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王某和林某是生意上的死对头,由于林某从中作梗致使王某损失近百万元。王某对此十分恼火,遂出资5万元雇佣张某去除掉林某。张某答应了此事,回到家后将欲杀林某的情况告诉其妻陈某,陈某不仅不加制止,而且积极为其出谋划策,帮张某买来一把尖刀用于杀林某。在陈某的帮助下,张某作了充分准备,于某晚潜入林某的家中,当时林某不在家。张某见林某妻子正在床上睡觉,顿起歹意,就把其强奸了。等到林某回家,又将林某杀死。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张某同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张某强奸林某妻子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 C.张某故意

题目
王某和林某是生意上的死对头,由于林某从中作梗致使王某损失近百万元。王某对此十分恼火,遂出资5万元雇佣张某去除掉林某。张某答应了此事,回到家后将欲杀林某的情况告诉其妻陈某,陈某不仅不加制止,而且积极为其出谋划策,帮张某买来一把尖刀用于杀林某。在陈某的帮助下,张某作了充分准备,于某晚潜入林某的家中,当时林某不在家。张某见林某妻子正在床上睡觉,顿起歹意,就把其强奸了。等到林某回家,又将林某杀死。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张某同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张某强奸林某妻子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
C.张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应当择一重处罚
D.对张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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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孙某欲作一笔水果生意,向其友张某借款2万元,用其临街的三个铺面(已出租给李某和陈某)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水果价格狂跌,张某上门催要借款,孙某外出躲债。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其抵押权,请求扣押孙某的三个铺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自扣押之日起,张某有权向李某和陈某收取三个门面的租金;但若门面扣押后,张某未将该事实通知李某和陈某,对于李某和陈某继续向孙某交付的租金,张某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B.张某有权就门面扣押前孙某收取的租金优先受偿

C.法院将门面扣押后组织拍卖的,李某和陈某有优先购买权

D.若该三个门面拍卖给了林某,李某和陈某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该租赁合同对林某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ACD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
「解析」《物权法》第19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故A正确,B错误。《物权法》第190条前段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故D正确。由于李某和陈某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故C正确。

第2题:

古某是惯偷,因其喜好古董,因此经常行窃此类物品。某日,其听说商人张某家收集了大量古董,于是打算对其下手。古某听手下说,17 岁的小混混林某是张某的外甥,古某认为林某一定熟悉张某家环境,叫他一起去可以帮上忙。于是,古某找到林某,要其绘制一张张某家的地形图,并在其行窃时为其望风。林某胆小,不敢参与。古某威胁道,“如果不去,小心你的小命!”林某无奈,被迫答应了古某的要求,为其绘制了一张地形图。某日深夜,二人来到张某家,古某潜入张某别墅内,林某在门口望风。古某从张某家中窃得青铜器若干、字画数十幅以及玉器3 件。林某在古某进入张某家后,因害怕逃跑。根据案情,请回答86—87题。

对于古某、林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

A.对于古某应当从重处罚

B.古某与林某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C.林某属于胁从犯,应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D.如果张某要求不追究林某的责任,对林某可不按犯罪处理


正确答案:ABD
【答案】:A、B、D
【详解】:古某教唆林某共同实施盗窃张某家的行为,因此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犯,古某属于教唆犯,根据《刑法》第29 条规定,教唆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本题中,林某17 岁,因此古某教唆其犯罪,应当从重处罚,AB 选项正确。林某不自愿、被迫参加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的作用,因此属于胁从犯,根据《刑法》第28 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并非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因此C 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 条第3 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本题中,林某是张某的外甥,如果张某要求不追究李某的责任,对林某可不按犯罪处理,因此 D 选项正确。本题应选A、B、D。

第3题:

问: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承担责任? 林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搞建材批发,由王某和张某共同担保,因林某建材批发失败,举家外出打工,银行在无法找到林某的情况下,要求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这时又发现张某全家也外出无法联系,银行就要求王某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偿还欠款。请问银行这样做对吗?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第12条:“同一债务人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由此可见,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了王某的保证分额,则王某只承担保证份额的连带责任,银行不得要求王某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王某的保证分额,则银行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合法的。

第4题:

