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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起诉张某,认为张某的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案件的情势对自己不利,于是在真正开庭的时候根本没有参加庭审,而是提出申请撤诉。被告提出,名誉侵权案件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极差的影响,如果这样结束诉讼对自己很不公平,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没有准许原告撤诉。但是再次开庭的时候,原告经传票传唤还是没有出庭,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拘传原告 B:对原告缺席判决 C:按原告撤诉处理,告知被告可以另外起诉原告 D:终结诉讼

题目
李某起诉张某,认为张某的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案件的情势对自己不利,于是在真正开庭的时候根本没有参加庭审,而是提出申请撤诉。被告提出,名誉侵权案件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了极差的影响,如果这样结束诉讼对自己很不公平,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没有准许原告撤诉。但是再次开庭的时候,原告经传票传唤还是没有出庭,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拘传原告
B:对原告缺席判决
C:按原告撤诉处理,告知被告可以另外起诉原告
D:终结诉讼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本案的情况应该适用缺席判决,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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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59 题 某县畜牧水产局以元《兽医从业许可证》从业为由,对兽医柳某下达了没收兽药器械、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柳某不服,以该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畜牧水产局的处罚决定。法院在审理期间,由于被告对原告施加种种压力,并声称只要原告撤诉,被告就给原告办理兽医从业证;否则,被告就休想吃兽医这碗饭。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便申请撤诉。理由是:原告自己无证执业也有过错,开庭会影响与畜牧局的关系,也会影响自己以后的前途,因而表示服从处罚,撤回起诉。对于柳某的撤诉申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院在决定是否准许原告撤诉之前应当审查原告撤诉是否出于自愿

B.本案中原告申请撤诉不合法,法院应裁定不准撤诉

C.原告既然愿意撤诉,法院就应当同意,法院不必审查原告撤诉是否出于自愿

D.本案中,被告的行政处罚不合法,原告撤诉并非自愿,法院应对柳某的撤诉申请不予理睬,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CD
[考点]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
[答案及解析] CD。依《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但法院在决定是否准予原告撤诉时,应当考虑原告撤诉的原因是否有行政机关的威胁、恐吓等。如果原告迫于行政机关的压力而撤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撤诉。应当注意的是,法院也不能不予理睬直接继续进行行政诉讼程序,应当有一个许或不准的裁定。C、D项错误,A、B项正确。依题意,当选C、D。

第2题: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张某为另案原告,王某、李某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答案:A
解析:
【考点】第三人之诉,本诉原告撤诉后的处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37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所以,B、C、D项均不正确。

第3题:

张某与马某因一台数码相机的权属发生纠纷,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金某提出数码相机是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金某为第三人。在判决宣告前,张某申请撤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撤诉,则金某作为另案原告,张某、马某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撤诉,则诉讼程序终结

C.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撤诉,则金某自动成为该案的原告,马某为被告,法院继续审理

D.如果张某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不按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AD
《民诉意见》第160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据此,A正确,B、c错误。《民诉意见》第16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故D正确。

第4题:

原告李某到A区法院起诉被告张某房屋所有权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某居住地位于A区,而房屋所在地位于B区。A区法院接到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A:直接立案审理,因为A区法院也有管辖权
B:首先立案,等待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再移送管辖
C:明知自己没有管辖权,但还是立案,如果被告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就等于默认了管辖权,最后作出的判决有效
D: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所以直接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见A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此时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4款的规定,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D才是正确的选项。前面的选项说的是A区法院不知道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情形,即等待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才移送,如果被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理过程中并不知道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最后判决作出以后被告才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异议无效。

第5题:

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清求权的第三人。在庭审过程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

A.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C.裁定诉讼终结
D.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答案:D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撤诉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第6题: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正确答案:C

第7题: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关于撤诉,下列那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申请撤诉,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B.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申请撤诉,如果被告不同意,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即使被告同意,人民法院也不予准许
D.在二审与再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法院准许撤诉后,原告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诉解释》第四百一十条规定:“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第8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的处理是()。

A.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B.将张某的反诉与李某的上诉合并审理

C.将张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D.告知张某,应当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第9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B,D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民诉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A选项中乙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其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不适用延期审理,并且延期审理应适用决定,而非裁定,故A项错误,不选。B项中甲因胃病发作住院治疗,符合延期审理的条件,故B项正确,应选。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故C项错误,不应选。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D项符合其中第(2)项的规定,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第10题:

下列案件中,法院不能作出缺席判决的是:( )
A.原告甲公司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査认为双方当事人有进行诉讼欺诈的嫌疑,裁定不准许撤诉,后经法 庭传唤,甲公司仍不派员出庭参加诉讼
B.被告乙提出反诉,原告甲在开庭审理时并未出 现,经法院询问后,也无正当理由
C.张小明(8岁)往窗外扔石块,砸坏了停在楼下 的1辆汽车,车主起诉,张小明的父亲经传唤,告知法 院因工作需要临时到外地调研无法到庭;母亲则长期在国外工作,无法回国
D.王三与赵四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李五主张该 合同标的物为其所有,申请参加了诉讼,但李五在开庭 审理时未经审判人员许可中途退庭


答案:C,D
解析: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A项 不符合题意。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故B项不符合题意。无 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按撤诉处理;如属 被告方,缺席判决,小明的监护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故C项符合题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人民法 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 可中途退庭的,按擻诉处理,故D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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