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廖某系某机关副处长,无证驾驶汽车将行人戚某撞死。廖某为逃避刑事责任,给该车司机卢某28000)元,并承诺刑满安排工作,要卢某去公安机关投案,承认是卢某本人交通肇事。卢某拿到钱以后遂到公安机关自首。卢某人狱半年以后,事情败露。卢某的行为构成()A、伪证罪B、交通肇事罪C、包庇罪D、窝藏罪

题目

廖某系某机关副处长,无证驾驶汽车将行人戚某撞死。廖某为逃避刑事责任,给该车司机卢某28000)元,并承诺刑满安排工作,要卢某去公安机关投案,承认是卢某本人交通肇事。卢某拿到钱以后遂到公安机关自首。卢某人狱半年以后,事情败露。卢某的行为构成()

  • A、伪证罪
  • B、交通肇事罪
  • C、包庇罪
  • D、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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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吴某因酒后驾车,撞伤了行人廖某。交通警察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后,并对双方之间的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由吴某赔偿廖某医疗费3000元。廖某事后后悔,要求增加赔偿数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

A、受理后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B、告知廖某另行提起行政复议

C、以调解生效为由,不予受理

D、受理后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答案:D

第2题:

徐某想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开一家公司,正巧其表弟廖某为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于是徐某借用廖某的身份证件办理了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实际由徐某经营。后由于经营不善,徐某又向张某借款6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张某应将谁列为被告()

A.徐某

B.核准登记上的工商管理部门

C.廖某

D.徐某和廖某为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D

第3题:

2011年5月,廖某从蓝天超市购买了一台热水器。2011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廖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11年10月,廖某向蓝天超市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廖某于2011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廖某只能请求蓝天超市承担侵权责任 B.廖某只能请求蓝天超市承担违约责任 C.廖某有权请求蓝天超市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廖某可以请求蓝天超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解题技巧]侵权和违约同存时,当事人可以选择。

第4题:

案情:
钱某1998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02年刑满出狱。其后,钱某长期沉迷于炒股,其向黄某借的用于炒股的10万元早已逾期。钱某的远房表亲廖某在某国有保险公司上班,钱某遂产生骗保险金的念头。
2006年4月,钱某与廖某协商,准备请黄某将钱某的双脚砍断后,由廖某办理保险理赔,获得理赔金后将分给廖某一部分。此后,钱某先后向廖某所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数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总计达到七十余万元,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均为钱某。钱某找到黄某,劝说黄某砍掉他的双脚,用以向保险公司理赔,钱某承诺将从所得的高额保险金中拿出15万元优先偿还黄某的本金及利息。黄某在钱某的多次劝说下答应钱某的请求,由钱某确定砍脚的具体部位,由黄某准备砍刀和塑料袋等工具并寻找作案地点。
某日晚8时许,钱某按约定骑摩托车到指定地点,黄某用砍刀将钱某双下肢膝盖以下的部位砍断,之后,黄某将砍下的双脚装入塑料袋内,携带砍刀骑着钱某的摩托车离开现场。钱某在黄某离开后呼救,周围群众发现后报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钱某向公安机关以及保险公司谎称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抢劫时砍断双脚,以期获得赔偿。
一个月后,钱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由廖某经手办理。未等理赔,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后经鉴定,钱某的伤情为重伤,伤残评定为三级。
问题:
请结合理论与实务的观点,分析钱某、黄某、廖某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即罪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需简述相应理由。


答案:
解析:
(1)钱某与黄某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钱某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伙同黄某共同造成自己伤残,骗取保险金,成立保险诈骗罪的正犯,黄某明知钱某是要以此方式骗取保险金,仍然予以协助,则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
(2)黄某应钱某的要求,故意砍断钱某的双脚,造成钱某重伤。尽管是应钱某请求而重伤害钱某,但是,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对于重伤害的被害人同意是无效的,因此,黄某成立故意伤害罪。
由于黄某砍断钱某双脚的行为另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因此,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论以故意伤害罪。而钱某要求他人砍断自己双脚的行为,不应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责任。
(3)钱某与廖某成立诈骗罪以及贪污罪的共同犯罪。从理论上看,相对于廖某而言,钱某的行为是保险诈骗罪的正犯,而钱某明知廖某是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廖某欲伙同自己采取欺骗的方式非法占有国有公司的财产,因此钱某又成立贪污罪的帮助犯,所以钱某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实行犯与贪污罪的帮助犯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处断,论以保险诈骗罪的实行犯。
相对于钱某而言,廖某明知钱某欲通过制造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金,自己仍然予以协助,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而廖某欲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司财产,又成立贪污罪的正犯,因此,廖某成立贪污罪的实行犯与保险诈骗罪帮助犯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断,论以贪污罪的正犯。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于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的,应当尽量区分主从犯,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司法实践中,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可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这一司法解释是针对公司、企业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如何定罪问题的规定,但是实务中也出现了有判决将其类比适用于其他不同身份者利用各自身份的共同犯罪案件。就本案看,对于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的整个犯罪计划来说,应当认为钱某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廖某只是协助理赔,因此,钱某是主犯,廖某是从犯,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的观点,对二人均论以保险诈骗罪。其中,钱某是保险诈骗罪的实行犯,廖某是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
由于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诈骗罪已经着手。但未实际获得保险理赔,因此,钱某与廖某分别论以保险诈骗罪实行犯的犯罪未遂以及贪污罪实行犯的犯罪未遂,或保险诈骗罪实行犯未遂与保险诈骗罪帮助犯的未遂。
(4)钱某属于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累犯。

