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知识竞赛

齐某与王某、杨某一起去迪斯科舞厅跳舞,齐某向王某、杨某宣传服食“摇头丸”的好处,引诱王某、杨某服食“摇头丸”。到该迪斯科舞厅后,齐某与王某、杨某一同服食“摇头丸”,随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缴获齐某携带的“摇头丸”二片,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何罪?

题目

齐某与王某、杨某一起去迪斯科舞厅跳舞,齐某向王某、杨某宣传服食“摇头丸”的好处,引诱王某、杨某服食“摇头丸”。到该迪斯科舞厅后,齐某与王某、杨某一同服食“摇头丸”,随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缴获齐某携带的“摇头丸”二片,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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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杨某出差前,将家中名贵字画放至邻居王某家托其保管,不料王某家遭盗,王某自家财物连同杨某的字画均被洗劫一空,王某报案后久未破案。杨某出差回来后要求王某归还字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字画在王某保管期间丢失,所以王某应当作价赔偿

B.因为王某行为属于无偿保管,所以杨某应自行承担损失

C.王某家遭窃,致使杨某字画丢失,应由杨某和王某共同承担损失

D.若王某事前已做好保管措施,对字画丢失无主观故意,则可免除责任


正确答案:D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题:

周某向朋友杨某借钱,并告诉杨某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杨某一笔钱。杨某便把钱交给周某,对杨某应以( )罪名处罚。A.走私罪B.行贿罪C.受贿罪D.走私罪共犯


正确答案:A
依据《刑法》第155条第1项的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题目中杨某明知周某去收购走私品,仍为其提供资金,具备了走私的事前通谋,根据《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但定罪时仍是走私罪,“走私罪共犯”不是独立的罪名。所以选A不选D。因周某、杨某并非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不符合行贿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条件,选项B、C不正确。

第3题:

2012年11月23日21时许,17岁的王某在晚修后回学校宿舍的途中,因张某回头看了王某一眼,王某心生不满,遂持刀向张某的大腿扎去,致张某轻微伤。张某第二天找来同学刘某、杨某帮忙,在王某放学回宿舍的上路,杨某拦住了王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杨某动手打王某。王某再次持刀扎伤杨某,致其重伤。问:应如何定性王某构成何种犯罪?


参考答案:王某持刀扎伤他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

第4题:

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人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
C: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
D: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的规定,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所以A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69条,B选项中王某并不是为了维护张某的利益,也不是发生了紧急情况,王某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所以B选项不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74条,C选项中王某对电脑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73条规定除非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保管人都应当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而不应将保管物交付给第三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5题:

从法律关系上,皮包的实际购买者应为( )。

A.张某

B.王某

C.杨某

D.张某、王某、杨某3人


正确答案:B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本案中,在购买皮包这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买方是王某,卖方是商店。虽然王某是受张某之托购买皮包,但是王某在购买皮包的时候并未说明是受张某之托,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所以,从法律关系上,皮包的实际购买者应为王某。故选b。

第6题:

第 60 题 周某向朋友杨某借钱,并告诉杨某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杨某一笔钱。杨某便把钱交给周某,对杨某应以(  )罪名处罚。

A.走私罪

B.行贿罪

C.受贿罪

D.走私罪共犯


正确答案:D
题目中杨某明知周某去收购走私品,仍为其提供资金,具备了走私的事前通谋,《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但定罪时仍是走私罪,“走私罪共犯”不是独立的罪名。所以选A不选D。因周某、杨某并非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不符合行贿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条件,选项B、C不正确。

第7题:

王某(男)与谢某(女)婚后一直不育,经查为王某无生育能力。两人深思熟虑后决定进行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最后他们选择了某名校在校研究生杨某的精子进行了体外授精。依我国现行法律,谢某所生子女为()。

A.谢某自己的子女

B.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C.王某与谢某共同的子女

D.王某、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参考答案:C

第8题:

从法律关系上看,皮包的实际购买者应为( )。

A.张某

B.王某

C.杨某

D.张某、王某、杨某3人


正确答案:B

第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在某学校课问活动时,魏某(10岁)将王某(9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有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5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起诉,将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
B.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因病逝世的前任村委会主任王某的事情为原型,小说中描写了王某大量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以王某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作为小说结尾。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儿子小王将张某告上法庭,小王表示赞同。此时,小王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
C.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进行个人合伙,没有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李某以合伙人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
D.牛某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杨某处借了50万元,购买了一批建材销售给了B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60万元。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

答案:B,C,D
解析:
考查当事人适格。A项错误在于本案只有王某具有原告身份,王父只是法定代理人不能成为原告。但根据《民诉解释》第67条的规定,魏某和魏父为共同被告。B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9条的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0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D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杨某与牛某、牛某与齐某的债务都已到期,所以,杨某根据《合同法》中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诉齐某,要求其还款。

第10题:

江某和王某、杨某共同购买一台印刷机,江某占30%,王某占50%,杨某占20%。如果江某要对该机器进行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可以就其30%自由行事
B:江某需要征得王某和杨某的同意
C:江某可以不经过其他人的同意将该机器设为抵押物
D:江某可以自行决定在淡季时将该机器出租

答案:B
解析:
每个共有人无论是对共有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会直接涉及其他共有人的利益。这就在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问题上形成了各共有人相互制约的局面,使得每个共有人都不能排除其他共有人的意志而单独决定该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问题,必须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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