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考试

李某等人认识了导游员张某并通过他联系,报名参加了位于某饭店304房甲旅行社组织的内蒙草原风光游。但旅游归来,他们认为游程及旅游项目与原来合同约定的完全不相符。当他们去甲旅行社交涉时,却发现其与某饭店的房屋租赁合同已期满,现已不知去向。李某等人可以向()要求赔偿。A、当地旅游局B、甲旅行社的上级主管机关C、导游张某D、导游张某所在的旅行社

题目

李某等人认识了导游员张某并通过他联系,报名参加了位于某饭店304房甲旅行社组织的内蒙草原风光游。但旅游归来,他们认为游程及旅游项目与原来合同约定的完全不相符。当他们去甲旅行社交涉时,却发现其与某饭店的房屋租赁合同已期满,现已不知去向。李某等人可以向()要求赔偿。

  • A、当地旅游局
  • B、甲旅行社的上级主管机关
  • C、导游张某
  • D、导游张某所在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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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间,李某通过金钱利诱等手段,唆使16岁的张某及郑某等人物色未成年女性供其奸淫。张某、郑某等人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将9岁的梁某、15岁的孙某以及13岁的万某等人带上李某驾驶的轿车。李某驾车将上述被害人带至郊区以及‚某酒店‛等地,猥亵了梁某,并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孙某、万某发生性关系,并拍摄三被害人的裸照以及视频。后梁某、孙某、万某等人辍学,梁某患心因性精神障碍,万某患癔病。问: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参考答案:李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不满14周岁是幼女的行为又构成猥亵儿童罪,应数罪并罚。李某指使未成年人为其寻找犯罪对象,强奸、奸淫幼女多人,情节恶劣并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还猥亵幼女,社会影响恶劣,危害极大,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2题:

2006年10月,张某、李某得知徐某等人在刘某家中赌博,即穿上盗窃来的治安联防队员的队服,冒充治安联防队员,以抓赌为名,没收赌资2000元,并让徐某等人缴纳罚款3000元。张某、李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招摇撞骗罪


正确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3题:

张某承租李某家的房屋做生意。因屋顶漏雨影响生产,张某要求李某维修,李某以“没时间维修”为由拖延修缮,张某只好自己雇人修缮,并造成了一定的经营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修缮费用和张某的经营损失均由李某承担

B.修缮费用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自己承担

C.修缮费用和张某的经营损失均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

D.修缮费用由李某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可通过要求李某减少房租来弥补


正确答案:D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4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两罪之区别在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是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寻衅滋事罪伤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故两者的犯罪客体也有区别。另外,寻衅滋事具有随意挑衅的特征,故综合分析题中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5题: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A.王某B.王某、李某和张某C.蔷薇饭店D.李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该题中蔷薇饭店为合伙企业,所以原告则为蔷薇饭店,故选C。

第6题:

张某、李某双方在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时,李某应张某的要求,由范某对李某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则该保证合同应由( )。

A.张某与李某签订

B.张某与范某签订

C.李某与范某签订

D.张某、李某、范某共同签订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题中,范某是保证人,张某是债权人,所以应由张某和范某签订保证合同。

第7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试卷二第24题)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D

第8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D
[考点]证人证言[解析]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相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都事实真相的陈述。选项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是张某就抢劫案之外的另外一起案件,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真相的陈述,由于张某与此案件没有切身利害关系且知道这一案情,所以张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选项D正确。选项ABC的内容是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张某承认自己犯罪的有关事实和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事实,不是证人证言。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为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陈述为辩解。因此,A.选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而B项、C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应当选。[难度系数]**

第9题:

2008年6月11日晚8时许,王某、李某与龙某等人在回住处途中,与郑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郑某回到其打工的公司后,将冲突告诉同在该公司打工的老乡张某,张即通过龙某打电话联系李某,双方约定通过打架的方式解决纠纷。当晚11时许,张某纠集了老乡共30余人,龙某、李某也纠集了何某等10余人,双方均持铁棒等凶器至斗殴地点。龙某一方见对方人多,遂逃离现场,张某一方即追赶。张某、郑某及彭某、向某等人追赶上龙某,张某等人对龙某进行殴打。龙某被迫跳入路边池塘。张某、郑某及彭某等即在池塘边捡起石块向池塘内冒出头的龙某投掷,使龙的头部不能浮出水面,致龙某因溺水死亡。本案中,张某、郑某及彭某应定( )。

A.聚众斗殴罪

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

D.不构成罪


正确答案:B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根据具体情况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双方只是为解决纠纷而进行斗殴,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因此,选B。

第10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的特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的特点【详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选项A是张某所作的有罪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揭发同案共犯犯罪事实的,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项B和C都是张某对同案共犯李某的共同犯罪的情况所作的检举,与本人罪责有关,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是证人证言。李某在抢劫前还杀害赵某的事实与两人共同犯罪无关,不涉及张某的罪责,就该故意杀人案而言,张某处于证人地位,张某的检举属于证人证言,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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