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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孩李某,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误吸卡于喉部,出现严重窒息。其父速将其送至邻居周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周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男孩李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入切口将棋子捅出。李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感染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周某行为属于A.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超范围执业,不构成医疗事故 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题目
5岁男孩李某,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误吸卡于喉部,出现严重窒息。其父速将其送至邻居周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周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男孩李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入切口将棋子捅出。李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感染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周某行为属于

A.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超范围执业,不构成医疗事故
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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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齐某与邻居周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齐某因认为村里的决定偏袒周某,遂对周某怀恨在心。某日,周某在河边钓鱼,旁边有另一村民李某在观看。齐某出门遛狗,看到这个情形,遂喝喊自己的狗去咬李某,狗猛地扑到李某身上,李某倒地时将钓鱼的周某撞到河里,因该河水深流急,周某被淹死。

齐某和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参考答案:

(1)齐某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李某的行为是无意识的,不是犯罪行为。
(2)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的行为,人的无意志和无意识的身体活动,即使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也不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同时,刑法中危害行为的作为方式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但作为不等于亲手实施的行为,它包括犯罪人借助自然力、借助动物、借助不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他人或他人的过失行为或无意识行为来实施犯罪行为,这些情况仍应视为是利用者本人实施了作为的犯罪行为。
(3)本案中,李某被狗扑倒的身体活动是无意识、无意志的,不是刑法意义的危害行为,尽管李某将一旁钓鱼的周某撞入水中溺死,但李某不构成犯罪。
而齐某利用狗和李某在外力作用下无意识的身体移动致使周某被撞入河中淹死,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2题:

李某,男,5岁。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误吸入于喉部,出现严重窒息。其父亲迅速将其送至邻居周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周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把男孩李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入切口将棋子取出。李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感染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周某行为属于

A、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超范围执业,不构成医疗事故

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参考答案:E

第3题:

李某在某工厂打工,吃住均在周某家。同年11月某天,被告人李某为了劫取周某的钱款,便趁周某为女儿办婚事停工之机,购买两瓶白色粉状老鼠药。11月16日下午,李某利用为周某一家煮饭之机,将两瓶老鼠药投放到米饭中。晚饭时,被告人李某借故外出,不与周某等五人一起吃饭。周某及其妻子、女儿和两名工人吃了被告人李某煮的米饭后,便先后出现了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医院抢救后脱险。周某等五人经医院诊断,为急性灭鼠药中毒。当晚,由于周某父亲及亲戚等人在家,被告人李某无法下手,但她并没有放弃劫取钱款的念头。第二天早上,周某父亲及亲戚均到医院看望病人,便将钥匙交给被告人李某。被告人李某拿到钥匙后,趁家中无人之机,用钥匙打开周某的卧室,并从其衣柜中拿走了现金人民币12000元。11月19日上午,周某等人从医院回来后,发现12000元现金不见了,便追问被告人李某,被告人李某对其投毒和劫取钱款,之行为均供认不讳,并主动将现金退还给周某。问题: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考点】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杀人罪的界定
【答案与解析】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理由如下:
在客观方面,被告人李某实施了投放毒药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安全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被告人李某是出于一个目的。即占有周某的钱款。但是被告人李某为达到其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却触犯了另一个罪名即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从司法实践看,对于牵连犯,刑法上是采用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即按其中法定刑较重的一个罪引用刑法相应规定判处。本案中,投放危险物质罪属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犯罪,而抢劫罪属危害财产方面的犯罪,在量刑上较投放危险物质罪轻。因此,本案方应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罪名的情况。即在犯罪行为可分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时,如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罪名,便成立牵连犯;在犯罪行为可分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时,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罪名,也成立牵连犯。通常认为,牵连犯具有三个特征:①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数行为,而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的牵连关系;③在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触犯了一个罪名的情况下,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基于牵连犯的这些特征,牵连犯可能因各国刑法规定不同而被视为一罪或者数罪,实行择一重罪处罚、定数罪从重或者加重处罚、数罪并罚等。
我国刑法总则对牵连犯的概念及其处断原则没有明确规定。刑法分则对某些牵连犯罪规定要实行数罪并罚,例如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那么,对其他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牵连犯罪能否参照上述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牵连犯虽然实际上构成了数罪,在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主观恶性等方面都比单纯的一罪严重,但其追求的犯罪目的只有一个,同追求几个犯罪目的数罪相比,社会危害性又相对较小,所以,我国刑法学界和刑法实践中,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牵连犯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而实行从一重处罚的原则。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出于劫取周某财产的目的,实施了在米饭中投放老鼠药、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被告人李某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劫取财产,毒害周某一家并非其实施犯罪想达到的最终目的,而是作为其劫取财产的一种手段,但其实施犯罪的手段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即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本案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该两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并指向同一个犯罪目的,故构成了牵连犯。就本案抢劫情节看,被告人李某吃住在周某家,不属于入户抢劫,其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其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两者相比,按照“从一重处罚”的原则,显然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本案被告人李某予以定罪处罚。

第4题:

患者,王某,4岁。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误吸卡于喉部,导致严重窒息。其父速将其送至张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张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王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人切口将棋子捅出。王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炎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张某行为的性质属于( )

A.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见义勇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E.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正确答案:E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5题:

5岁男孩李某,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误吸入于喉咙部,出现严重窒息。其父亲速将其送至邻居周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周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把男孩李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人切口将棋子取出。李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炎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周某行为属于

A.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超范围执业,不构成医疗事故

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正确答案:E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6题:

患儿王某,4岁。在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含在口中,由于误吸而卡于喉部,导致严重窒息。其父亲急速将其送到邻街张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张某见状,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王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入切口将棋子捅出。王某的生命虽得救,但导致伤口感染。经抗炎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张某行为的性质为

A、属于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属于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属于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属于见义勇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E、属于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参考答案:E

第7题:

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诊所,在为患者周某行外痔切除术过程中造成患者伤口感染,住院治疗1月余。李某应当承担哪些损害赔偿( )。

A.周某的医疗费

B.周某的生活补助

C.周某的医疗费、生活补助

D.周某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误工

工资等

E.周某的医疗费、误工工资


正确答案:D

第8题:

李某,男,5岁。玩耍时将一小跳棋子误吸卡于喉部,出现严重窒息。其父速将其送至邻居周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周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男孩李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入切口将棋子捅出。李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感染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周某行为属于

A、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超范围执业,不构成医疗事故

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参考答案:E

第9题:

周某是李某故意杀人一案的主诉检察官。李某的亲友通过层层关系,找到周某的朋友,想请周某吃饭并谈谈有关李某的案件,周某感到难以驳回朋友的面子,就决定和他们出去吃饭。但事先已声明在李某的案子上自己一个人不能决定,在饭桌上免谈公务。对于周某的行为()

A、被害人有权申请周某回避

B、被害人无权申请周某回避

C、周某已声明在饭桌上不谈业务,因此可以不回避

D、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回避


参考答案:AD

第10题:

王某,4岁。玩耍时误吸一小跳棋子卡于喉部,导致窒息。其父速将其送至张某开设的中医诊所就诊。张某即刻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王某的气管切开,并用手伸入切口将棋子捅出。王某的生命虽得救,但伤口感染。经抗感染治疗后,伤口愈合,瘢痕形成,气管狭窄。张某行为的性质属于

A.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

B.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

C.超范围执业,构成医疗事故

D.见义勇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E.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疗措施,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正确答案: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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