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题目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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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邓某原是K制药公司的技术主管,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其后K公司得知此事,向邓某质问,邓某表示自愿退出Y公司,承诺5年内不再担任其他制药公司的技术人员或提供相关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是Y公司的副经理,且Y公司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对于邓某与Y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邓某和Y公司均不构成竞业禁止义务

B.邓某和Y公司共同行为构成竞业禁止义务

C.Y公司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D.邓某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正确答案:D

第2题: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正确答案:AB
[考点]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处罚程序
[解析]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根据《行诉解释》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如果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法院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决定合并审理。选项A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
多选1.AB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s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此.行政机关对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在处以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时,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3万元的罚款决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选项B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昕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据此,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适用于三种情形:(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较大数额的罚款。但如果当事人对于这三类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没有主动组织听证的义务。此外,考生要特别注意对法条记忆的准确性,当事人对子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有权要求听证,对于暂扣许可证的元权提出听证要求,因此选项C错误。如该选项改成“某省建设厅作出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甲公司要求听证的,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则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条确定了行政处罚法上“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是指“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而“再罚”是指“两次以上罚款”。本题中,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3万元。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选项D错误。

第3题: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安全事故。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2万元处罚决定。关于省建设厅和市安全局作出行政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应当组织听证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作出罚款2万元决定

C.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收缴2万元罚款

D.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未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参考答案:D

第4题:

邓某是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下列关于邓某与甲机构之间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邓某可以以甲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
B:邓某在执业活动中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C:在执业过程中委托人因过失给邓某造成损失,甲机构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请求
D:邓某可以直接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由甲机构出具发票
E:邓某可以与甲机构协商其应得的报酬

答案:A,B,C,E
解析:

第5题: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苏某因为多次违规驾驶被交通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在履行期过了3个月后经交通部门多次催告苏某仍然没有去缴纳罚款,交通部门遂通过银行强制划拨了苏某账户5000元
B.司机小李因为闯红灯被现场执法交警甲当场拦下,甲随即对小李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而我国法律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C.刘某在购买毒品的时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随后将其移送到法院,法院依法对刘某判处5年有期徒刑
D. A省乙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白某,白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A省建设厅依法作出暂扣乙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的决定


答案:D
解析:
解答本题需要清楚的是:(1)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2)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是相对人违反了行政法规且尚未构成犯罪;(3)作出处罚决定的目的是给予相对人行政制裁,且行政主体作出决定的时候需要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A项迷惑性较强,苏某因为违规驾驶被交通部门处以罚款的行为的确属于行政处罚,但A项叙述的并不是这件事情,其只是作为一个前提和引子,A项叙述的是苏某没有按时交纳罚款而被交通部门通过银行强制划拨的事情,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故A项排除。B项表面上符合行政处罚的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甲对小李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即甲并没有“依法定职权和程序”,甲的行为违法,故也不属于行政处罚。C项刘某最终被法院判处了5年有期徒刑,已经构成了犯罪,且作出处罚决定的并非行政机关。D项乙公司擅自将工程承包给没有操作资格的白某,显然违反了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相关规定的行政法规,A省建设厅依法对乙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6题:

邓某发烧到某医院就诊,医院给其输液,用了青霉素等药物,输液一小时后,邓某死亡。邓某之妻以医疗事故侵权为由起诉医院。在本案中,关于举证责任分配,正确的说法是:

A.医院要对邓某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举证责任

B.邓某之妻要对医院的医疗行为与邓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C.医院要对有没有进行医疗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D.医院要对自己医疗行为与邓某死亡元因果关系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答案及解析] D。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一般确定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相应的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积极事实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法律还对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作了不同于此基本原则的规定。具体到本题中涉及的医疗侵权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了这样的内容: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本题中B、D项的事实是需要医院予以证明的,故D项正确,B项错误。但其他的事实仍是遵照基本原则,由主张积极事实的当事人承担。邓某之妻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因此她需要证明具体的损失,故A项错误。对于医院来 说不存在医疗行为是一个消极事实,主张消极事实一般不需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因此C项也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第7题:

党员邓某在任某市市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局市政枢纽工程、市政综合楼等工程的建材供应及相关业务中谋取利益。邓某在办公室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所送的公司股金人民币20万元。对邓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

A.邓某利用业余时间为该公司出谋划策,收受报酬,属于兼职取酬

B.邓某为该公司谋取利益,收受20万元,构成受贿错误

C.邓某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属于合法取得酬劳

D.该公司送给邓某20万元,完全是出于对邓某帮助公司发展的感谢,邓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纪


正确答案:B

第8题:

邓某与赵某宿仇颇深,邓某伺机报复赵某。一日,邓某得知赵某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赵某家准备杀害赵某。邓某在去赵某家的途中,突然腹部疼痛难忍,于是返回自家。请分析:邓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为什么?


参考答案:

邓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邓某完成了杀害赵某的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在前往赵某家的途中,突然出现腹部疼痛这一出乎邓某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实行杀害赵某的行为,使邓某的犯罪行为在实行之前停止下来,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


第9题:

新世纪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邓某到亚泰公司担任技术测试员,某次亚泰公司派遣邓某到用户路某家测试新设备,邓某态度不好和路某发生口角,并将路某打伤。路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的被告是亚泰公司
B、本案的被告是邓某和亚泰公司
C、本案的被告是邓某、亚泰公司和新世纪公司
D、若路某起诉新世纪公司,新世纪公司和亚泰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若有其他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主动追加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由此可知,劳动者邓某不是当事人。所以选项B、C错误。

第10题:

邓某是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下列关于邓某与甲机构之间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

A.邓某可以以甲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
B.邓某在执业活动中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C.在执业过程中委托人因过失给邓某造成损失,甲机构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请求
D.邓某可以直接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由甲机构出具发票
E.邓某可以与甲机构协商其应得的报酬

答案:A,B,C,E
解析:
D项,由于房地产经纪业务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是由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因此,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并出具相应的发票。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后再按约定向具体承接和执行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的具体具体金额或分配比例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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