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2011年1月初,在家待业的钱某通过朋友介绍成为某公司的一名司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月薪为1000元。2011年7月起公司开始拖欠钱某工资,钱某找到公司经理问其原因,经理称公司暂时有困难,以后一旦有钱一定补上。这样到了2011年底公司已经拖欠前某6个月工资,钱某又找到公司经理要求其立即补齐工资,公司经理称公司没有与钱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钱某为公司提供劳务应按劳取酬,从2011年7月起,钱某的工作量减少了一半,其劳务报酬也应减半。钱某不同意,于2012年初申请劳

题目

2011年1月初,在家待业的钱某通过朋友介绍成为某公司的一名司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月薪为1000元。2011年7月起公司开始拖欠钱某工资,钱某找到公司经理问其原因,经理称公司暂时有困难,以后一旦有钱一定补上。 这样到了2011年底公司已经拖欠前某6个月工资,钱某又找到公司经理要求其立即补齐工资,公司经理称公司没有与钱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钱某为公司提供劳务应按劳取酬,从2011年7月起,钱某的工作量减少了一半,其劳务报酬也应减半。钱某不同意,于2012年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他的半年工资并赔偿被拖欠工资1倍的损失。 钱某的申诉请求是否能得到全部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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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清代,吴县有一商人蔡某,蔡某的朋友去世了。他差人把朋友的儿子叫来,要给他一千两金子。对方甚感惊讶和不解。蔡某解释说:“钱是你父亲生前寄存在我这里 的。”朋友的儿子问蔡某:“我父亲留下字据了吗?他直到临终也没对我说过这事。钱,我不能要。”蔡某说:“没留字据,但字据在我心中,而不在纸上。” 通过上述事例,可以推断( )。

A.在社会生活中,有比金子更可贵的东西

B.不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需要钱

C.在社会生活中,只有少数人讲信用

D.钱对人们的生活并不重要


正确答案:A

第2题:

钱某向周某借款1万元,钱某的朋友车某向周某提供了担保。下列选项中,关于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

A.钱某和周某之间是双务法律关系

B.车某和周某的担保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而钱某和周某的借贷关系是主法律关系

C.车某和钱某的担保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D.三人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BD

「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鳞析」钱某向周某只承担返还欠款的史务,不享有权利,因此他们之间是单向(单务)法律关系;担保法律关系是依赖于借贷法律关系而存在的,因此是从法律关系。担保法律关系是由合法行为产生的,故为调整性法律关系。钱、周、车三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故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横向的法律关系。

第3题:

清代吴县有一商人蔡某,蔡某的朋友去世了,他差人把朋友的儿子叫来,要给他一 两金子。对方甚感惊讶和不解。蔡某解释说:“钱是你父亲生前寄存在我这里的。”朋友的儿子问蔡某:“我父亲留下字据了吗?他直到临终前也没对我说过这事,钱我不能要。”蔡某说:“没留字据,但字据在我心中,而不在纸上。”通过上述的事例,可以推断( )。

A.在社会生活中,有比金子更可贵的东西

B.利会中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钱

C.在社会生活中,只有少数人讲信用

D.钱对人们的生活并不重要


正确答案:A

第4题:

宋朝元丰年间,开封府民人钱某与赵某因相邻土地的田界问题发生纠纷,钱某欲告官解决。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官府可以受理钱某词状的时间是

A.四月初一
B.六月十八
C.八月十八
D.十月初一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务限法,具体期限是:农历每年的二月初一开始,叫“入务”,即进入了农忙季节,到九月三十日结束。这一段时间是务限期,在这个期限内,各个州县官府停止对于田宅、债务、地租等民事案件的审理。到了十月初一时,叫做“务开”,这时才可以受理民事案件。

第5题:

下列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有( )。

A.农民老方因土地被铁路建设征用,一直在家待业

B.萧某中专毕业后沉迷网络游戏,一直没有就业

C.老袁没有专业技能,一直失业在家

D.小冯因要照顾病重瘫痪老母,只能辞工,无经济来源

E.小孙大学毕业,换了几份工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最近又辞职在家待业


正确答案:ACD
就业援助的对象是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第6题:

发现客户的主要方法中,介绍法是指( )。

A.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客户

B.通过同事介绍客户

C.通过客户介绍客户

D.通过相关机构介绍客户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发现客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缘故法、介绍法和直接法。A、B属于缘故法,即利用亲朋好友等过去与自己结缘的人介绍客户;介绍法就是通过客户介绍客户。特点是:利用他人的影响力延续客户,建立口碑。当一个从业人员与某一客户签约进行了合作,这个客户就从心底里接受了从业人员及其所代表的银行,以后有机会就有可能为该银行介绍客户了。本题的四个选项都是介绍客户的方法,如果没有记住教材中给出的介绍法,可以逐项排除,选择最佳答案。亲戚朋友介绍客户,毕竟有限,且主要依靠的是人际,说服力不强;同事介绍,可能性较小,同事除非客户多到自己忙不过来,否则不大可能为别人介绍客户;通过相关机构介绍就更不靠谱了,难道银行从业人员还要去找个中介来帮自己寻找客户?而通过客户介绍客户,则有着以上不可比拟的优势,一来客户可以不断开发,数量不受限制,再则客户只有得到满意的服务才会为银行介绍客户,可信性较强,口口相传还能建立口碑。