第5题:

廖某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医疗终结后被认定为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并享受抚恤。其依据是( )。

A.廖某为中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7级

B.廖某为义务兵,残疾等级被评定为8级

C.廖某为初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6级

D.廖某为高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10级


正确答案:C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因病致残的,依照规定享受抚恤。其中,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均可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方可享受抚恤。故选项 A、B、D都不符合享受因病致残抚恤的残疾等级。

第6题:

廖某系某机关副处长,无证驾驶汽车将行人戚某撞死。廖某为逃避刑事责任,给该车司机卢某28000)元,并承诺刑满安排工作,要卢某去公安机关投案,承认是卢某本人交通肇事。卢某拿到钱以后遂到公安机关自首。卢某人狱半年以后,事情败露。卢某的行为构成()

A.伪证罪

B.交通肇事罪

C.包庇罪

D.窝藏罪


参考答案:B

第7题:

邵某,29岁,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他的配偶廖某到律师事务所为他请了律师胡某。那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廖某对胡某的委托,并不能使其自然成为邵某的代理律师。要使该委托生效,需经邵某本人签字认可才行

B.若事先邵某已委托廖某为其聘请律师,则该委托自然生效

C.廖某作为邵某的近亲属,有权为其聘请律师,且该委托自然有效

D.邵某有权无条件拒绝胡某作为其律师参与诉讼


正确答案:C

依照法律规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来委托辩护人的诉讼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为其聘请律师。他所请的律师还要经过犯罪嫌疑人本人的签字,本人认可以后,这个委托才有效。但若犯罪嫌疑人事先委托自己的配偶,那么他的配偶凭借该委托书到事务所去请辩护律师,在这个委托书中配偶签字就产生法律效力。否则他的配偶的委托只是一种帮忙,不具有法律效力。故A、B、D正确,C错误。

第8题:

肖某现年45岁,未婚,其欲收养一个孩子为自己养老送终。同村廖某育有四个女儿,与妻子协议离婚,四个子女归廖某独自抚养。由于生活极度困难,廖某与肖某达成协议,由肖某抚养廖某最小的女儿,现年7岁。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廖某的小女儿由肖某抚养,并改口叫肖某为爸爸,自此与廖某再无父女关系。肖某抚养廖某的小女儿半年后,发现孩子患有轻微的自闭症,很少与外人有语言和情感上的接触,肖某便找到廖某,想解除抚养协议。

问题:1、收养人肖某与廖某女儿之间是否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2、如何评价廖某送养自己子女的行为?3、肖某的收养行为是否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4、若肖某与廖某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并合法有效,肖某可否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答案:1、《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肖某与廖某之间未到民政部门登记,其收养关系不成立。2、《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廖某单独送养自己子女的行为违反了《收养法》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3、肖某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因为根据《收养法》第九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而本题中肖某45岁,被收养人7岁,他们之间未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肖某不得因为被送养人有轻微自闭而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第9题:

廖某系未成年人,由于涉嫌绑架罪被立案侦查,其父亲以侦查人员张某系被害人的哥哥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作出了要求张某回避的决定,请问下列哪个说法正确的?( )

A.侦查人员张某有权申请复议
B.被害人有权申请复议
C.没有人有权申请复议
D.廖某父亲提出回避申请后,张某应立即停止侦查活动


答案:C
解析:
考点:回避复议权、回避效力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 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同时,该条第3款还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这意味着侦查人员只有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后,才能停止侦査活动,故D项错误;对回避决定的复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申请被驳回,第二,由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故A、B项错误。

第10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  )。

A、由甲机构原额返还
B、由甲机构双倍返还
C、由杨某原额返还
D、由杨某双倍返还

答案:D
解析: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由杨某双倍返还。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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