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的联系和区别?
(1)土地的自然供给是经济供给的基础,经济供给只能在自然供给的范围内变动。
(2)自然供给是针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动植物的生产而言,而经济供给则主要是针对土地具体的不同用途而言。
(3)自然供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一定的,无弹性的,而经济供给是变化的,有弹性的,并且不同用途土地的供给弹性是不同的。
(4)人类难以或无法增加土地的自然供给,但可以在自然供给的基础上增加经济供给。
土地的经济供给,是指在土地的自然供给范围内,对土地进行了开发、规划和整治,以满足人类不同需求的土地供给。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五章房地产评估【考情分析】本章考客观题和综合题,分值一般在12-28分左右。在考试中应重点关注收益法、市场法和假设开发法。【主要考点】1.收益法(重点)2.市场法 (重点)3.假设开发法(难点及重点)4.成本法本章内容第一节房地产评估概述第二节房地产价格及其影响因素第三节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第四节市场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第五节成本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第六节假设开发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第七节基准地价修正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第八节路线价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第九节在建工程评估 第一节房地产评估概述一、土地的特性二、土地使用权 (掌握)三、房地产的特性四、房地产评估的原则 (掌握)一、土地的特性(一)土地的供给1.自然供给(1)含义:供给人类可利用的土地数量。(2)自然供给土地的5个条件。2.经济供给(1)含义在自然供给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开发、规划和整治,满足不同需求的土地供给。土地的经济供给的直接变化是指某种用途的土地数量绝对面积的变化。土地的经济供给的间接变化是指单位土地面积上集约率的变化。(2)特点土地的经济供给是有弹性的。土地的经济供给会受人类社会活动的影响。(二)土地的特性(掌握)1.土地的自然特性(05年多选)(1)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决定了土地价格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2)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3)土地效用的永续性只要土地使用得当,土地的效用即利用价值会一直延续。(4)土地质量的差异性土地的位置不同,造成了土地之间存在自然差异,此差异导致土地级差地租的产生。2.土地的经济特性(1)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与土地总量的有限性、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质量的差异性等有关。(2)土地产权的可垄断性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可以垄断。由于土地具有可垄断性,因此,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让渡时,就必然要求实现其垄断利益,在经济上获得收益。(3)土地效益的级差性土地质量的差异性不同区位土地的生产力不同经济效益上具有级差性。(4)土地利用的多方向性一块土地的用途是多种的,可以作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及其他用途。土地利用的多方向性客观上要求在房地产估价中需要确定土地的最佳用途。二、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的归属1.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流转。但使用权可以转让,因此地价一般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首次交易)1.土地使用权出让含义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应该依法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拆迁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3.国务院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掌握)(1)居住用地 70 年;(2)工业用地 50 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4.土地使用权出让到期续期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法律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非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三)土地使用权二次交易1.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剩余年限(原来规定的出让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凡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2.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时,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3.土地使用权抵押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三、房地产的特性 房地产是土地和房屋及其权属的总称。房地产一般具有如下特性:(熟悉)1.位置固定性。2.供求区域性。3.使用长期性。4.大量投资性。5.保值与增值性6.投资风险性7.难以变现性8.政策限制性四、房地产评估的原则 (掌握)在进行房地产评估时,除了需要遵循供需原则、替代原则、贡献原则等,还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二)最有效使用原则 第二节房地产价格及其影响因素一、房地产价格的种类二、房地产价格的特征三、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一、房地产价格的种类 (一)根据权益的不同,可分为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其他权利价格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所有权价格高于房地产使用权价格。抵押价格由于要考虑抵押贷款清偿的安全性,一般要比市场交易价格低。(二)价格形成方式可分为市场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1.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在市场交易中实际成交的价格。2.评估价格房地产评估价格根据使用目的及其作用可分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交易底价、课税价格等几种。其中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由政府制定,且由政府定期公布。(三)按房地产的实物形态可划分为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和房地产价格1.土地价格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交易价格等(第七节讲解)2.建筑物价格指纯建筑物部分的价格,不包含其占用的土地的价格。3.房地产价格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的土地的价格。(四)按房地产价格表示单位可划分为总价格、单位价格、楼面地价等 (掌握)房地产总价格:指一宗房地产的整体价格房地产单位价格有三种情况:单位土地面积的土地价格、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物价格、单位建筑面积的房地产价格。楼面地价(单位建筑面积地价),是指平均到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土地价格。【例1.单选题】(2009年度考题)某宗土地,单价为8 000元/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土地资本化率为10%,则其楼面地价为()元/平方米。A.1 600B.8 000C.4 0000D.8 0000答疑编号6150050101正确答案A(五)其他价格类型公告地价,是政府定期公布的土地价格,在
土地的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都是有弹性的。
土地经济供给的影响因素包括()。
土地的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的区别?
土地的供给通常分为()。
对于土地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弹性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