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甲某因工头乙某欠其工资5 000元一直不给,某日将乙某的3岁儿子诱骗到家中,并给乙某写信要其拿5万元来赎,后来发现乙某报警,唯恐事发就将小孩杀害。下列关于甲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绑架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 C.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应当处死刑

题目
甲某因工头乙某欠其工资5 000元一直不给,某日将乙某的3岁儿子诱骗到家中,并给乙某写信要其拿5万元来赎,后来发现乙某报警,唯恐事发就将小孩杀害。下列关于甲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绑架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
C.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应当处死刑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D
解析:
解析:甲某、乙某之间只存在5000元的工资债务,而甲某向乙某勒索5万元已经大大超出了债务数额,应当以绑架罪论处。甲某将乙某之子杀害的行为不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刑法》第239条明确规定,因绑架行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仍以绑架罪论处,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并规定了绝对法定刑,即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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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某持刀抢劫乙某,乙某夺下甲某的刀后,将甲某推倒在水泥地上,甲某头部着地,当场昏迷。乙某随后仍用绳子将甲某绑在树上,对甲某进行殴打,致其耳膜穿孔。甲某醒来后连声求饶,但乙某继续殴打,甲某挣脱绳子后捡回携带的刀将以某捅伤。关于甲某和乙某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有:( )

A.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乙某制服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

C.甲某成立抢劫罪的犯罪未遂,后来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D.甲某反抗乙某的殴打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B
【考点】正当防卫的条件
【解析】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乙某的继续殴打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第2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在某日晚上,见一妇女某乙在前行走,就顿生歹念,准备强奸某乙。某甲乘某乙不备,将某乙扑倒在地。在解某乙的裤带实施强奸时,发现某乙身上有钱,某甲就将某乙的钱包抢走。某甲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B.某甲亲属某乙犯盗窃罪,甲为其窝藏赃物,乙被追查中,甲又窝藏乙。在侦查中,又为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法院审判中,又作伪证。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C.某甲连续实施了多个诈骗行为,其中有的数额较大,有的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整体上达到数额较大,甲的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D.非法行医罪是集合犯的一种


正确答案:D
【考点】罪数
【解析】我国区分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着手实行犯罪后另起犯意,一般情况下都按数罪处理。A中某甲即属于另起犯意,成立数罪。牵连犯在主观是为了实施一种犯罪,而采取的某种方法行为或者实现的结果行为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必须要具有事实上直接的不可分离的关系。B中虽然主观上为一个包庇犯罪的主观意思,客观的四个行为虽具有某种关联,但没有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所以,不成立牵连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每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每次却不构成犯罪,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C项是连续犯。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和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者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常习犯。刑法第303条中的“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刑法第336条的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而反复从事行医活动。

第3题:

2016年5月,22岁的乔某因赌博输钱,便产生杀人勒索钱财的恶念,为了达到目的,乔某教唆与其经常来往的14岁的韩某将邻居范乙的儿子范甲(14岁)诱出,杀死深埋,并许诺其勒索得逞后给韩某5000元。同年5月26日,韩某以给范甲归还磁带并还钱为由骗范甲出来,并将其杀害,尸体就地掩埋。次日,韩某将作案情况告诉乔某,乔某恐事情败露,未敢写信勒索范乙钱财。问:韩某、乔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韩某、乔某的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韩某在犯罪时已满14周岁,其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乔某教唆未成年人韩某实施杀人行为,与韩某属于共同犯罪,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4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第5题: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甲某对值班狱警乙某谎称家有百万财产,如能将其放走,愿意与乙某平分财产。乙某在甲某的引诱下,多次与乙某谋划出逃方案。然后按照既定的方案,乙某将甲某带出监狱,并资助其800元钱。关于本案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构成脱逃罪

B.乙某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C.乙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D.乙某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正确答案:D
【考点】私放在押人员罪
【解析】具体法律依据参见刑法第400条的规定;另外,甲某是由监管人员私放的,并无脱逃行为,不构成脱逃罪。

