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政策知识问答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饻”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题目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饻”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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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小米、工资分以及其他实物工资待遇,属于薪金制范畴,不能办理离休。

第2题:

组通字[2009]43号文件规定,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下离休干部,现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正确答案: 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

第3题:

干部离休应符合( )条件。

A.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

B.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C.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D.在1948年底以前解放的地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1945年8月15日至9月2日期间,被我军接管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否享受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待遇?


正确答案: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第三条所称“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不包括原在日伪单位服务,1945年8月15日到同年9月2日期间,被我军接管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这一部分干部不享受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的离休待遇,可以享受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离休待遇。
“日伪单位”一般是指日伪军政单位,以及由日伪军政机关直接开办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5题: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可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教师享受的薪粮制属于薪金制范畴,按国家规定不能办理离休。目前仍应按国家关于干部退休的规定执行。

第6题:

据《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仅限于新中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正确答案:错误

第7题: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小米、工资分以及其他实物工资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小米、工资分以及其他实物工资待遇,属于薪金制范畴,不能办理离休。

第8题:

既享受过“供给制”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的(含包干制),可视为供给制。建国前享受过供给制待遇,也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按享受供给制待遇对待,可以办理离休。

第9题:

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包干制待遇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说出所依据的文件号?


正确答案: 不能办理离休,劳人老函[198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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