第7题:

李某为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休病假在家,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李甲于1995年与赵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小刚。李甲于1998年车祸身亡。女儿李乙未婚,与父母同住。李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在外出差,2000年于南方某城市认识了当地的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李某生有一子李丙,李丙一直随母亲生活。2003年李某意外死亡,经查,有现金5万元,银行存款35万元,李某生前没有遗嘱,对于李某的遗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李某妻子王某可以分得遗产5万元 (2)李小刚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李甲应得

A.(1) (3)

B.(2) (4)

C.(1) (2)

D.(3) (4)


参考答案:C
解析:首先明确李某的遗产范围,与妻子王某分割夫妻财产后,20万元为李某的遗产。由于李某生前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王某、孙子李小刚(代位继承)、女儿李乙、李丙(非婚生子女),每人继承5万元。钱某与李某并不属于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因此没有继承权。

第8题:

钱某向周某借款1万元,钱某的朋友车某向周某提供了担保。下列选项中,关于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 钱某和周某之间是双务法律关系

B.车某和周某的担保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而钱某和周某的借贷关系是主法律关系

C.车某和钱某的担保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o⊙)

D.主人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BD
BD钱某向周某只承担返还欠款的义务,不享有权利,因此他们之间是单向(单务)法律关系;担保法律关系是依赖于借贷法律关系而存在的,因此是从法律关系。担保法律关系是由合法行为产生的,故为调整性法律关系。钱、周、车三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故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横向的法律关系。

第9题:

钱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该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30日终止。2009年7月1日以后,钱某照常上班

钱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该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30日终止。2009年7月1日以后,钱某照常上班,公司并未提出异议,一周后,公司通知钱某,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终止,钱某不用再来上班了,但钱某不服。下列关于双方的纠纷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公司的要求合法,无须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B.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向钱某支付替代通知期工资

C.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C
劳动合同到期后,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则此时单位不再享有合同解除权。本例中双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公司须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考查。《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10题: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
问题:
1.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2.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3.孙某对钱某的死亡构成何罪(说明理由)?是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帮助犯(从犯)?
4.孙某向赵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关于法定刑的适用与犯罪形态的认定,可能存在哪几种观点?
5.孙某将赝品出卖给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两种处理意见。其一,认定为侵占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理由是,赵某已经占有了名画,不可能对名画实施抢劫行为,杀人行为同时使得赵某将名画据为己有,所以,赵某对名画成立(委托物)侵占罪,对钱某的死亡成立故意杀人罪。其二,认定成立抢劫罪一罪。理由是,赵某杀害钱某是为了使名画不被返还,钱某对名画的返还请求权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抢劫罪的对象,所以,赵某属于抢劫财产性利益。
2.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属于事前的故意或概括的故意。对此现象的处理,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将赵某的前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或普通抢劫),将后行为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对二者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想象竞合处理;理由是,毕竟是因为后行为导致死亡,但行为人对后行为只有过失;其二认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一罪(或故意的抢劫致人死亡即对死亡持故意一罪);理由是,前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前行为与后行为具有一体性,故意不需要存在于实行行为的全过程。答出其他有一定道理的观点的,适当给分。
3.孙某对钱某的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明知钱某没有死亡,却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显然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对钱某的死亡也起到了作用。即使认为赵某对钱某成立抢劫致人死亡,但由于钱某不对抢劫负责,也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倘若在前一问题上认为赵某成立故意杀人未遂(或普通抢劫)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孙某就是利用过失行为实施杀人的间接正犯;倘若在前一问题上认为赵某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或故意的抢劫人死亡即对死亡持故意),则孙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从犯)。
4.孙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孙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利用合法行为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的也属于敲诈勒索。一种观点是,对孙某应当按800万元适用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犯的规定,并将取得价值8000元的赝品的事实作为量刑情节,这种观点将数额巨大与特别巨大作为加重构成要件;另一种观点是,对孙某应当按8000元适用数额较大的法定刑,认定为犯罪既遂,不适用未遂犯的规定,这种观点将数额较大视为单纯的量刑因素或量刑规则。
5.孙某出卖赝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孙某以为出卖的是名画,不具有诈骗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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