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对某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A:公司连续3年盈利,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连续3年不向股东王某分配股利,王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公司欲分立,股东张某在股东会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会最后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张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陈某反对修改公司章程,陈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资格不能继承,股东杨某出车祸死亡,其子小

题目
对某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公司连续3年盈利,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连续3年不向股东王某分配股利,王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公司欲分立,股东张某在股东会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会最后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张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陈某反对修改公司章程,陈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资格不能继承,股东杨某出车祸死亡,其子小杨是合法继承人,小杨能够继承股东资格吗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
解析: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详解:《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包括:(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A选项中公司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连续5年盈利,连续5年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的期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公司分立的情形符合第2项,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情形符合第3项,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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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护士,在社区对新生儿家长进行育儿知识教育,家长就佝偻病的发病原因提出以下“问题”,该护士应肯定的回答是

A.维生素C缺乏

B.甲状腺素缺乏

C.维生素D缺乏

D.食物中钙磷比例不当

E.食物中缺钙


正确答案:C

第2题:

阅读下面的叙述,回答问题1、问题2、问题3和问题4,将解答填入对应栏内。

【说明】

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召集该公司有关人员就本公司有关依法经营、加强企业管理、市场开发、竞争及承揽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经营应体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依法经营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 (1)信息系统监理企业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系统监理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 (3)信息系统监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 (4)信息系统监理企业离开原住所在地承接监理业务要自觉遵守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法经营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 (1)信息系统监理企业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系统监理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 (3)信息系统监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 (4)信息系统监理企业离开原住所在地承接监理业务,要自觉遵守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3题:

33甲工程公司是由乙公司、丙某和丁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戊分公司及庚全资子公司。戊分公司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需要承担巨额债务,对该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的法律主体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戊公司 D。庚公司


正确答案:A

第4题:

南昌洁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洪某与卫某,前者持股9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与丈夫杨某在 合肥还开办了合肥洁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二人各持股50%。洪某实际掌控着南昌公司,其将南昌公司从上海富豪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合肥公司进行销售,合肥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南昌公司与上海富豪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上海富豪公司发现南昌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南昌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其中正确的是?
A.根据公司法原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洪某不必承担南昌公司债务
B.根据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洪某应对南昌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上海富豪公司应证明洪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
D.如果南昌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卫某也应当对南昌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
【 解析】BC。本题考核的是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根据《公司法》第20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债权人负举证责任,需证明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所以C项正确。公司被否认法人人格后,只导致滥用有限责任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错误。

第5题:

A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王某,兼任B食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的上述兼职行为所得收入应归A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本题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王某,兼任B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并非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属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也不为法律所禁止。

第6题:

长沙健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朱某与汪某,前者持股80%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与丈夫牛某在上海还开办了上海健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二人各持股50%。朱某实际掌控着长沙公司,其将长沙公司从北京绅士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了上海公司进行销售,上海公司获取了丰厚利润。现在长沙公司与北京绅士公司发生供货合同纠纷,北京绅士公司发现长沙公司已退租店面,资产所剩无几。对于长沙公司的债务问题存在以下不同意见,其中正确的有:( )

A.根据公司法原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朱某不必承担长沙公司债务

B.根据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朱某应对长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北京绅士公司应证明朱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

D.如果长沙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汪某也应当对长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C
【答案】B、C
【详解】《公司法》第20 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条可知,股东虽然为有限责任,但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这一条件,损害公司利益的,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A 项错误,B 项正确。而证明该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这一权利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公司债权人承担,故C 项正确。另据本条可知,承担连带责任的只有滥用股东权的股东,而不是所有股东,故D 项不当选。

第7题:

要求:根据以下资料,回答 41~45 问题。

第 41 题 丁公司能否要求丙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笔货款承担责任?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不能要求丙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笔货款承担责任。根据规定,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合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
则合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第8题:

田某为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同时,珠江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田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务,田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珠江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

A.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B.只能由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

D.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田某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解析】本题涉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问题。依《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控股股东为珠江有限责任公司,而非田某,宏宇有限责任公司为逃避债务,由其股东负连带责任。因此对该债务,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和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选C。

第9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王小青是名16周岁的中学生,王小青委托姑姑王某代理自己买卖股票,王小青的行为是不是无效行为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走私化妆品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
C:赵某与某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中约定赵某旅游中发生事故,旅游公司概不负责,合同是否有效
D:丙公司将设备租给子公司丁公司,丁公司将设备卖给戊公司,丁公司的行为是否无效

答案:A,C
解析:
A选项中王小青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小青的授权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购销走私化妆品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所以B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根据《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但是合同有效,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丁公司无权处分设备,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丁公司的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既不是有效行为,也不是无效行为,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刘某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 的董事长;同时,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刘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 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 务,刘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蓝天有限责 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 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
A.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B.只能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蓝天有限责任公司 负连带责任
D.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刘某负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揭开法人面纱”的问题。就宏宇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控股股东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 而非刘某。宏宇有限责任公司逃避债务,由其股东负 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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