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公司的房屋租赁给乙公司,时间为三年,双方签订的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两年后,乙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商谈该房屋购买事宜,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乙公司等方式为()。 A、现实交付 B、指示交付 C、拟制交付 D、简易交付

题目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公司的房屋租赁给乙公司,时间为三年,双方签订的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两年后,乙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商谈该房屋购买事宜,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乙公司等方式为()。

A、现实交付
B、指示交付
C、拟制交付
D、简易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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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0 年8 月,公民甲某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某先支付房屋总价款100 万元的20%即20 万元,然后乙房地产公司将房屋交付甲某使用,在甲某付清全部房款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房地产公司,在甲某付清全部价款后,乙房地产公司负责给甲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2010 年10 月,甲某支付第一笔价款20 万元后,乙房地产公司便将其所购买住房的钥匙交给了甲某,甲某搬家人住。2011 年3 月,甲某支付了第二笔价款5 万元,此时房屋价格上涨,甲某所购房屋涨到120 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乙房地产公司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

B.乙房地产公司可以获得房屋增值部分20 万元的收益

C.乙房地产公司已向买受人甲某履行了交付义务

D.甲某有权获得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依据《合同法》第134 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所有权保留条款,A 项正确。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总是同时发生的,尤其是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交付的时间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常常是不一致的,而依据《合同法》第163 条的规定,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 条第1 款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房地产公司将房屋钥匙交给甲某,即可认定其完成了交付义务,其后房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 (20 万元的孳息)依法应归属于买受人甲某,故B 项错误,C、D 项正确。

第2题:

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银行能取得该楼盘的抵押权,包括对甲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B.银行不能取得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C.甲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甲的房屋所有权可对抗银行抵押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甲与房地产公司就该套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故银行未经甲同意不能取得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银行既然不存在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也就不存在甲的权利优于银行抵押权的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3题:

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

A.银行能取得该楼盘的抵押权,包括对甲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B.银行不能取得甲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C.甲的权利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于甲的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甲已对所购房产进行预告登记,产生公示效力,后抵押行为对所购房屋不发生物权效力,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既然银行不能取得抵押权,也就无所谓权利优先问题了,CD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指为了保全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1)预告登记的种类:实践中,预告登记主要包括:①商品房预售登记。②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③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2)预告登记的效力:①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②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a)债权消灭。(b)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要正确理解《物权法》第20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的意思。其含义是:(a)若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的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出卖、赠与、抵押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b)若办理了抵押合同的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抵押该不动产的,仍可发生抵押权设立的效果,只是顺位靠后。

第4题: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 3 月 1 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 5 月 1 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B.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C.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和丙,并将乙、丙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D.由甲公司自行选择向谁交付房屋,为谁办理房产登记

答案:A
解析:
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5题:

2018年5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幢登记用途为办公用的临街房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所有装修与房屋一同由甲公司无偿收回。乙公司承租后,将该房屋装修改造成酒楼,并加盖了厨房,现该区域被列为征收范围,某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对该房屋进行征收估价。
<1> 、征收估价中如何考虑甲、乙双方鉴订的租赁合同?
<2> 、征收估价中如何确定该房屋的用途、面积?
<3> 、征收估价中如何考虑甲公司的装修补偿?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查的是房屋征收估价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2.本题考查的是房屋征收估价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3.本题考查的是房屋征收估价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第6题:

2010年5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幢登记用途为办公用的临街房屋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所有装修与房屋一同由甲公司无偿收回。乙公司承租后,将该房屋装修改造成酒楼,并加盖了厨房,现该区域被列入拆迁范围,某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对该房屋进行拆迁估价。

请问:

1.拆迁估价中如何考虑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2.拆迁估价中如何确定该房屋的用途、面积?

3.拆迁估价中如何考虑乙公司的装修补偿?


正确答案:
答:
1.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故估价时不考虑租约的影响。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指导意见》规定:
(1)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应以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簿的记载为准。(2)各地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4)若对房屋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5)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3.被拆迁房屋内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确定。
或:乙公司的装修补偿应与出租人协商解决。
或:乙公司应得的装修补偿应为甲公司从拆迁人处得到的装修补偿款(或根据时点的装修的现值)减去租赁期满后装修的残余价值。

第7题:

张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公司交付的房屋漏水,张某新铺的木地板浸水损坏,张某要求甲公司维修房屋,并赔偿木地板的损失。甲公司同意维修房屋,但是不赔偿木地板的损失。张某向法院起诉,张某不需要证明的是:

A: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B:甲公司交付的房屋漏水
C:房屋漏水导致木地板损坏
D:甲公司对房屋漏水有过错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当事人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第8题:

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丽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银行能取得该楼盘的抵押权,包括对甲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B.银行不能取得甲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C.甲的权利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于甲的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本题中甲与房地产公司就该套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故银行未经甲同意不能取得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银行既然不存在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也就不存在甲的权利优于银行抵押权的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9题:

共用题干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了一住宅和商业混合项目,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代理销售。经与甲公司协商,乙公司为项目住宅部分的目标客户制订了置业计划;对项目商业部分采取先租后售的方式促销。客户李某在项目交房前1年购买了一个建筑面积为400m2、总价为1152万元的商铺。经调查,类似商铺当时月租金为200元/m2。乙公司房地产经纪人张某制订的置业计划得到了很多客户的认同。

乙公司实行先租后售促销时,正确的做法为(  )。
A: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B: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采用主管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D:督促相关当事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答案:C
解析:

第10题:

甲建筑公司将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甲公司又与内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公司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B.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如丙公司购买了房屋,则丙公司有权决定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83 / 2019版教材P182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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