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合同诈骗罪

题目

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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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伪造乙家具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以乙公司名义用该章与丙大学签订了一笔买卖桌椅的合同,骗取丙大学人民币10万元,甲的行为()。

A.只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B.只构成合同诈骗罪

C.同时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D.同时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但属牵连犯,只按合同诈骗罪处理


参考答案:D

第2题:

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要求:(1)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2)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财产;(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其主观方面要求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二者具有包含关系。《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成立合同诈骗罪,具体到此题,甲成立合同诈骗罪既遂。由于乙实际处分的财产为100万元,因此,既遂数额为100万元,而剩余120万元,由于意志以外因素未能成就,构成未遂。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第3题:

第 36 题 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关于对姜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金融票据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法》第224条之规定,“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是合同诈骗罪法定客观行为。

第4题:

单位贷款诈骗应当认定为以下()罪名。

  • A、贷款诈骗罪
  • B、合同诈骗罪
  • C、诈骗罪
  • D、金融诈骗罪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欲进行合同诈骗,即请乙为其伪造某国有企业公章伪造完成后,未及诈骗,乙即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了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合同诈骗罪(未遂)

  B.甲成立合同诈骗罪(预备)

  C.甲成立合同诈骗罪(预备)与伪造公司印章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D.甲成立合同诈骗罪(预备)与伪造公司印章罪(既遂)的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答案:B,C
解析:
BC。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伪造公章。所以,他是想象竞合,前罪既遂,同时是后罪的预备。

第6题:

市场秩序罪包括()。

A.假冒专利罪

B.合同诈骗罪

C.虚假广告罪

D.串通投标罪


参考答案:BCD

第7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些罪名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A: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之间
B: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之间
C:票据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之间
D: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之间

答案:C,D
解析:
采用杀人、毁损等手段进行保险诈骗时,应数罪并罚,故张某构成两罪。放火罪为危险犯,张某已构成危险犯的既遂,但保险诈骗罪为结果犯,张某未得到保险金,故是未遂。
钱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似乎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本案属于自编自演型的保险诈骗,应立足于“利用职务之便”这个特征,实际上是职务犯罪,即将公款侵吞为自己所有,应当构成D项贪污罪。且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至于用单位资金1000元投保,也应计入贪污数额之中。
A类属于因诈骗对象特定而区分(集资诈骗对象是公众资金;贷款诈骗是金融机构资金;保险诈骗是保险公司理赔款),不拘手段,相互之间不生竞合。B类属于因诈骗手段、方法而分(使用假的、废的、空的、冒用他人的“票据、凭证、信用卡一、信用证、有价证券”),不拘对象,之间不生竞合。C类,使用B类特定犯罪手段犯A的对象,则生竞合,属于“交叉”竞合。也可认为是想象竞合。D类,诈骗包容各种方式、各种对象的诈骗,属于“包容”竞合,一般认为是法条竞合c
依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本题中,朱洋的行为符合上述第(3)项的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

第8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参考答案:

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的表现形式有以下5种:
a、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
b、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
c、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
d、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9题:

投标人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包括()。

A、行贿罪、徇私舞弊罪、金融诈骗罪
B、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
C、行贿罪、串通投标罪、金融诈骗罪
D、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

答案:D
解析: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主要有:①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罪的主体分别为投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招标人。②侵犯商业秘密罪。即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行为。③合同诈骗罪。投标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下列行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④行贿罪。即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构成犯罪的的行为。⑤受贿罪。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招标、评标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据此,投标人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包括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等。

第10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界限。


正确答案: (1)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只想单方面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当事人不具备故意骗取和非法所有、占有的目的和动机。
(2)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由于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为了谋求合法经济利益而签约的, 因此,他们在签约时,一般都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而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有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有的虽然具有实际履约能力,但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不会实施任何有实际意义的履约行为。
(3)从后果上区别。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了按时履约,往往将货款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人工资、 运输费用等合理开支上,一般都是为了履约而创造条件;而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由于具有非法所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一旦非法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便任意挥霍,或用来偿还其他债务,或非法用于其他经营,甚至有的携款潜逃,根本不打算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