第6题:

司法考试教唆犯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某唆使乙某(15岁)诈骗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甲某不是教唆犯
  • 甲某唆使乙某找人杀害丁某,乙某出面雇佣丙某将丁某杀害,乙某的行为是教唆犯
  • 甲某唆使乙某盗窃财物,遭到乙某的拒绝。甲某构成盗窃罪
  • 甲某唆使乙某盗窃某银行,并向其教授打开银行保险柜的方法,甲某构成盗窃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你好,本题答案为ABC.、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上具有相似之处,如在唆使他人主观上产生犯罪的信念等方面都具有共同的促进作用。我国刑法对传授犯罪方法罪单独规定了罪名,因而在刑法上,同一人同一事既有教唆又有传授行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

第7题:

2006年5月22日,甲某到乙某(女)家借钱,正遇乙家夫妇争吵的不可开交。问其原因,得知是因为乙某的丈夫有了外遇,欲与乙某离婚。甲某向乙某借了2万元钱之后,产生了灭口不还钱的恶念,遂诱骗乙某以假自杀的方法吓唬其夫,以达到不离婚的目的。甲某还称会及时解救乙某。乙某信以为真,自行悬梁,但甲某并未解救,致乙某死亡。对于甲某的行为的认定错误的是:( )

A.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他人自杀,构成诈骗罪

B.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某诱骗他人自杀,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乙某是自杀,甲某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D
【考点】引诱、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的定性
【解析】引诱、教唆他人自杀,是指在他人本无自杀意图或者尚未决意自杀的情况下,行为人故意设下圈套或者陷阱。或者采取鼓动、怂恿的方法,使他人产生自杀念头或者坚定自杀意念,进而导致其自杀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为自杀不是犯罪,所以甲某教唆他人自杀的,不是教唆他人犯罪,因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第8题:

甲某提议让乙某帮助杀死其养父丙某,并允诺事成后给1万元好处。期间甲乙二人多次预谋,甲某还带乙某到丙某家窥伺作案地点,辨认丙某。某日甲某与乙某电话联系,称当日下手机会最好,让乙某以找丙某买三轮车为由进入丙家,将丙某掐死。乙某按甲某授意,到丙某家,假意闲谈购买三轮车,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几天后,乙某因盗窃汽车案被审查期间,供述了上述事实。

A、甲某、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B、乙某没有犯甲某所教唆的罪,甲某属于教唆的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C、甲某是教唆犯,在此案中应当作为主犯处罚

D、乙某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同时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下列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的有:( )

A.甲某将乙某3岁的儿子绑架,并向其勒索人民币10万元。乙某立即报警,警方经过侦查,很快将甲某抓获并救出人质。甲某并未取得赎金

B.甲某因急性肠炎住院治疗,乙某以探望为名,给甲某送去了注射了毒药的盒装饮料。医生嘱咐甲某的肠炎不适合饮用奶制品饮料,甲某便将饮料丢弃了。乙某回家后经过左右思量觉得风险太大,便打电话告诉甲某饮料过期了,千万不要喝

C.甲某欲贩卖一批毒品,公安机关采用侦查手段与其接洽,并约定交货地点。甲某如约前往,在交付毒品的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D.甲某和乙某一同出差到外地,住在同一家宾馆中。甲某欲杀死乙某,趁夜深人静潜入乙某房间,用木棒猛打乙某的头部,以为乙某死了,便欲逃走,忽听乙某喊自己的名字,看到乙满脸是血,甲某不愿下手再打了,便未再实施杀害行为


正确答案:BCD
【考点】犯罪未遂的认定
【解析】绑架罪为行为犯,一旦实施便构成既遂。C属于侦查陷阱,甲某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

第10题:

甲因工头乙拖欠其工钱3000元一直不给,某日将乙的3岁儿子诱骗到家中,并给乙写信要其拿5万元来赎,后来发现乙报警,唯恐事发就将小孩杀害,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构成绑架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

C.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依法应当以一罪处死刑


参考答案: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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