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民警执法资格考试

王某与李某闲聊中向李某炫耀自己盗窃汽车的手段如何高明,并应李某要求向其详细讲述快速打开车门的方法,事后李某用这种方法实施了盗窃行为,王某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题目

王某与李某闲聊中向李某炫耀自己盗窃汽车的手段如何高明,并应李某要求向其详细讲述快速打开车门的方法,事后李某用这种方法实施了盗窃行为,王某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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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有一头牛要卖,王某向李某声称张某要委托自己替他卖牛,李某不放心,托人告诉张某,张某没有否认,成交后,因李某不付购牛款而发生纠纷,这一后果由( )。

A.张某自己承担

B.王某向张某承担

C.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李某向张某承担


正确答案:D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否认的,、应视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为。王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2题:

旅游时,张某不慎将其最爱的高档照相机丢失,被王某拾得。王某本身是一家二手电器商店的店主,就将该相机带回店内,后卖给了李某。后来张某得知王某拾得其相机,此时张某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

A.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直接找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

B.张某只能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C.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向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但必须支付李某购买相机的费用

D.张某在支付给李某费用后取回了自己的相机,然后可以向王某追偿该费用


正确答案:CD

第3题:

王某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抓住王某的胳膊。王某为挣脱,大力甩开了李某的手(李某没有受伤),然后逃离现场。王某的行为仅构成盗窃罪。()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陈某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因须先征求陈某的同意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1)债权人依法转让权利无须债务人同意,因此,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是有效的;(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李某已经通知陈某,债权转让对陈某生效,陈某应当向新的债权人王某付款。

第5题:

赵某将房屋租给李某,李某又将房屋转租给王某,在转租合同存续期间,赵某和李某按约定解除租赁合同。针对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与王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李某与王某的转租合同同时失效
C:赵某与李某此时不能解除租赁合同
D:赵某与李某解除租赁合同的前提是要征得王某的同意

答案:B
解析: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6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参考答案:C

第7题:

王某喜欢女同事李某,但李某拒绝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王某于是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单位集体照上的李某照片和自己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精美的图片向朋友炫耀他和李

某的“真挚感情”。李某非常恼火,遂向法院起诉。本案王某侵犯李某的权利有( )。

A.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

B.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C.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D.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正确答案:AC
由于照片合成属于捏造事实,并未宣扬隐私,只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未侵犯隐私权。

第8题:

第 29 题 李某在公路上被一汽车撞成重伤,血流不止,司机畏罪逃走,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经过,李某向王某呼救,希望王某送他去医院,王某看李某的行头,提出要李某给500元钱才肯帮助,李某出于无奈便答应了王某的请求,王某的行为不构成:(  )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正确答案:ABCD
王某虽然无抢救李某的法律义务,但也没有实施暴力、胁迫,虽然李某同意给王某500元,但也系迫于当时的处境,但不是王某以自己的侵害行为相威胁的结果。因此王某的行为虽不符合道德要求,但不构成犯罪,本题是选非题,因此皆入选。

第9题:

王某与李某系单位同事,王某为一般职工,李某为部门经理。某日,王某与李某所在单位被盗,李某个人被盗债券价值1万元。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在单位内召集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作案者投案自首。王某怀疑是其同学张某所为,因为张某曾到单位来找过王某。王某感到李某对其产生怀疑,害怕李某将其开除,产生了一种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便私下约见李某,声明债券并非其所偷,但可以由其支付李某1万元了结此事,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并要求李某不要让他人知道,也不要再追究。李某同意后,王某支付李某1万元,李某也并未将此事报告公安机关。后盗窃犯张某因另案被捕,供认李某的债券也是其盗取。公安机关知道王某与李某之间私下了结此事后,即对王某进行审问,排除了王某参与犯罪的嫌疑。王某遂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李某认为所得款项合法,不同意返还,王某诉至法院。问: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因为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故谈不上有债权债务关系,此外,该协议内容明显规避刑法有关惩治犯罪的规定,故为无效协议。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主张能够成立,因为李某获取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王某与李某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李某取得的利益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王某和李某之间因而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对此,利益所有人王某对利益取得人李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因此,李某从王某处取得的1万元款项应当返还给王某。
【精解】本案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如何界定《合同法》第52条有关违反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律”,不仅仅包括民法、商法,还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第二,本案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案件?有的考生认为,对于不法行为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例如,通奸之人向发现者支付金钱,以获取通奸事实不被他人知晓的保密,或者行贿受贿,或者赌博之债,或者用金钱收买杀手,因未获成功而要求杀手返还金钱等,这些都不适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过,本案与上述不适用不当得利的例子还是有差别的,因为王某支付的款项不能认定为不法给付,也不是想隐瞒其“盗窃”事实,只不过是花钱免灾,害怕引火烧身,这与保密通奸事实等绝非等同,故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

第10题:

王某教唆一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李某去盗窃,又将盗窃的方法教授给李某,但李某并未实施,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
A.传授犯罪方法罪与盗窃罪择一重罪处罚
B.以传授犯罪方法罪与盗窃罪并罚
C.只能按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
D.只能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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