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

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关于丙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是()A、丙可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B、丙可对乙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C、丙对甲、乙不再享有任何权利D、丙可以基础关系对乙提出请求

题目

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关于丙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可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 B、丙可对乙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 C、丙对甲、乙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 D、丙可以基础关系对乙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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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业务如下:①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甲公司将一张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作为付款,背书时注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②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前欠货款,以支票支付。丙公司在拿到支票后,发现个别事项未记载。③甲公司异地临时经营活动,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支票是见票即付的票据
B、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天
C、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D、支票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背书相关规定。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无效,该背书仍然有效,被背书人即乙公司可依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本题考核支票的授权补记。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本题考核支票相关规定。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选项A,临时存款账户在某些情形下可以支取现金;选项B,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向银行借款而临时存款账户不能向银行借款;选项C,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本题考核票据的范围。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债券属于广义的票据,因此不属于该范畴。

第2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10万元,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向丙公司付款,这份汇票当事人的关系是( )。

A.出票人为乙银行,付款人为乙银行,收款人为丙公司
B.出票人为甲公司,付款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丙公司
C.出票人为甲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收款人为丙公司
D.出票人为乙银行,付款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的当事人一般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故出票人乙银行,付款人乙银行,收款人丙公司。

第3题:

甲出票给乙,乙将汇票质押背书转让给丙,则持票人丙成为票据权利人。(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质押背书。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第4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票据无效
B.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
C.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及其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背书有效,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其直接后手丙公司还是需要承担票据责任的)。

第5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甲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是支票的保证人
B.因出票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支票无效
C.P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D.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姓名,支票无效

答案:C
解析:
(1)选项AC: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P银行(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2)选项BD: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记载的,并不导致支票无效。

第6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l0万元,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向丙公司付款,这份汇票当事人的关系是(  )。

A.出票人为乙银行,付款人为乙银行,收款人为丙公司
B.出票人为甲公司,付款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丙公司
C.出票人为甲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收款人为丙公司
D.出票人为乙银行,付款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第7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甲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2.下列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无效
B.未记载背书日期,票据无效
C.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
D.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背书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背书行为有效;(2)选项CD: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背书有效,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8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以向( )行使票据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1)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丙公司、丁公司)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甲公司追索;(2)支票上的付款人(乙银行)只是支票的关系人,并非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

第9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是支票的保证人
B.因出票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支票无效
C.P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D.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姓名,支票无效

答案:C
解析:
( 1)选项 BD: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2)选项 AC: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 P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第10题:

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采用技术手段克隆乙公司的支票凭证,然后在该经过技术处理的支票凭证上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支票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承担票据责任
D.丁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C,D
解析:
《票据法》规定:①票据仁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故本题中丙和丁应承担票据责任;②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故甲和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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