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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续签怎么办我是2008年5月22日签的第一年合同,之后每年的5月22号-月底之前,公司都会陆续跟我续签一份单张的合同,但今年5月已经过去了,至今迟迟未续,可是4-5月之间我怀孕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转眼怀孕已经快2个月了,公司还没续签合同,由于身体状况我需要请安胎假,那如果请了安胎假,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和我解除劳动合约呢?我接下来该怎么办?补充说明一下,我没违法公司任何规定,而且公司不光没跟我续签,全公司的员工现在都没续签,但我由于等不下去了,现在如果提出因为怀孕要请假,我还能

题目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续签怎么办

我是2008年5月22日签的第一年合同,之后每年的5月22号-月底之前,公司都会陆续跟我续签一份单张的合同,但今年5月已经过去了,至今迟迟未续,可是4-5月之间我怀孕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转眼怀孕已经快2个月了,公司还没续签合同,由于身体状况我需要请安胎假,那如果请了安胎假,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和我解除劳动合约呢?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一下,我没违法公司任何规定,而且公司不光没跟我续签,全公司的员工现在都没续签,但我由于等不下去了,现在如果提出因为怀孕要请假,我还能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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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赔偿金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和单位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了,单位不和我续签,同意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人事部说赔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合理吗?


不合理。估计这单位是可你多算一个工资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之规定,对于该部分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之规定,对于该部分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你好,经济补偿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合理,原因在于经济补偿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的缴税方式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TIP2:经济赔偿金的缴税方式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因未按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而支付给个人的额外经济赔偿金,应与其经济补偿金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用人单位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和不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以及支付员工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另外加发或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赔偿金,应分配到所属月份,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不是吧?还钱还要交税!
按我国个税法,抚恤金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之列,所以不用代交个人所得税。发生支出以后,会计应该进行账务处理,这项费用实质上属于福利费支出,企业日常都按月按应付工资额计提有福利费,所以属于税前列支,支付的时候应有相关证明,如医药费用凭据,领取抚恤金的家属签字、领导审批手续等。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公死亡,支付的赔偿金不能和抚恤金浊在一起,应该单独列入“营业外支出”,属于税后支付。

第2题:

怀孕后无合适岗位调动,公司提出解约

我们公司是个集团公司性质的,我在其中的一个分公司上班。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离市区很远,我每个周末回去市里一次,平时都必须住在厂里。我2010年12月到这个公司来的,现在是2011年8月,我医院检查怀孕了,因为怀孕反应很大,分公司很偏僻在饮食和交通反面都给我带来很大的困扰,所以我向老板提出能不能在总公司给我找一个合适的岗位,调到总公司去,老板也答应了。我就找人来交接我的工作,现在都快交接得差不多了,总公司那边打电话来说,暂时没有合适的岗位可以安排,劝我先办离职,等有合适岗位了再到公司上班。我就说办离职就等于是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了,到时候什么都说不清了,我说没岗位我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到时候可以安排了,我再来上班,我是不想办离职的,如果答应现在离职,无异于近一两年的失业,而生育保险能不能得到保证,生产时产生的巨大花费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现在就产生了这个矛盾,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以没有合适岗位为理由,和我终止劳动合同吗?我可以接受的底线是,不办离职,社保的公司缴纳部分公司一定要承担。


建议您不要签署离职协议,您的权利是有法律的保障的,公司没有权利在女性怀孕期间提出解约,所以您千万不要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除非公司答应解约时同时支付合理的违约金,您可以协商好聚好散!

第3题:

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怎样规范续签合同?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7月到期,但用人单位至今还没有与我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我仍然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工资待遇也都没有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与自己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由于《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过渡安排,《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因此,你所在的单位应当在2008年2月1日之前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否则,也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即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题:

公司要求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一条写的:双方确定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合理嘛? 能签嘛?是否应该写明具体的工资是多少?为什么?

我的合同7月份已经到期了。


这是合理的合同,可以签。

1.你已经签了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已经两次,那么这次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你工资具体组成是什么样的,不同公司、工种是不一样的,有计件、计时和固定工资等,你要明确你是哪种
3.你工资是否足额打入工资卡,或者是发现金的话有工资单,或者两者结合,要注意平时对于工资卡以外工资的书面证据的保存,例如工资单要每次照相以备用。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你已经签了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已经两次,那么这次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你工资具体组成是什么样的,不同公司、工种是不一样的,有计件、计时和固定工资等,你要明确你是哪种
3.你工资是否足额打入工资卡,或者是发现金的话有工资单,或者两者结合,要注意平时对于工资卡以外工资的书面证据的保存,例如工资单要每次照相以备用。

第5题:

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和我老公已经登记结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了。可是我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如果他不肯离婚我可以擅自把孩子打掉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没有人能详细说明下。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最好与你老公协商。
婚姻法:
妻子堕胎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以上为引我国婚姻法新规定:http://news.qq.com/a/20110813/000136.htm
我国婚姻法还规定:
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利婚姻法对他们的离婚做出如下特殊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所确认的婚姻自由原则,其本身也包括离婚自由。
同时我国也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作为准或不准离婚的区分界限,而不采“过错离婚”。

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不过应该冷静考虑一下感情是否已破裂。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6题:

和公司签订一年的合同,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了五险一金,一年后不续签合同 五险一金会返还么

如果是一年都我辞职还会返还扣除的五险一金的钱么?如果一年后公司不续签合同 五险一金会返还么?


