勘,估价作业期间恰逢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 2012 年 7 月 6 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请问:采用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估价时,是否需要考虑利率调整的影响?如是,哪些参数应当考虑利率调整的影响?


答案:
解析:
(1)用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估价时,需要考虑利率调整的影响。
 
 理由:价值时点在利率调整之后。在成本法估价中,投资利息应该按照新调整的贷款利率计算。
  
(2)假设开发法估价中,如采用静态分析法估价,后续开发投资利息应该按照新调整的贷款利率计算,如采用动态分析法估价,折现率体现了资金的利率和开发利润率两部分。其中,利率应为新调整的贷款利率。

第8题:

近期,某城市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房地产成交量明显萎缩,住宅市场价格出现下跌趋势,某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接了该市一处住宅小区在建工程的房地产抵押业务,请问:结合该市房地产状况,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该在建工程的抵押价值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答: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运用假设开发法时应特别注意:
(1)预测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宜谨慎。
(2)开发费用可能发生变化。
(3)开发周期可能延长。
(4)开发和销售税费构成内容及税费率可能发生变化。
(5)折现率或利润率水平可能发生变化。

第9题:

甲公司拥有一宗登记用途为工业的房地产,建成于2004年,现状用于商业,于2007年作为抵押物申请了抵押贷款。现甲公司拟以该宗房地产再次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再次抵押价值。经调查,该宗房地产不存在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该宗房地产的再次抵押价值为( )。

A、首次抵押时的价值-首次抵押贷款余额
B、再次抵押时的价值-首次抵押贷款余额
C、再次抵押时的价值-已抵押贷款金额/贷款成数
D、再次抵押时的价值-已抵押贷款余额/贷款成数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抵押估价的法律规定。再次抵押价值=再次抵押时的价值-已抵押贷款余额/贷款成数。

第10题:

某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评估一宗在建工程的转让价值,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当分别采用动态分析法和静态分析法进行估价时,估价过程有哪些区别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转让估价的常用方法。动态分析法与静态分析法的3大区别:
(1)对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和开发完成后的价值的测算,在静态分析法中主要是根据价值时点(通常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作出的,即它们基本上是静止在价值时点的金额。而在动态分析法中,是模拟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预测它们未来发生的时间以及在未来发生时的金额,即要进行现金流量预测。
(2)静态分析法不考虑各项收入、支出发生的时间不同,即不是将它们折算到同一时间上,而是直接相加减,但要计算投资利息,计息期通常到开发完成之时,既不考虑预售,也不考虑延迟销售;而动态分析法要考虑各项收入、支出发生的时间不同,即要先把它们折算到同一时间上,然后再相加减。
(3)在静态分析法中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都单独显现出来,在动态分析法中这两项都不显现出来,而是隐含在折现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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