9岁的王小花没钱买玩具,向父母要钱遭拒绝。某日,王小花随父母到姨妈李某家玩,见梳妆台上有一个金戒指(价值2500元)随即偷偷放进自己的口袋。当日,王小花将金戒指以200 元的价格卖给玩具店老板张某,并称这戒指是过生日时妈妈送她的礼物。次日,李某发现金戒 指不见了,便告知王小花母亲。经询问后得知,金戒指确是王小花所拿且已卖给了张某。王小花 母亲遂找张某要求返还金戒指,并退还张某200元。张某称金戒指是花钱买的,且已以2000元 卖给了好友林某,无法返还。
如果李某起诉林某要求返还金戒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林某买卖赃物不合法,应返还金戒指
B.李某基于所有权,可直接要求林某返还金戒指
C.林某不知该金戒指系赃物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可拒绝返还
D.林某根据买卖合同已实际占有了金戒指,可拒绝返还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 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本题中林某不知该戒指为赃物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因此林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可拒绝返还。

第5题:

黄某答应赠与林某1万元,资助林某上学,并办理了公证。林某只有14周岁,黄某在给林某7000元后不再给了。林某认为黄某已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给,于是向黄某要求其余的3000元。则:( )

A.黄某应再给林某3000元

B.黄某可以不给,因林某未成年,赠与合同无效

C.黄某可向林某要求返还7000元

D.赠与7000元的合同有效,另3000元的赠与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问题。依《合同法》第186条、第188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本题中,林某虽然只有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依法,其具有订立纯获利益的赠与合同的资格,且林某与黄某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6题:

陈某(女)于1996年4月与林某(男)相识相恋,由于林某家境不好,遂于同年10月从几个朋友处借款共2万元盖房用作结婚住房。陈林二人1998年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林某又以个人名义借款1.5万元从事服装个体买卖,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生意红火,朋友虽时常催林某还钱,但林某以各种借口推托债务。1999年3月,林某以个人名义与张某、王某成立合伙,一直经营至今。2002年,陈林二人因林某父母长期住在他们家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其后二人便经常发生口角,感情逐渐恶化。同年10月,林某认识一女子吴某,两人开始同居,林某与陈某的关系更加恶化,经常不回家。陈某多次哭闹都无济于事。林某于2003年5月开始转移、隐匿自己的财产,并于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业已破裂。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话,双方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2.陈林二人结婚前林某的2万元债务应如何处理?

3.婚后林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5万元债务应如何处理?

4.对于林某转移、隐匿财产行为,陈某于财产分割完毕后得知,她应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5.陈某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吗?


正确答案:
1.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也应这样处理。对于以林某个人名义在合伙中的出资,也应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根据上述《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的规定,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本案中林某婚前的个人借款,由林某一人承担,但该借人款项是用于建造结婚用房,应认为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陈林二人离婚后,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根据上述《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本案林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5万元债务从事服装个体买卖,不能认为是林某的个人债务,应由陈林二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4.《婚姻法》第47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陈某可以依据该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5.《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中,林某实施了第二项非法行为,具有主观过错,造成了损害后果,导致双方离婚,所以,陈某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第7题:

张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某的监管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年某。事后年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张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张某

B.年菜

C.张某和年某

D.张某、年某及林某


正确答案:A
A【解析】略

第8题:

陈某接受某单位的委托,创作剧本。创作过程中,好友林某提供了大量的资料,陈某之妻进行了录入和校对。剧本完成后,作者应为:( )

A.陈某

B.某单位

C.林某

D.陈某之妻


正确答案:A
「考点」作者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的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本题中。林某、陈妻都是进行了辅助性工作,不为创作。

第9题:

对林某、陈某与黄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被告( )。A.赔偿黄某全家的人身损害,驳回林某、陈某的经济损失赔偿请求B.立即停止废水排放C.赔偿林某、陈某的经济损失和黄某全家的人身损害D.赔偿林某、陈某的经济损失,驳回黄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BC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本题材料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完全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丙公司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两项。

第10题:

林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张某照顾刚满周岁的女儿。不到一年,张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此时,作为女儿监护人的应当是()
A. 林某
B. 林某的父母
C. 张某的父母
D. 张某所在单位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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