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

甲在3岁时被乙(男)收养,由乙抚养成人。2010年,甲的生父丙、养父先后去世,各留下若干遗产。下列关于甲生父、养父遗产法定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B:甲有权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C:甲无权继承丙的遗产,有权继承乙的遗产D:甲既有权继承丙的遗产,又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题目
甲在3岁时被乙(男)收养,由乙抚养成人。2010年,甲的生父丙、养父先后去世,各留下若干遗产。下列关于甲生父、养父遗产法定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
B:甲有权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
C:甲无权继承丙的遗产,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D:甲既有权继承丙的遗产,又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于1985年被李某夫妇收养,在对李某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则()。

A.甲既能继承生父母财产,又能继承养父母财产

B.甲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因为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已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C.甲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但因为对生父母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因此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D.因为甲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父母子女关系恢复,因此,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参考答案:A

第2题:

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B.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C.小赵无权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D.小赵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收养了乙的女儿丙之后,又与乙女结婚,后来又生育女儿丁。某日清晨,甲乙在门前共同将被遗弃的男婴戊抱入家中抚养,二人对戊视如己出,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后乙去世,其所立遗嘱规定全部财产由戊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与丙为生父母子女关系,乙与戊为养父母子女关系

B.甲与丙为养父母子女关系

C.乙所立的遗嘱无效

D.戊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乙的全部财产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的生母离婚后嫁给甲的继父,甲与其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长达十年,后在2013年,甲的生父和继父相继去世,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甲()。

A: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有权继承
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C: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无权继承
D: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答案:A
解析:
甲与其继父共同生活并受其抚养长达十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所以甲对其继父有继承权;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对未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仍享有继承权,甲和其生父的父子关系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消灭和继父父子关系的成立而消灭,所以甲对其生父有继承权。

第5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父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为( )。

A.甲、乙和他们的生父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

D.甲和乙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第6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收养关系未依法解除时,养子女有权继承()。

A.生父母的遗产

B.养父母的遗产

C.生父母和养父母的遗产

D.生父母的其他子女的遗产


参考答案:B

第7题: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第8题:

关于乙母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仅有甲有权继承乙母遗产

B.甲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丙是代位继承人

C.乙母继承乙遗产房屋3间

D.乙母继承乙遗产房屋2间,甲、丙各继承1间


参考答案:D

第9题:

(2018年) 根据《继承法》,下列关于代位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无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B.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非婚生女儿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C.甲的女儿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丙的丈夫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D.甲的女儿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丙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代位继承。A项中继子、C项中丙的丈夫、D项中养子均不属于被继承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故选B项。

第10题:

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丙死后留下遗嘱,房屋由甲继承,存款赠与侄子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C.对丙的遗产,甲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D.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生父母的关系以及遗产的处理相关问题。根据《收养法》第29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据此,甲10岁时其生父丙与乙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同时,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对丙的遗产,甲某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丁知道后2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