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资格证(法律通用)

2003年1月9日,某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乔某逮捕,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乔某有期徒刑8年。乔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并将乔某交付执行。但乔某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不断申诉。2011年1月8日,乔某被释放。2011年4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后撤销原判,认定乔某无罪。乔某遂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工资损失、精神抚慰金,并恢复名誉。如丁某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

题目

2003年1月9日,某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乔某逮捕,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乔某有期徒刑8年。乔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并将乔某交付执行。但乔某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不断申诉。2011年1月8日,乔某被释放。2011年4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后撤销原判,认定乔某无罪。乔某遂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工资损失、精神抚慰金,并恢复名誉。如丁某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满,可否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不能申请复议。因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如丁某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而不是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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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县公安局以曲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检察院批准对曲某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曲某5年徒刑。曲某不服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县法院重审后判决曲某无罪。县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曲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组合是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 )①县公安局②县人民检察院③县人民法院④市中级人民法院A.①②③B.①②C.②③D.③④


正确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第2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经群众举报,于2002年7月6日作出决定,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刘某逮捕,并于7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刘某有期徒刑3年。刘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2年9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刘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4年7月12日,刘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即刘某2个月工资损失6300元,以及刑事诉讼费用、精神损害费共计6万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问题:

1.刘某是否超过了赔偿请求期限,为什么?

2.刘某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为什么?

3.刘某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设县检察院迟至2004年9月15日也未答复刘某的赔偿请求,则刘某可寻求哪些权利救济?


参考答案:
1.刘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时间是2002年9月2日。从这一天2年内刘某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刘某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是正确的。本案中,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3.刘某的赔偿请求不合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主要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对刘某精神损害的赔偿不应予以支持,刘某的误工损失每日赔偿金应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应当为刘某恢复名誉。
4.刘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市检察院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不做出复议
决定或对其复议决定不服的,刘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3题:

刘某,某公司司机,伙同当地海军某部军人乔某抢劫某金店,被捕。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刘某应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B.乔某应由军事法院管辖

C.刘某和乔某都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D.刘某和乔某都由军事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
《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本案只是普通刑事案件而非涉及国家军事秘密,因此,应由地方和军事法院分别管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第4题:

(一)

71.某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8年5月1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市人大代表温某逮捕,同月26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15日市人民法院对温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温某不服,上诉至省中级人民法院。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9月9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温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9年7月11日温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9 6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1)温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温某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3)温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正确答案:
71.答:(1)温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机内。”本案中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民法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省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时间是2008年9月9日,从这一天算起两年内温某均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温某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
 首先,本案中,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做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作出一审判决的是市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的是市人民检察院,因此他们应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其次,温某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因此市人民法院对温某的请求应当先予赔偿。
 (3)温某的赔偿请求不能全部实现。我国《国家赔偿法》主要是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因此,对温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不予支持。

第5题:

刘某、乔某二人于2009年3月通过网络认识,随后开始热恋,并于6月闪电结婚,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常因琐事争吵。2011年12月,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以后,乔某不服遂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刘某、乔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儿子归刘某抚养,刘某、乔某的共有财产平均分割。乔某认为二审判决不公正,欲申请再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乔某可以就判决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B.乔某不得就儿子的抚养问题申请再审,但可以另行起诉

C.乔某不得申请再审

D.乔某可以就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问题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BCD
[考点] 离婚案件再审的处理;再审的相关规定
[答案及解析] 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179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另据《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l79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综上可知,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而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不在此限。故B、C、D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

第6题:

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

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为下列哪一机关?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此A项是正确的。

第7题:

某县公安局以曲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检察院批准对曲某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曲某5年徒刑,曲某不服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县法院重审后判决曲某无罪。县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曲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选项中是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

A.县公安局

B.县人民检察院

C.县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C

第8题:

某晚,乔某在宾馆住宿,卖淫小姐王某主动来到乔某居住的房间,表示愿意进行性交易,乔某见王某年轻貌美、身材高挑、穿着入时,遂接受并与其发生性关系,事中王某告诉乔某,自己是某大学大一学生,乔某信以为真。事后二人被警察抓获,经查王某尚不满14周岁。请问乔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强奸罪

B.奸淫幼女罪

C.嫖宿幼女罪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第9题:

请根据以下内容回答6~10题:某县人民检察院经群众举报,于2007年7月6日作出决定,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王某逮捕,并于7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王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7年9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王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9年7月12日,王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即王某2个月工资损失7000元,以及刑事诉讼费用、精神损害费共计5万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关于王某的赔偿请求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已经超过赔偿请求期B.王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C.王某的赔偿请求期有待确认D.王某的赔偿请求是否过期由检察院认定


正确答案:B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的规定,王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时间是2007年9月2日,从这一天起2年内王某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第10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8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李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7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李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10年5月10日李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问:(1)李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3)李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李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时间是2008年7月2日,从这一天算起二年内李某均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
首先,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4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作出一审判决的是县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的是县人民检察院,因此他们应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其次,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因此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请求应当先予赔偿。
(3)李某的赔偿请求不能全部实现。《国家赔偿法》主要是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因此,对李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不予支持。
(4)关于赔偿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和第35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第二,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中,应采用以支付赔偿金为主,并为李某恢复名誉的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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