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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题目
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执行。《财产执行若干问题》第5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故A正确。《财产执行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第2句规定:“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故B错误。《财产执行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故C错误。《财产执行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故D错误。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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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哪一生效裁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

A.没收财产的判决

B.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判决

C.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判

D.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正确答案:B
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l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本题正确答案是B。

第2题:

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B。

第3题: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刑事处罚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

B.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缓刑和死刑

C.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

D.主刑和附加刑可以共同适用

E.构成犯罪就一定要接受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AD

第4题:

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6条规定,本题的答案是B。

第5题: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哪些事项的执行?( )

A.罚金、没收财产
B.责令退赔
C.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D.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答案: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1)罚金、没收财产;(2)责令退赔;(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5)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第6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执行法院说法正确的是 ( )。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B.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

C.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D.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由基层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选项B、C错误,针对的是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管辖。选项D,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一定是基层法院,表述为应当由基层法院执行是错误的。

第7题: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执行程序都是由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
B: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执行。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原则上是2年,可中止、中断。因此,选项B不正确。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是民事诉讼的基本法理,故选项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二审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也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因此,选项D错误。

第8题:

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


正确答案:B
《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由此可知,本题答案应选B。

第9题:

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B.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C.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D.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答案:D
解析:
裁判文书中可以出现宪法条文,以便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对该条体现的原则和精神进行阐述,故A项错误。宪法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是可以写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因此当事人可以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故B项错误。我国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然对裁判文书具有约束力,故C项错误。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援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文作为依据,宪法条文不得直接作为法院审案的依据,故D项正确。

第10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答案:B
解析:
“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打破过去司法权力运行的“行政化”、“层级化”状况,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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