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江山市公安局的刑侦员甲、乙、丙、丁对一案的嫌疑犯李、赵做了如下断定:
甲:“我认为赵不是凶犯。”
乙:“或者李是凶犯,或者赵是凶犯。”
丙:“如果李是凶犯,则赵不是凶犯。”
丁:“我看李和赵都是凶犯。”
事后证明,这4个人的断言只有一句是假的。由此推知:( )。
A.李和赵都是凶犯
B.甲的话是假的
C.李是凶犯,并且丙的话是真的
D.赵是凶犯,但李不是凶犯
第2题:
有甲、乙、丙、丁、戊五个短跑运动员进行男子100米决赛。看台上,赵明和钱亮在预测他们的名次。赵明说,名次排序是戊、丁、丙、甲、乙;钱亮说,名次排序是甲、戊、乙、丙、丁。决赛结果表明:赵明既没有猜对任何一个运动员的正确名次,也没有猜对任何一对名次相邻运动员的顺序关系;钱亮猜对了两个运动员的正确名次,又猜中两对名次相邻运动员的顺序关系。
据此可知,五个短跑运动员的名次排序应该是:
A.甲、乙、丙、丁、戊
B.乙、甲、戊、丙、丁
C.丁、戊、甲、乙、丙
D.丙、丁、戊、甲、乙
第3题:
根据下列文字叙述。回答76—77题∶
有6位经济分析师张、王、李、赵、孙、刘,坐在环绕圆桌连续等距排放的6张椅子上分析一种经济现象。每张椅子只坐1人,6张椅子的顺序编号依次为1、2、3、4、5、6。其中∶(1)刘和赵相邻;(2)王和赵相邻或者王和李相邻;(3)张和李不相邻;(4)如果孙和刘相邻,则孙和李不相邻。
76.如果王和李相邻且孙和李不相邻,那么( )也一定是相邻的。
A.张和孙 B.王和赵 C.王和孙 D.李和刘
76.【答案】A。解析∶由题干可知王和李相邻,孙和李不相邻,又由(3)张和李不相邻,因此与李相邻的只能为刘或者是赵。又因(1)刘和赵相邻,所以张和孙一定相邻。故选A。
第4题:
第5题:
:甲、乙、丙、丁四人争夺围棋比赛的前四名。赵、钱、孙、李对此预测如下: 赵:丁是第一名。 钱:甲不是第一名,并且乙不是第二名。 孙:如果乙是第二名,那么丙不是第三名。 李:如果甲不是第一名,那么乙是第二名。 结果表明,上述四人中仅有一人的预测正确。 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则甲、乙、丙、丁四人的名次应该分别是( )
A.第二名、第一名、第三名、第四名
B.第一名、第三名、第二名、第四名
C.第四名、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D.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
第6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扇送给张某
D.丙和丁约定,如果丙的儿子回国,丙就将钢琴卖给丁
第7题:
张甲、王乙、李丙、赵丁四人开办了一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四人未约定合伙期限,关于入伙、退伙等约定按《合伙企业法》办理。后来,赵丁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钱某,张甲、王乙同意,但李丙不同意。李丙提出,如果赵丁愿转让部分财产份额,他愿受让。结果钱某因多数合伙人同意成为新的合伙人。李丙于是提出退伙,张甲、王乙、赵丁同意,但言明李丙只能将自己入伙时的投资带走,合伙企业的盈利不予分配;钱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所做的一笔生意亏本,李丙要承担亏损责任。李丙不同意上述要求,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
(1)赵丁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钱某可否当合伙人?为什么?
(3)李丙是否可以退伙?如果李丙可以退伙,合伙企业的盈利是否应分配给李丙?
(4)李丙是否应对钱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做生意造成的亏损承担责任?为什么?
第8题:
如果赵和李相邻,那么张可能与( )两者相邻。
A.王和李 B.王和刘 C.赵和刘 D.刘和孙
77.【答案】D。解析∶已知刘和赵相邻,赵和李相邻,则王只能和李相邻,可能的顺序为刘赵李王孙张或刘赵李王张孙,因此答案选D。
第9题:
某公安局的刑侦员甲、乙、丙、丁通过广泛地调查取证,对x案的嫌疑犯李、赵作了如下断定:
甲:我认为赵不是凶犯。
乙:或者李是凶犯,或者赵是凶犯。
丙:如果李是凶犯,则赵不是凶犯。
丁:我看李和赵都是凶犯。
事后证明,这四位刑侦员的断言只有一句是假的。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推知:( )
A.李和赵都是凶犯。
B.甲的话是假的。
C.李是凶犯,且丙的话是真的。
D.丁的话是真的。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