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行为是收养行为。在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我国依法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列哪一项不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收养的内容()。
第1题: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领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即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即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即送养人。
A.收养人
B.被收养人
C.送养人
D.被送养人
第2题:
从世界范围看,设立收养制度的目的,依时代、国家而不同,先后经历的阶段顺序正确的是()
A.为亲的收养——为家的收养——为子女的收养
B.为家的收养——为亲的收养——为子女的收养
C.为子女的收养——为家的收养——为亲的收养
D.为子女的收养——为亲的收养——为家的收养
第3题:
《民法总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收养关系无效。( )
第4题: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判断对错
第5题:
在收养关系中,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不受被收养人需满14岁的限制()。
A.华侨收养子女
B.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C.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
D.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第6题:
关于收养行为的性质正确的是()
A.公民之间的收养是依据婚姻法和收养法规而产生,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B.收养与立嗣等同
C.收养与寄养等同
D.收养可以发生在直系血亲关系的长辈对晚辈之间
第7题:
孤儿院将甲送养给乙,后来发现乙自己有子女,存在假借收养之名贩卖儿童的嫌疑,孤儿院可以()。
A.以收养不符合实质要件为由向乙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B.请求法院宣告收养关系无效
C.请求收养登记机关收回收养登记,宣告收养无效
D.解除收养关系
第8题:
《民法总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
第9题: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收养人未经办理必要的手续即领养了他人子女,对此应如何处理?
对于在收养法施行之前领养的,应按当时的有关法规认定。但是,这种领养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认定为事实收养,承认其具有收养的效力:
第一,双方实际存在抚养、赡养和扶助的客观事实,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
第二,对外双方公开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戚朋友也认为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客观事实表明领养和送养双方有明确的收养合意;
第三,被领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上已经消除。
在收养法施行之后,公民未履行法定的收养程序而领养他人子女的,按现行收养法的规定,不再承认事实收养的效力。
第10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