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未就履行顺序作约定,( )。 A.如果张三没有履行合同,则李四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B.如果李四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则张三有权只交付一半的西瓜 C.如果张三只交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如果张三只给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以张三履行不完全为由解除合同 E.张三在履行其义务的同时,可以要求李四给付货款

题目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未就履行顺序作约定,( )。

A.如果张三没有履行合同,则李四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B.如果李四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则张三有权只交付一半的西瓜
C.如果张三只交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如果张三只给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以张三履行不完全为由解除合同
E.张三在履行其义务的同时,可以要求李四给付货款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在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三、李四于4月2日签订一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李四收回前欠应收账款,立即给张三的银行账户汇款购买其产品,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履行,则合同失效。4月20日,李四的银行账户上收到16万元前欠货款,李四于当日即向张三汇款,履行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是(4月20日)。


正确答案:
(4月20日)

第2题:

2012年8月14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并约定8月20日李四在张三家付款,8月24日双方到银行由张三取出放在保险柜的画交付给李四。8月16日,李四听说,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当天就将其祖传名画卖给了王五。如果张三已将名画卖给他人的事得到证实,那么李四在8月20日能否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为什么?()

A.不能拒绝付款,因为按照合同约定,李四应先付款

B.能拒绝付款,因为李四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能拒绝付款,因为李四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D.能拒绝付款,因为李四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C

第3题: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公斤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B

第4题:

张三向李四购买了200台电视机,双方约定于2010年3月4日交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可以拒绝

B.在李四不拒绝的前提下,张三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李四自行承担

C.张三提前履行必须是全部履行不可以是部分履行

D.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AD
AD。解析:《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知,张三提前履行既可以全部履行也可以部分履行;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由张三负担;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张三提前履行债务。AD项是正确的,BC项是错误的。本题应选AD项。

第5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仲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后因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张三向合同履行地三坪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李四如申请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无效,应向哪个法院申请?( )

A.合同签订地中级人民法院

B.三坪市中级人民法院

C.张三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D.李四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C。

第6题:

张三受甲厂委托为其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灯,双方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其后,张三找来朋友李四帮助自己收集和整理资料。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 )。

A.张三

B.甲厂

C.张三和甲厂

D.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于甲厂和张三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而李四只是帮助收集和整理材料,因此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张三。

第7题:

张三欠李四500元钱,王五又欠张三500元钱,张三和李四约定由王五代替张三向李四还钱,若王五未履行该项债务,则( )

A.王五向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B.王五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C.张三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C

第8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

B.李四

C.李四和王五

D.李四或王五


正确答案:B
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张三应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

第9题:

张三向李四借了30万元人民币,双方订立了书面合同,约定以张三自有的一辆小汽车作担保,双方办理了登记,张三把小汽车交给了李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是抵押人,李四是抵押权人

B.担保物权自登记时设立

C.李四擅自使用小汽车,造成小汽车损坏的,需要向张三赔偿

D.张三和李四可以约定,到期张三未能偿还借款的,李四可以得到小汽车所有权,以冲抵债务


正确答案:C
C。解析:《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从上述两条,张三和李四约定的是动产质押,张三是出质人,李四是质权人。A项是错误的。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B项是错误的。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律没有禁止质权人在未得到出质人许可时使用质押财产,只不过在给出质人造成损害时,质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项是正确的。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明文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因此D项错误。本题应选C项。

第10题: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
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 公斤。 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 500 公斤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
A.不得主张同时腹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 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 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在对方未适 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 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虽然同时履行抗辩权 的行使不阻却解除权的行使,但本题中不存在解除权 行使的法定条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