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我们讲权利,不能光讲乞讨者的权利,也要讲其他人的权利,正如西方法谚言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如果那些经常强讨强要、反复滋扰他人的乞讨者,经过治安处罚屡教不改或者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对其进行处罚,那么通过发布“乞讨排行榜”,提醒人们注意这些恶意乞讨者,也让他们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收敛自身行为,维护他人的权利,何乐而不为呢?这道理跟法院发布“被执行人黑名单”、检察机关发布“行贿人黑名单”一样。但是,发布“乞讨排行榜”的前提是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即便这些乞讨者行为如何过火,公权力还是要恪守自身的边界,不能越

题目
我们讲权利,不能光讲乞讨者的权利,也要讲其他人的权利,正如西方法谚言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如果那些经常强讨强要、反复滋扰他人的乞讨者,经过治安处罚屡教不改或者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对其进行处罚,那么通过发布“乞讨排行榜”,提醒人们注意这些恶意乞讨者,也让他们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收敛自身行为,维护他人的权利,何乐而不为呢?这道理跟法院发布“被执行人黑名单”、检察机关发布“行贿人黑名单”一样。但是,发布“乞讨排行榜”的前提是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即便这些乞讨者行为如何过火,公权力还是要恪守自身的边界,不能越界执法。
这段文字旨在说明()。
A. “乞讨排行榜”的发布,体现了其他社会群体和乞讨者一样都享有权利
B.对乞讨者应该加以区分,对那些强讨强要、反复滋扰他人并且屡教不改的乞讨者,可以通过诸如发布“乞讨排行榜”的方式加以惩治
C.公权力的行使不能随心所欲,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恪守自己的界线,不能越界执法
D.发布“乞讨排行榜”的行为和法院发布“被执行人黑名单”、检察机关发布“行贿人黑名单”的行为一样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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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由此可见,权利的在行使过程中都有自身的界限,不能够突破,否则就会造成权利的滥用。下面属于权利滥用的情况的有

A.以不正当方式维护自己利益的行为            B.追求权利没有超过法定量的行为

C.行使权利时牺牲他人权利的行为              D.把行使权利作为损失他人手段的行为

 


 ACD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我国,公民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但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是有一定限度的,一方面体现为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另一方面体现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限制,即权利使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第2题:

我们在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侵犯他人的权利。

A、不要

B、可以

C、有权

D、应当


答案:A

第3题:

近年来,某城市火车站周围出现了很多乞讨者。这些乞讨者中,一些是因为贫困而成为乞讨者,一些是“职业”乞讨者。“职业”乞讨者的主要目的是骗钱。这些人聚集在火车站周围,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形象。请根据上述情况拟订一份社会服务方案。


正确答案:

第4题:

从形式上讲,权利的含义包括(  )。
A.权利主体具有自己这样行为的能力
B.权利主体具有自己不这样行为的资格
C.权利主体有要求他人这样行为的资格
D.权利主体有要求他人不这样行为的能力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权利的含义就是权利主体自己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自由权,是一种资格。

第5题:

一个社会有希望,有可以让人讴歌与向往的前景,关键就在于公民既有权利追求自由,又有义务担负责任。“只讲自由,不讲责任”和“只讲责任,不讲自由”一样,都因为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而使社会迷失于个人和集体两个极端,使社会最终失去前途,而身处其中的任何个人也因此难以获得真正的安全与幸福。

这段话强调的是( )

A.公民不能只讲自由或只讲责任

B.公民既要追求自由也要承担责任

C.公民权利与义务应该相应对等

D.公民权利和义务与自由和责任共存


正确答案:D
64.【解析】D。该文段也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总-分式结构,首句明确提出观点:公民有权追求自由,也有义务承担责任。接下来的表述都是在论述只有自由没有责任和只有责任没有自由的失衡,属于对于总论点的分述。因此只有D项是对首句主旨句的准确概括和复述,正确答案应该是D项。

第6题:

如果你的同学或者其他人总是对你进行言语上的侮辱,或者贬低你的人格,那么你可以利用哪一种权利来保护自己?()

A、荣誉权

B、人身自由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答案:C

第7题:

不得对我们获得必要生活物资的行为加以限制,而且如果我们通过个人的力量无法为计时,政府或他人必须为我们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属:

A积极权利

B消极权利


参考答案:A

第8题:

一(本题20分)

材料:近年来,有关城市是否设立“禁讨区”的讨论比较激烈,反对者有之,赞同者有之。是否禁讨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反对者大多认为,收容制度的废止和本着自愿原则的《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从另一个角度承认了流浪乞讨行为的合法性,而设立禁讨区则是违反了这一规定,而且是人为地将人分有高贵、低劣,是对乞讨者的歧视、侵犯了乞丐的乞讨自由;赞同者则认为,在一些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场所,省、市政府门前及形象工程、窗口地段区域内应当禁止乞讨行为,这样既尊重流浪乞讨者的权利和意愿,又能基本保证整个城市形象和人们的正常工作、生活。

问题:

请谈谈你对“禁讨”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正确;

3.答题文体不限,不少于500字。


正确答案:

一、(本题20分)参考答案: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立法法》第8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而制定法律的主体,按照《立法法》第7条规定,只能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那些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不但有到公共场所乞讨的人身自由权,更有在公共场所寻求社会帮助的权利!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至少到目前,还没见哪个国家明文规定其国民不得行乞,在关于生存的最糟糕的设想中,我们从来不曾让自己面临这样的一个命题:要饭的关键,不是要不要得着,而是让不让你要了。
设立“禁讨区”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动议。收容制度的废止和本着自愿原则的救助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其实是从另一个角度承认了流浪乞讨行为的合法性。那么有关“禁讨区”的建议是不是无视了这种合法性呢?另外,我们必须注意到,尽管他们在流浪着,在乞讨着,但他们仍然是公民。还必须注意的是.不论是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场所,省、市政府的门前还是在形象工程、,窗口地段,也都有一些公共场所。那么作为城市韵管理者,最起码应当尊重这些公民进入一些公共场所的自由。而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更应首先去掉那种可能涉及公民权利的思维。从立法或城市管理的角度,我们正努力向人性化的法治社会转变,所以就有了收容制度的废止。众所周知,收容制度之所以取消,就是因为它存在着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严重侵害和剥夺。但是,从设立“禁讨区”这一建议上,我们却不无遗憾地看到了仍然存在着的对于人身自由权利的漠视。固然,最近以来,出现了流浪乞讨人员增多的现象,但是如何应对这一现象?这就需要更新我们城市管理的思路,而不是重新回到收容制度的老路上去,或为收容制度“招魂”。所以,正确对待日益增多的乞讨人员,一是健全一套足够完善的社会保障的机制。对那些年老、疾病和需要社会帮助的乞讨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救助和帮助;二是要加强对行乞者的管理力度。对职业行乞者及一些幕后的操纵者进行必要的打击。从而从根本上来消除这一社会现象,而不是单纯的划定“禁讨”区域。

第9题: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具体包括(  )

A.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强迫劳动
B.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搜查身体
C.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猥亵他人、虐待、遗弃、强迫交易
D.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等

答案:A,B,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设定为1节10条,即第40条至第49条,具体包括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猥亵他人、虐待、遗弃、强迫交易、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等。因此,选ABCD。

第10题:

以下属于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是()。

  • A、经司法、行政等权力机关认定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 B、商家A因在其店铺内销售侵犯专利权B的商品,被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权利人损失数额巨大的;
  • C、商家A恶意规避规则,在店铺内持续不断地大量发布侵犯专利权B的商品和信息。
  • D、商家发生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行为且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的。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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