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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不构成犯罪 B.赵某构成抢劫罪 C.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题目
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赵某不构成犯罪
B.赵某构成抢劫罪
C.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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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A.赵某

B.王某

C.赵某和王某

D.王某和陈某


参考答案:C

第2题:

2003年S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备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月赵某下岗,负贲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

A.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

B.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

D.张某与王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赵某赔礼道教


正确答案:AC
[考点]离婚的法律效力
[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离婚时对付出义务较多一方的补偿规则。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可知,本题中,王某与赵某结婚后。虽然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但赵菜下岗后,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付出较多义务,有权获得补偿。据此,选项A正确。
其次,选项B考查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补助规则。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及《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可知。本题中,离婚时赵某没有住房,属于生活困难,依照法律的上述规定,赵某“可以”取得王某购买住房的居住权或者所有权,但是选项8一方面采用仅仅考虑到了所有权,而忽视了“居住权”;另一方面采用“应当”的说法,将法条规定的“可以”绝对化,因而是错误的。
最后,选项CD考查离婚时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知,本题中,王某作为有配偶者与张某同居.属于导致离婚中的过错方,在离婚时应当对赵某进行损害赔偿,据此,选项C正确。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可知,离婚损害赔偿的当事人仅限于夫妻双方.而不能扩大至婚姻以外的第三人,所以选项D认为张某应向赵某赔礼道歉是错误的。

第3题:

某中学高二学生赵某和王某因开玩笑致互殴,赵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刺伤。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侦查。县医院的李医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对王某的伤情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录取了现场目击者肖某的证言。赵某与王某均为未成年人。本案中,属于当事人的有( )。

A.赵某

B.赵某和王某

C.赵某和王某的父母

D.赵某、王某、肖某和李医生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本案中,赵某是这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起诉,并可能被判处刑罚;王某是这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对赵某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就自已所受的物质损失请求赔偿。可见,赵某与王某都是与本案的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本案的当事人。当人不要求是成年人,赵某和王某未成年不影响其成为当事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4题:

林某和赵某离婚,孩子林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与王某结婚,应负责履行林冰教育义务的是(  )。


A.林某

B.赵某

C.林某和赵某

D.赵某与王某

答案:C
解析:
父母虽然离异,但仍旧对孩子负有教育的职责。

第5题:

王某和赵某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由王某向赵某提供木材,价款总计80万元,2005年10月31日前交货.赵某必须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贷款交付王某,逾期将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赵某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由李某代赵某偿付全部货款和逾期利息.之后,王某按期交付了木材,而赵某至2005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货款.王某向赵某多次索要未果,遂找到李某要其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李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是哪些项目?【】

A.全部货款

B.逾期交货的利息

C.损害赔偿金

D.违约金


正确答案:AB

第6题:

刘某和赵某共同致王某轻伤,王某以故意伤害(轻伤)罪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此时,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受理王某的起诉

B.在王某和赵某之间进行调解

C.不受理王某的自诉

D.王某就赵某伤害自已的事实男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正确答案:CD
考点:自诉案件的诉讼程序
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3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故本题选cD。

第7题:

李某欠赵某72万元货款,李某一直借故不还。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李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某古董店进行交易。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李某到达古董店之前埋伏在古董店边上,等李某现身于古董店拿钱出来正要交易之时,赵某跟他朋友上前抓住李某一顿猛打,并现场清点李某所带现金56万元。接着赵某逼着李某写下大致内容为李某已还赵某货款56万元、尚欠赵某16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跟朋友拿着钱走了。事后李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李某轻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赵某构成抢劫罪

B.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C.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赵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第8题:

张某、王某各自经营一个超市,共同销售贴有“茅台”商标的普通白酒,结果张某半年内获利4万元,王某经营金额6万多元。后来某百货商店经理赵某知道后,与王某合作,涉案金额达到30多万元。张某后来不再销售,为王某提供进货渠道。对于张某、王某、赵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王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B.张某、赵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C.王某与赵某构成共犯

D.张某提供进货渠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罪
【解析】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故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但是,自然人与单位可以成立共同犯罪,但不能认为是自然人与单位的负责人成立共犯关系。故CD错误。

第9题:

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答案:
解析:
王某的父兄的要求有合理的成分,但应区分具体的财产再下结论。
所谓“寡妇再嫁不带产”中的“产”即指“财产”,对此财产应当区分丧偶妇女的个人财产及丧偶妇女原大家的财产来分别对待。对于丧偶妇女个人的财产,丧偶妇女再嫁当然可以带走,但对于非属于她的财产,她不能带走,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存折一直由赵某保存,即王某死后,其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和继承。王某的父亲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现赵某再嫁,王某父亲提出要求,就应当对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确定哪些财产不属于赵某的财产不应由赵某带走。王某的一万元存款是其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应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进行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一份分割出来。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即夫5000元,妻5000元。对于属于王某的5000元,再适用法定继承,由王某父亲与赵某继承,各得2500元。因此,这一万元存款中有2500元不属于赵某的财产,王某的父亲有权要求赵某留下,剩下的7500元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再嫁时有权带走。

第10题:

2008年3月12日,张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执行完毕当日,在与朋友李某、孙某、赵某吃饭时说是王某举报的。李某就对张某说:“不去教训一下王某,你这口气怎么能咽下,不如等会我们去打王某一顿。”张某、孙某表示同意,赵某说不想去,孙某就威胁赵某如果不去,就打赵某,大家别做朋友。赵某没办法,就和张某、李某、孙某一起殴打了王某,生成王某轻微伤。本案中,应从重处罚的有()。

  • A、张某
  • B、李某
  • C、孙某
  • D、赵某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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