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知识竞赛

简述日本国会的职权。

题目

简述日本国会的职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立法权。包括修改宪法的倡议权和法律的制定权;
B.监督政府权。内阁对国会负责,国会监督内阁。国会提名和选举总理大臣;众议院有权提出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国会议员有权就内阁施政方针向各大臣提出质询;国会有权对行政官厅进行审查和调查;
C.财政监督权。审议和通过政府的预算和财政议案是国会的重要职权:
D.外交监督权。内阁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在事前或事后取得国会的承认;
E.司法监督权。国会可以通过弹劾程序监督司法。此外,国会还有国政调查权和接受人民请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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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A.加拿大多伦多市政厅、墨西哥国会大厦、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厦
B.加拿大多伦多市政厅、巴西利亚国会大厦、纽约联合国总部
C.日本大阪市政厅、墨西哥国会大厦、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厦
D.日本大阪市政厅、巴西利亚国会大厦、纽约联合国总部

答案:B
解析:
《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左图为加拿大多伦多市政厅;中图为巴西利亚国会大厦;右图为纽约联合国总部。

第2题:

(),日本国会审议通过了《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


正确答案:1954年3月

第3题:

战前日本的国会被成为“帝国议会”,拥有实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4题:

日本安保相关法案在国会的通过,意味着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打破了日本政府一向标榜奉行的“专守防卫”原则。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简述日本政府与国会的关系。


正确答案:日本实行内阁制,内阁成员共同对所制定的政策向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任何案或否决内阁的信任案时,内阁成员应全体辞职,或提请天皇解散议会,通过重新大选来决定原内阁的去留。

第6题:

简述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
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如下:
(1)提出议案;(2)委员会审议;(3)全院辩论和表决;(4)两院协商;(5)总统签署。

第7题:

简述日本最高法院的构成及其职权。


正确答案: A.日本最高法院由一名院长和14名法官组成。最高法院内设一个大法庭和三个小法庭,大法庭由全体15名法官组成,主要审理有关宪法问题等重大案件。小法庭由5人组成,主要审理对下级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B.最高法院除具有违宪审查权、终审权、各级法院法官的提名权外.还具有法院规则制定权和司法行政管理大权。

第8题:

日本国宪法规定,内阁对国会负责,国会监督内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日本国宪法》规定,日本天皇:()

  • A、是日本国的象征
  • B、是日本国国家元首
  • C、可任命经国会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
  • D、对政府有一定的监督权

正确答案:A

第10题:

日本国会分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


正确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