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标识由电务部门在登记完毕后立即设置,并与《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记录核对一致。
第1题:
调度集中区段车站分路不良区段,电务人员()《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在CTC终端上进行明示化设置。
第2题:
在设有轨道电路的区段新铺或更换钢轨、道岔时,新轨、新岔上道前须由施工或工务部门进行轨面除锈,上道后电务部门应及时测试,发现分路不良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由施工、电务部门申请,()部门安排轧道除锈,经电务部门重新测试合格后开通使用。
第3题:
A.《调度命令登记簿》
B.《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C.《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D.《CTC模式转换登记簿》
第4题:
电务部门对确认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应准确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定位/反位)名称及其范围,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不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第5题:
电务人员在车站CTC电务维护机上设置区段分路不良。
第6题: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标识规定中,尽头线距车挡()内线路不设置分路不良标识
第7题:
分路不良标识是由电务在()进行设置的。
第8题:
电务部门发现轨道电路分路残压超标时,在登记时应准确登记该区段()名称及其范围
第9题:
除锈、除污工作完毕后,电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该轨道电路的分路试验,轨道电路分路恢复正常后,及时销记。
第10题:
车站遇电务登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除按规定签认外,计算机联锁的车站,由信号员(未设信号员的为车站值班员)在车站线路平面示意图(揭示板)上用()在相应区段标记“分路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