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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论述法律推理与一般推理相比较,突出的特征有哪些。

题目
请论述法律推理与一般推理相比较,突出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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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法律解释中,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是()。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

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


参考答案:A

第2题:

在法律推理中,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
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


答案:B
解析:
【精解】演绎推理是指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理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

第3题:

下面关于法律推理与一般推理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

A.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它所要回答的是规则的正确含义及是否正当的问题等;而一般的推理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相和真理的推理

B.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理性,人们总是寻求尽量减少被视为专断和非理性推理的方法;而一般的推理则只是理论性的

C.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只有法律的正式性渊源才能作为推理的前提,而非正式渊源则不能作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一般推理则只要符合逻辑性规律即可

D.在一般的审判活动中的法律推理,既要遵守法律规则,又要遵守一般推理的逻辑规则。因此法律推理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正确答案:A
「考点」法律推理「解析」一般的推理活动可以是理论性的。也可以是实践性的,故B项错误。法律推理的前提既可以是正式渊源,也可以是非正式渊源,故C项错误。法律推理并没有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两者是不同的审判活动的考虑维度。

第4题:

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

(1)请分别阐述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含义;(6分)

(2)举例说明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在解决数学问题中的作用(6分),并阐述两者之间的关系。(3分)


答案: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概念及关系。

第5题:

下列有关法律推理的说法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演绎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
B.设证推理效力很弱
C.法律推理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
D.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

答案:B,C,D
解析:
A选项错误,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

第6题:

关于法律推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演绎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
B.设证推理效力很弱
C.法律推理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
D.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

答案:B,C,D
解析:
考查法律推理。A选项错误,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

第7题:

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A.形式推理即分析推理
B.法律推理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
C.归纳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理
D.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

答案:A,B,D
解析:
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个别知识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C选项错误。

第8题:

法律推理的方法有( )。

A.演绎推理

B.辩证推理

C.归纳推理

D.类比推理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
(1)请分别阐述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含义;
(2)举例说明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在解决数学问题中的作用,并阐述二者间的关系。


答案:
解析:
(1)合情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都是根据已有的事实,经过观察、分析、比较、联想,再进行归纳、类比,然后提出猜想的推理。
演绎推理:从一般性的原理出发,推出某个特殊情况下的结论,这种推理称为演绎推理。简言之,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2)合情推理:在初中学习角平分线的性质时,我们通过将一个角平分对折,通过观察折线上的点到角两边的距离或进行测量,猜想得到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两边的距离相等,得到一般规律。
演绎推理:角平分线的性质这一课,我们通过两个三角形全等,得到对应两边相等,从而证明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两边距离相等,使得定理更加严谨。
合情推理从推理形式上看,是由部分到整体,个别到一般、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而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从推理所得的结论来看,合情推理的结论不一定正确,有待进一步证明;演绎推理在大前提。小前提和推理形式都正确的前提下,得到的结论一定正确。就数学而言,演绎推理是证明数学结论、建立数学体系的重要思维过程。但数学结论、证明思路等的发现,主要靠合情推理。因此,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是相辅相成的。

第10题:

试论述法律推理的方法。


答案:
解析:
法律推理的方法有两大类:一是形式逻辑方法;二是辩证逻辑方法。法律推理按照这两种方法可以分为形式推理、辩证推理两大类。
(1)形式推理
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先例推理或逻辑推理,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其特点是结论寓于前提之中,或者说结论与前提具有蕴涵关系,所以它又是必然性的推理。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应该是真实的。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归纳推理的优点在于:首先,同样案件同样处理。其次,归纳推理是一种不断积累经验、修正错误的过程。在相当程度上填补制定法的空隙、弥补制定法的不足。较典型的归纳推理表现为这样一种情况:法官在没有法律规则作为审判依据时,他应从一系列以往判决的比较中推理出有关的一般规则或者原则。类比推理,即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将它运用到法律适用中,就是类推推理。如举重以明轻的道理就是典型的类推推理。类推推理的特征在于:①它属于间接推理;②它是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一种推理;③类推推理是从法律的精神中推理出新的意思,它与单纯扩张法律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同;④类推推理的推理根据是不充分的,它是根据两个或者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方面的相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相同的结论。而事实上,客观事物之间既有同一性,也存在差异性。
(2)辩证推理
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辩证推理侧重于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进行选择。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具有以下特点:
①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这些可供选择的命题都存在其必要的理由或合理性,只不过是确定哪一个命题更合理的问题。因为法律适用只能有一个并且是明确无误的结论。
②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问题。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可以推动法律的发展,但由于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别法律适用者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不进行必要的限制或制约,很可能导致法的不确定性。
③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无论是对法律疑难内容的解释还是对案件疑难事实的分析,其结论的推出都必须是从对事物的具体矛盾的分析中得出来的,而绝不应该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
④辩证推理是法官经过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研究而作的复杂的推理过程。它不排除运用演绎、归纳和类比的形式推理方法,但这些方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或阶段,如果从其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来讲,它们的结论属于局部结论而不是整个辩证推理的全面结论。形式推理方法在辩证推理中还存在相互转化的特点,同时,运用这些形式推理的目的与结果是最终要获得符合法律或案件辩证发展规律的合乎逻辑的结论。我国司法机关进行辩证推理时的依据是:法律原则、国家政策、立法精神与目的、法理、国际通行做法及行业规范、公平正义观念、合理性、判例、宪法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