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l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l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
问: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该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C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请问此时就本案而言,C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为什么?
(3)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4)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5)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6)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并进行了答辩,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
(7)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第2题:
中国碧海公司向在甲国注册的蓝天公司出售一批冰箱,合同约定碧海公司须在蓝天公司在乙国的住所地交货。合同约定有关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纠纷,蓝天公司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碧海公司,则关于本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的法律正确的是:( )
A.中国法。因为应适用卖方所在地法
B.甲国法。因为蓝天公司是甲国法人
C.乙国法。因为乙国是买方住所地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为这是国际货物买卖
第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双方约定日后若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应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所购房屋在B县,甲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C县,登记注册地在D县,乙公司主营业地在E县,登记注册地在F县,现在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市中级人民法院
B.E县人民法院
C.B县人民法院
D.F县人民法院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 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舍友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至中国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中国法
第7题:
第8题: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B
【考点】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案中,“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因此,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