为什么要返呢?这个国家规定要求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对你也是有好处的。这说明你现在的公司很正规。是对你的一种保障。不会返还的。 但公积金符合一些相关规定后,是可以提取的。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第7题:

劳动合同续签迟了3个多月

合同与2011年4月28日到期,一直到今天8月16日公司才和我签合同,而且要求我只签名字,时间不需要填写,合理么?


不合理,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劳动仲裁 。
不合理,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劳动仲裁
你好,不合理,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劳动仲裁

第8题:

诉讼时效问题!

我公司与B公司从1999年到2006年签过七个承揽合同,

我公司是承揽方,B公司是定作方,从1999年到2009年陆续汇来定作款,但仍差56万,

我去年起诉,是按照七个合同起诉的,算B公司在每个合同上差我公司钱,可是后来我发现,

其实是可以按最后一个合同起诉56万的,因为法律有规定,一笔款如果不能同时偿还前面所有的债务的话,

那么先偿还已到期的,可是现在已经起诉了,如果撤诉就要损失一半诉讼费,能否不撤诉,

法院又会判B公司按七个合同还清总款呢?法院会不会以最后一期付款只能代表最后一个合同的,

而认为前六个都已超过诉讼时效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我该怎么办,除了撤诉外,还有别的方法吗?


法院有可能判B公司按七个合同还清总款,如果B公司不提出诉讼时效问题的话。一旦提出,你第7个合同的问题,就要看你起诉状是如何提诉讼请求的了。

请咨询你的代理律师,起诉肯定要找律师的,这方面他是专家,而且回答的详细,反正官司你是打定了,尽快请律师去解决此事。

这里有个例子。给你看看

诉讼时效问题
浏览次数:248次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11-4-13 17:33 | 提问者:yanyan998688 | 检举
我于2002年参加信鸽比赛获奖,当时信鸽寄养在别人家,得奖后我分给那人两万元。08年此人将我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奖金,请问是否有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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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这种情况,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他权益受到侵犯时起算。

追问

法院一审判定我败诉,我是否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上诉呢

回答

如果你一审未主张对方超过诉讼时效,而到二审才提出此观点,通常不会得支持。 不知你的案子一审败诉的具体原因和理由,建议你带判决和相关证据找律师看后详细分析。

追问

08年他以我借款不还为由起诉,法院认为他的证人证词前后矛盾,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他上诉至中院后,发回重审,可他撤诉了。后他又以反还奖金七万元为由重新起诉,(总奖金十万元)法院认为鸽子在他处饲养,他付出较多,要我返还七万元奖金。用的证人证词是他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我时的证人证词。此次一审,我反复强调过诉讼时效,法院说未过

回答

一审既然主张过时效超过,二审仍可主张。 不过,时效问题在实践中比较复杂,起算时间要从权利受到侵犯时起算,且在此期间可因多种原因导致时效中断重新起算。 你的案子一审判决是否正确,时效是否超过,以你介绍的内容不足以作出判断,建议你带判决和相关证据找律师看后详细分析。

第9题:

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满10年了,去年公司先是将我从财务管理岗位降到出纳岗位(降职没降薪),等我合同到期就不和我续签合同并打算经济补偿我,我不同意,后经协商,双方续签了一年。今年合同又即将到期,公司还是只肯跟我续签一年,去年已经妥协了一次,今年我肯定要和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公司去年和我签订的一年合同违法吗?我的情况适用此条规定吗?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二倍工资赔偿吗?


你可以提出双倍工资的请求,但公司拒付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这样的话在公司就没法呆了,要么辞职的时候提出双倍的仲裁请求。
员工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约、订约,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永久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你去年和单位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不违法。你在你这个1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的话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了。
当然可以,你现在的实际工龄超过十年,你可以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该没有理由拒绝。不论你这次签的是否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如果公司不同意,应该算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应该给你工龄补偿的2倍。你的工龄实际是10年零9个月,应该补偿你11个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不成,到劳动局投诉,要求仲裁。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第10题:

劳动合同,我怀孕七个月,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与公司签订到2013年的劳动合同,但现在我怀孕7个月,公司要辞退我。并只补我两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
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你同意,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的补偿金跟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有关,每满1年有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另外,如果公司是通知你就让你立刻走人的话,还应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可以寻找法律帮助。因为你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婚育,怀孕都依法享有假期,如果劳动部门因这个辞退,你有权起诉公司,获得你该有的权益。两个月的工资少了,不符合标准。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2、  孕期的女员工,如果没有极特殊的情况发生,是不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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