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甲于一日深夜,戴面罩将邻居乙劫持到郊外,将其强奸。恐乙认出自己,遂将乙杀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应视为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处罚 D.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对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择一重罪处罚

题目
甲于一日深夜,戴面罩将邻居乙劫持到郊外,将其强奸。恐乙认出自己,遂将乙杀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应视为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处罚
D.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对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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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第2题:

以下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甲在擦车时顺便将邻居乙的汽车擦拭干净
B.甲的邻居乙家中失火,甲恐殃及自己,拿自己的灭火器救火
C.甲(15岁)将昏倒于路旁的老人乙送回家中
D.甲不知其父的自行车系借自丙,其父病故后,将该车拿去修理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无因管理
讲解: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事实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 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 的成立除要求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且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外,还要求管理人主观 上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A项中,甲帮邻居擦拭汽车属于情谊行为,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不构成无因管理。B项中,甲的行为既为自己,也为邻居,构成无因管理。C项中,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不要求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故C项构成无因管理。D项中,甲误将他人事务当做自己事务,缺乏管理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

第3题:

甲某(男)深夜遇到一单身女子乙,遂起歹意将乙强奸,事后怕乙报案欲杀人灭口,乙苦苦哀求说“我不会报警”,甲将乙放走。甲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罪(中止)

B.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中止)

C.强奸罪 ,

D.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B
【考点】犯罪中止的认定
【解析】强奸后为灭口而杀人的,是在两个犯意支配下的单独评价的行为,属于数罪。甲某在实施杀人灭口的过程中,由于被害人哀求而停止,被害人的哀求不具有强制作用,不足以制止犯罪人实施杀人,因而其放弃杀人的行为属于罪犯的自动中止。

第4题:

甲向乙讨债不成,遂将乙劫持并关押月余。甲的行为是(  )。
A.牵连犯
B.结合犯
C.连续犯
D.继续犯


答案:D
解析:
解析: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违法行为着手实施后,在停止之前持续地侵害同一客体性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继续犯。

第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第6题:

甲于一日深夜,戴面罩将邻居乙劫持到郊外,将其强奸。恐乙认出自己,遂将乙杀死。对甲的行为的认定分析错误的是( )。

A.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应视为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处罚

D.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对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择一重罪处断


正确答案:BCD
解析:甲实施完强奸行为后又以灭口的目的,将乙杀死,与强奸行为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应当数罪并罚。所以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A项的分析正确,答案为B、C、D。

第7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A项是共同犯罪,乙虽未去也成立杀人既遂;B项中甲某作为帮助犯与其丈夫成立共犯;C项乙拿自家东西难以认定为盗窃,不成立共犯;D项丙是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第8题:

甲欲杀害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遂携带匕首前往乙家,未料途中腹部巨痛,不得已而折返。次日,甲腹痛消失,遂再赴乙家将乙杀死。甲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属于( )。

A.吸收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牵连犯


正确答案:A
属于吸收犯,是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第9题:

甲女因恨男友乙抛弃她而产生杀害乙的念头,但恐力单不敌,故计划欺骗乙服安眠 药,等其熟睡时再用刀将其刺杀。某日,甲将乙诱到自己家中劝其服下装有安眠药的饮料致 其熟睡,不料乙另一女友找来,与甲发生争吵厮打,并将熟睡的乙打醒拖走。对甲应当如何 处罚:( )
A.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C. 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


答案:A
解析:
本案中,甲采用让其男友乙服安眠药的方式实施杀人行为。其男友乙服药后熟睡,此时甲所侵害的法益的危害性已达到紧迫程度,已达到实行行为的“着手”。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另一女友找来)而未得逞,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A项正确。

第10题:

甲与邻居乙向来不和,在一次争吵之后,甲持刀将乙杀死。下列属于犯罪主体的是()。

  • A、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的甲
  • B、被害人乙
  • C、被害人乙的子女
  • D、甲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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