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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和王五相约开摩托车去镇上买菜,在某个山路转弯处撞到张三,使其飞出悬崖当场死亡。李明王五均不承认是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无法查明具体是谁的过错,李明和王五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各承担一半责任 B.李明和王五是共同危险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王五能够证明自己不可能开车,可以不承担责任 D.李明和王五构成无意思联络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题目
李明和王五相约开摩托车去镇上买菜,在某个山路转弯处撞到张三,使其飞出悬崖当场死亡。李明王五均不承认是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无法查明具体是谁的过错,李明和王五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各承担一半责任
B.李明和王五是共同危险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王五能够证明自己不可能开车,可以不承担责任
D.李明和王五构成无意思联络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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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1年5月13日,张某(持C1证)驾驶自己的轿车,与同方向在前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李某与当场死亡,张某当场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后经民警调查,事故因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问:公安机关应当对张某怎样处理?如果追刑应当以什么罪名立案?


参考答案:

(1)、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

第2题:

关于王五转让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五将股权转让给周某,李四同意即可 B.张三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视为其同意王五转让该股份 C.张三具有优先购买权,王五应该将其股权转让给张三 D.张三出价比周某低,王五可以将该股权转让给周某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问题。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据此可知,选项BC是正确答案。

第3题:

李某驾车与其妻王某一起运货,因车速太快,将一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高某撞成重伤后逃跑,逃跑途中,遇一摩托车在前方行驶,李某减慢车速并鸣笛示意摩托车躲开,但摩托车未躲开,王某因害怕被追赶到,对李某说:" 别管他,快,直接撞过去!" 李某遂加速行驶,将摩托车撞开,致使骑摩托车的人贾某死亡。问:(1)对李某的行为应分别如何定罪?(2)对王某的行为应分别如何定罪?


参考答案:①对李某撞伤高某的行为,应定交通肇事罪。②对李某撞死贾某的行为,应定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应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③对李某撞伤高某的行为,王某不负刑事责任。④对撞死贾某的行为,因王某与李某有共同的故意,因此,王某与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故对王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第4题:

2019年2月1日,李明向张三借款1000万元,李明以其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张三的900万元债权:以其劳斯莱斯汽车抵押,担保张三100万元债权,均进行了抵押登记。3月,李明又以其劳斯莱斯汽车作为抵押,先后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向王五借款100万元,向赵六借款200万元。其中,赵六的抵押权进行了登记,李四、王五的抵押权未进行登记。4月1日,由于市场因素,李明的房屋下跌至800万元,故张三要求李明将汽车担保的债权变更为200万元,李明同意,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未经李四、王五、赵六同意。张三、赵六对李四、王五享有汽车的抵押权的事实均不知情。后李明无法偿还债务,关于李明的债权人对汽车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若汽车拍卖后仅得价款300万元,应由张三、赵六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
B.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可获得100万元
C.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只能获得50万元
D.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可获得200万元,王五不能得到受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的顺位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受偿顺序的规则为: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又,《物权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张三于4月1日因协议变更担保债权数额增加的100万元,不可对抗赵六:但由于该变更已进行登记,且张三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可以对抗李四、王五。故,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300万元,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500万元,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再由张三获得100万元,最后由李四、王五平分100万元。故正确答案为C。

第5题: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正确答案:A
解析:此题涉及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取得财产的犯罪分为:违反被害人意志取得财产的犯罪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犯罪。盗窃罪属于前者;诈骗罪属于后者。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受骗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交付)财产。本案中受损的法益是王某的4000元钱,而王某遭受损失是李某“盗窃”自己摩托车的行为造成的,并不是实施欺骗行为造成的,因为对于王某而言,摩托车是真的丢了,不存在认识错误的问题。所以没有成立诈骗罪。李某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事实上这里盗窃的是对方的“赔偿”。故选A。

第6题:

(一)

清风小区是某市一高档住宅小区,张三、李四、:E五、赵六都是该小区的业主,彼此都是邻居,住在一栋六层楼内。李四和王五住在六楼,张三和赵六住在五楼。张三住在李四家楼下,赵六住在王五楼下。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李四酷爱摇滚'经常在家中播放,尤其喜欢在夜里欣赏。王五浅眠,经常被吵醒,不堪忍受。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四在自己屋内有权放摇滚

B.李四在自己屋内播放摇滚时,应当尊重周边邻居的利益,播放摇滚乐时不能干扰到邻居们的生活休息

C.王五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D.王五不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正确答案:BC

第7题:

张三的一只名表4 年前被李四偷走,2 年多后李四向另一同行王五炫耀,被后者抢走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已经1 年多了,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壳已有多处明显划痕。期间李四 多次向王五索要未果。现在张三获知一切详情。就现在3 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B.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D.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物权法》第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张三仍然是手表的所有权人,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可以向王五要求返还手表,并且没有时效的限制,故A 选项正确。该法第245 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题中基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李四可以要求王五返还手表,但是受到除斥期间为1 年的限制,所以李四的请求权丧失,因此B 选项错误,依题意当选。该法第37 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题中张三为物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李四损害赔偿。手表是李四偷来的,他并不享有物的所有权,但是李四在占有手表期间依法享有占有的权利,王五侵害了李四的占有权,因此对于李四也可以基于妨害占有权而请求王五赔偿损害。因此,选项和D 都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8题: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三归还所欠李四的50万元。张三不履行该判决,李四于是申请法院执行,张三仍不能清偿。经查,张三对王五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李四均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张三对王五的债权

B.法院向王五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

C.王五如果对履行通知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

D.如果王五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王五对钱六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则法院可以就王五对钱六的债权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C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61条、第62条、第68条。

第9题:

一家大超市某天被人盗窃了一批财物。警察局经过侦查,拘捕了三个犯罪嫌疑人:张三、李四和王五。后来,又经过审查,查明了以下的事实:①罪犯是带着赃物驾车逃走的②不伙同张三一起,李四是绝不会作案的③王五不会开汽车④罪犯就在这三个人中可推知:( )

A.张三和李四一定是罪犯,王五不确定
B.张三、李四和王五都是罪犯
C.王五一定不是罪犯,张三和李四不确定
D.张三一定是罪犯,李四和王五不确定

答案:D
解析:
由②可知,如果张三不作案,那么李四也不会作案,则只能王五去作案,由①和③可知王五不会单独作案,则此时没有人作案,与题干矛盾。因此,张三肯定是罪犯,而李四和王五是否作案无法确定。故答案为D。

第10题:

叶某驾驶中型厢式货车,行至陂头镇上汶线3千米加600米弯道路段时,以40千米/小时的速度与王某驾驶的乘载19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双方驾驶人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 )

A.叶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B.王某驾驶摩托车非法载客
C.叶某超速行驶
D.王某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

答案:B,C
解析:
主要违法行为有两种:非法载客(载货摩托车乘载19人);超速行驶(弯道限速标准为30千米/小时,题中为40千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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