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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考试业务课程大纲

奥斯丁的分析法学思想集中体现在其所著的()

A.《法理学大纲》

B.《法理学讲义》

C.《法律哲学》

D.《实在法哲学》

E.《法理学范围之确立》


参考答案:B, E


根据奥斯丁的看法,法律的任何实际体系,或它的任何一个部分指的是()

A.一般法理学

B.特殊法理学

C.立法学

D.实在法哲学


参考答案:B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理学构成要素的是()

A.法理学的内容

B.法理学的方法

C.法理学的渊源

D.法理学的分类


参考答案:D


法理学的理论具有基础性,在于()

A.法理学是关于法的根本性问题的理论

B.法理学是关于法的普遍性问题的理论

C.法理学研究有关法的初级、简单的问题

D.法理学是一定时代法的理念的表达

E.法理学是一定时代法的精神的表达


参考答案:A, B, D, E


法理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参考答案:错误


PAGE PAGE 4天津工业大学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考试业务课程大纲课程编号:613 课程名称:法学基础(一)一、考试的总体要求本考试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包括法理学和宪法学。要求考生准确掌握法理学的基础知识和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及最新变化,了解法理学和宪法学的热点问题。考生要能够熟练运用法理学和宪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考试考察考生的法学理论基础的理解程度和法律思维、法律技能等综合素质。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法理学和宪法学各占50,即各占75分。第一部分 法理学(75分)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意义及其中国化(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思想渊源(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意义(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理学二、法的概念与本质(一)法的概念(二)法的本质(三)法的基本特征(四)法的要素三、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一)两种对立的法的起源观(二)法的起源(三)法的历史类型四、法律的价值(一)法律价值的概念(二)法与秩序(三)法与自由(四)法与平等(五)法与人权(六)法与正义五、法的渊源与效力(一)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二)法的分类(三)法的效力六、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二)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三)法律关系的内容(四)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七、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二)法律行为的结构八、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三)法律责任的承担九、法律技术方法(一)法律解释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二)法律推理的种类、基本原则和方法(三)法律论证的形式和正当性标准十、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一)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二)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发展及其历史经验十一、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一)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二)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选择(三)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十二、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一)社会主义法与经济(二)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三)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十三、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一)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二)中国的立法体制(三)中国的立法程序(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四、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一)法律实施的意义(二)法律执行(三)法律适用(四)法律遵守(五)法律实施的监督十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依法治国的概念(二)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与发展(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第二部分 宪法学(75分)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分类和特征(一)宪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二)宪法学的分类(三)宪法学的基本特征二、宪法学基本原理(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二)宪法的分类和渊源(三)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四)宪法的效力和作用三、宪法的历史发展(一)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四、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宪法指导思想(二)宪法基本原则五、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一)国家性质(二)国家形式(三)国家标志六、国家基本制度(一)经济制度(二)政治制度(三)文化制度(四)社会制度七、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二)公民的基本权利(三)公民的基本义务八、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的一般原理(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四)国务院(五)中央军事委员会(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八)监察委员会(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十)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九、宪法实施的监督(一)宪法实施(二)宪法监督(三)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三、试卷类型及比例试题型分为简述题、论述题两种,其中简述题为57个题,论述题为24个题,两类题型的分数比例各占50左右。四、考试形式及时间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150分)。五、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1.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2. 宪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最新版。3. 2018年宪法修正案

我国各种法理学教材和著作所确立的法理学理论体系基本上大同小异一般都包括哪几部分。

A、法的一般原理

B、法的历史演进

C、法的价值

D、法的运行

E、法与社会


参考答案:ABCDE


学习法理学的方法有哪些()。

A、善于从具体事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或检验法理学理论。

B、联系其他学科的知识来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理论

C、要了解法理学的发展史,从法理学的发展史来理解和掌握理论

D、要了解现代西方法理学从中西方法理学的联系和比较来学习法理学

E、要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的讨论


参考答案:ABCDE


法理学是()和()的统一。

A、法律世界观

B、法学方法论

C、法的本体论

D、法的运行论

E、法学思想论


参考答案:AB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主要区别在于

A.法理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B.法理学提供的是法律的一般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具体知识

C.法理学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

D.法理学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


正确答案:BCD


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B.法理学为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了立场、观点和方法

C.法理学属于应用法学和国内法学

D.法理学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答案:A,B
解析: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法学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其具体内容包括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有关法律运作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和法与其他社会现象关系的问题。故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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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奥斯丁的分析法学思想集中体现在其所著的()A、《法理学大纲》B、《法理学讲义》C、《法律哲学》D、《实在法哲学》E、《法理学范围之确立》正确答案:B,E

考题 关于法理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 B.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C.法理学是一门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D.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理学是通过对所有部门法材料进行高度抽象概括而获得材料来源的,所以法理学既提供了研究部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它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部门法学的研究又具有指导意义答案:C解析:解析: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是法学而非法理学。考生应注意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故C表述错误。

考题 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 A.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 B.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C.法理学从总体上阐释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 D.当代中国法理学的研究起点与归宿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答案:A,B,C,D解析: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和原理,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 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本理论,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它和部门法学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其研究起点和归宿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D。(这种题目如果没能记住全部的特点可以进行简单分析,只要所列选项没有明显错误通常即应该选择。)

考题 单选题(10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理学构成要素的是 ( )A 法理学的内容B 法理学的方法C 法理学的渊源D 法理学的分类正确答案:C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B.法理学为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了立场、观点和方法 C.法理学属于应用法学和国内法学 D.法理学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答案:A,B解析:解析: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一门重要的理论学科。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即一般法、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这里的一般法既指法的整个领域也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因此C、D表述错误。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理学的材料来源,是通过对所有部门法材料进行高度抽象概括获得的。法理学既提供了研究部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它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部门法学的研究又有指导意义。

考题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正确答案: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考题 多选题奥斯丁的著作有()A《法理学大纲》B《法理学讲义》C《法律的概念》D《刑罚与责任》正确答案:C,B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奥斯丁的著作有()A、《法理学大纲》B、《法理学讲义》C、《法律的概念》D、《刑罚与责任》正确答案:A,B

考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理学构成要素的是()A、法理学的内容B、法理学的方法C、法理学的渊源D、法理学的分类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