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第1题:
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 )
第2题:
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持续督导的具体要求与首发相同。( )
第3题:
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 )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A.15;中国证监会
B.15;证券交易所
C.1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D.10;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第4题:
财务顾问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交”上币总结报告书”。 ( )
第5题: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应当继续完成。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
第6题:
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巾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 )
第7题: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公告年度报告之目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
第8题:
财务顾问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交,“上市总结报告书”。 ( )
第9题:
保荐人应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 “保荐总结报告书”。( )
第10题:
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A.5
B.10
C.15
D.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