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简述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联邦制的特征。(联邦的含义及特征?)


参考答案:

联邦是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联邦的主要特征是:
(1)从国家的法律体系看,除有联邦的宪法外,各成员国还有各自的宪法。
(2)从国家机构组成看,除设有联邦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外,各成员还设有各自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
(3)从联邦与各成员国的职权划分看,其职权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具体规定,但对所谓剩余权力的归属问题,有的规定归于联邦,如加拿大;有的规定归于各州,如美国。无论哪一种归属,都是在保证联邦行使国家的立法、外交、军事、财政等主要国家权力的同时,又规定各成员国享有较大范围的自治权。
(4)从对外关系看,有些国家还允许其成员国享有一定的外交权,联邦国家的公民既有联邦的国籍,又有成员国的国籍。


第2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参考答案:

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的表现形式有以下5种:
a、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
b、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
c、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
d、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3题:

简述意志的特征。


正确答案:
(1)有自觉的目的,即人在行动之前就已经知道行动要达到什么目的和怎样达到这个目的。
(2)有意识地支配和调节自己的行动。人的意志一方面表现在确立行动目的上,另一方面
又表现在有意识地支配和调节自身的行动上。
(3)与克服困难相联系。一切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都可称为意志行动,但是复杂的意志过程经常是与克服困难相联系的。克服困难的能力是衡量意志坚强与否的重要标志。

第4题:

简述土壤之特征(4大特征,本质特征)


正确答案: ①具有一定的物质组成——固、液、气三相;
②具有自己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是一个独立的历史自然体——由生物、气候、母质、地形、时等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综合作用下的产物;
③具有独特的三维空间形体特征——土壤剖面;
④具有肥力——能够生长绿色植物(本质特征)

第5题:

甲欲进行合同诈骗,即请乙为其伪造某国有企业公章伪造完成后,未及诈骗,乙即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了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合同诈骗罪(未遂)

  B.甲成立合同诈骗罪(预备)

  C.甲成立合同诈骗罪(预备)与伪造公司印章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D.甲成立合同诈骗罪(预备)与伪造公司印章罪(既遂)的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答案:B,C
解析:
BC。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伪造公章。所以,他是想象竞合,前罪既遂,同时是后罪的预备。

第6题:

第 36 题 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关于对姜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金融票据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法》第224条之规定,“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是合同诈骗罪法定客观行为。

第7题:

甲伪造乙家具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以乙公司名义用该章与丙大学签订了一笔买卖桌椅的合同,骗取丙大学人民币10万元,甲的行为()。

A.只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B.只构成合同诈骗罪

C.同时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D.同时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但属牵连犯,只按合同诈骗罪处理


参考答案:D

第8题: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如何划清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参考答案:

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课题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界限:
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4.行为人在违约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行为人为履行合同的原因。


第9题:

简述思维的本质特征和功能特征。
1.思维的本质特征主要有间接性、概括性和内隐性。
2.思维的功能特征主要有逻辑性、批判性和创新性。

第10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界限。


正确答案: (1)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只想单方面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当事人不具备故意骗取和非法所有、占有的目的和动机。
(2)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由于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为了谋求合法经济利益而签约的, 因此,他们在签约时,一般都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而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有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有的虽然具有实际履约能力,但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不会实施任何有实际意义的履约行为。
(3)从后果上区别。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了按时履约,往往将货款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人工资、 运输费用等合理开支上,一般都是为了履约而创造条件;而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由于具有非法所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一旦非法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便任意挥霍,或用来偿还其他债务,或非法用于其他经营,甚至有的携款潜逃,根本不打算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