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

题目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区文化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

若区教育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关于行政诉讼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区教育局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
B.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区教育局收集证据
C.若区教育局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
D.若区文化局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若杨某经两次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第三人的权利、缺席判决、撤诉。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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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个体户华某在某市甲区取得经营许可证,在乙区违法经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区行政机关应当在得到甲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委托后依法对华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B.乙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甲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处理

C.此案应由甲、乙区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处理

D.乙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华某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抄告甲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正确答案:D

第2题:

某省甲县居民杨某到某直辖市乙区某公司担任市场拓展专员,常年居住于该市丙区。一日出差至某自治区丁县。丁县公安局以杨某屡次嫖娼为由决定对其收容教育,并交付位于戊县的某市收容教育所执行。杨某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戊县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杨某不服起诉,被告为丁县公安局。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1句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丁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即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法院。《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收容教育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原告杨某户籍所在地即甲县、经常居住地即丙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即戊县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即甲县、丙区、戊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故A、C、D项应选。B项既非被告所在地法院,也非原告所在地法院,故排除之。

第3题:

王某在某市甲区取得经营许可证,在乙区违法经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

B、应由乙区行政机关对该违法行为管辖

C、区行政机关应经甲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委托对该违法行为管辖

D、应由甲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和乙区行政机关共同管辖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卷烟零售户王某(辖区持证户)店中有3条非当地烟草公司在销的利群牌卷烟。经现场初步调查,王某承认卷烟是以每条180元的价格从消费者手中回收的,并准备在店内销售。稽查员小张、小李对王某的经营场所和违法卷烟进行检查、勘验,作出现场记录;对王某进行询问并制作了笔录,并在现场找到了王某购进卷烟的账册记录,证实了王某的违法行为,因此以王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对其作出了处以违法进货总额10%罚款的行政处罚。下列关于稽查员在现场调查取证的权限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稽查员可以对王某或相关证人进行询问
  • B、稽查员可以查阅、复制记录王某违法经营行为的账册、单据等资料
  • C、稽查员可以检查王某的经营场所
  • D、稽查员可以扣押涉嫌违法卷烟

正确答案:D

第5题: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区文化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
下列与诉讼证据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杨某有证据表明区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可能有误,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B.对有缺陷的鉴定意见,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
C.区文化局提供的现场笔录证据效力优于杨某提供的一般书证
D.现场笔录也可以由区文化局事后补作,杨某签名或盖章即可
E.现场笔录没有杨某签名,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意见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选项A正确。从证明效力上来看,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所以选项C正确。现场笔录应当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作,这是现场笔录的应有之义。被告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一般应当载明制作现场笔录的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所以选项D、E错误。

第6题:

清晨杨某推着小车在街边卖早点,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肖某和李某发现,认为其系无照经营,不符合卫生管理和市容管理规定,鉴于杨某流动经营,不当场处罚以后难以找到他,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的规定,杨某辩解说家里有营业执照,忘了带来,肖某和李某认为杨某属于强词夺理,根本不愿听其陈述和申辩。对于该行政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杨某可以拒绝
B: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拒绝
C: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杨某可以缴纳罚款后直接提起诉讼
D: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在缴纳罚款后,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是指其不具备法定的外在表现形式。不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仍然可以对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题中行政行为由于缺乏形式要件,依法不能成立,因此C项是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因素。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重大违法的情形而依法归为无效。因此A、B、D项错误。

第7题: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区文化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
关于本案的诉讼参加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应当通知杨某变更被告
B.区文化局可以对田某被打一事提起反诉
C.若法院追加且书店同意,区教育局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D.若法院追加但书店不同意,法院应当通知区教育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E.田某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共同作出处罚决定,因此,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当通知原告追加被告,而并非变更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能提起反诉。所以选项B错误。本案中,田某是区文化局的工作人员,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他的行为后果或权利归属于区文化局,即他不能作为独立的主体参加到行政诉讼活动中。所以选项E错误。

第8题:

根据材料,回答第 39~41 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曲,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 万元的处罚决定。

第 39 题 若处罚决定经乙区人民政府批准以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共同名义作出,甲歌舞厅不服申请复议,谁应为复议机关?(  )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文化局


正确答案:A
《行政复议法》第15条。

第9题: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区文化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

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杨某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天
B.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
C.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二审法院审理杨某的上诉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E.若无特殊情况,二审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二审程序。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裁定的上诉为10天。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选项D错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选项E错误。

第10题:

某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零售户孙某经营场所内藏有大批非法生产的卷烟,遂对该举报情况进行落实。存在孙某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60条,执法人员还在孙某的经营场所查获账本册详细记录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所查获假冒卷烟和账册进行登记保存,对店主孙某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制作了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经了解孙某的邻居乙对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非常了解。对乙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执法人员对非法生产卷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本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商标卷烟,检测站出具鉴定书一份。 按照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对本案所取得的证据进行分类?


正确答案: 查获的非法卷烟属于物证;查获的账册属于书证;现场检查情况所作的笔录属于检查(勘验)笔录;对孙某询问所作的询问笔录属于当事人的陈述;对乙的询问笔录属于证人证言;鉴定书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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