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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B、2013年出售该楼 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题目

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 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 B、2013年出售该楼 
  • 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 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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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实现抵押权时,赵六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如果房屋已被王五出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租赁合同对赵六依然有效

B.如赵六是通过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租赁合同对赵六无效

C.先抵押,后租赁的,租赁合同对赵六无效

D.先租赁,后抵押的,租赁合同对赵六依然有效


正确答案:D

第2题:

赵某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进行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向( )。

A.赵某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B.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C.赵某颁发抵押权证

D.银行颁发抵押权证


正确答案:B

第3题:

张某以自有的一套进口音响作抵押向王某借款,已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张某未通知王某,便将该音响卖给了胡某,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张某与王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如胡某对抵押不知情,则其无权取得对该音响的所有权

C.王某的抵押权可对抗受让人胡某的所有权

D.王某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胡某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C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解析」《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案中抵押物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抵押合同有效,A正确。由于该抵押进行了登记,进行了公示。抵押权人王某依法可行使抵押权,故C正确,D错误。受让人胡某可以代替债务人张某清偿,使抵押权消灭,而取得抵押物所有权,故B错误。

第4题:

以下对土地的利用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在某国有土地所有权上设定抵押权
B、某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本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与某公司联营
C、以某国有土地所有权入股
D、某村民把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某外村村民

答案:D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8条规定,只能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不能在土地所有权上设定抵押权,所以A选项不正确。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入股,但是不能以国有土地所有权入股,所以B选项不正确。《土地管理法》第6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举办企业,但是不能以土地所有权联营,所以C选项不正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D选项正确。

第5题:

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银行能取得该楼盘的抵押权,包括对甲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B.银行不能取得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C.甲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甲的房屋所有权可对抗银行抵押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甲与房地产公司就该套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故银行未经甲同意不能取得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银行既然不存在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也就不存在甲的权利优于银行抵押权的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6题: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 )。

A.拍卖抵押物,以其价款受偿

B.变卖抵押物,以其价款受偿

C.协议以抵押物折价,由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

D.由债权人直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解析:抵押权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或协议等形式实现,但是债权人不能直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第7题: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

A.买卖房屋获得价金10万元
B.房屋所有人取得附合于自己房屋的财产的所有权
C.抵押权人基于房屋所有人在其房屋上设定抵押取得房屋的抵押权
D.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财产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问题。本题中,价金的取得是依据买卖合同,抵押权的取得是基于房屋所有人设定抵押权的行为,属于创设的继受取得,遗产所有权的取得是依据继承这一事件。因附合而取得的财产所有权是直接依据法律而取得的。故ACD项正确。

第8题: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有( )。

A.合法建造取得的房屋所有权

B.最高额抵押权的设定

C.主债权转让申请抵押权转移

D.房屋所有权人更名

E.受赠取得的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AD

第9题:

我国公民甲拥有一艘船舶,该船在中国登记,甲将该船舶光船租赁给某美国公民并悬挂美国国旗,光船租赁期间为韩国公民乙设立了抵押权,同时又将该船舶转让给了美国公民丙,现在乙因抵押权无法实现在中国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船舶的转让是无效的,而丙作为案件第三人对乙抵押权的效力提出了怀疑。请问该案适用的法律是、()

A、船舶所有权的转让适用美国法律,船舶抵押权适用中国法律
B、船舶所有权与抵押权均适用中国法
C、船舶所有权与抵押权均适用美国法
D、船舶所有权的转让适用中国法律,船舶抵押权适用韩国法律

答案:A
解析:
【考点】船舶所有权和抵押权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0条的规定,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我国《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该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本案中船舶在转让时悬挂的是美国国旗,其船旗国为美国,因此,船舶所有权的转让适用美国法律。船舶抵押权由于是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的,不再适用船旗国法律即美国法,而是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我国为原船舶登记国,因此,船舶抵押权适用中国法律,选项A正确。

第10题:

甲市A区某房地产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5亿元,该地产公司以其自有的位于甲市A区的“办公大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该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将其位于甲市B区的一套“别墅”为银行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该房地产公司无力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但查明李某的别墅已经先抵押给了某小贷公司。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该地产公司可以向A区法院申请实现对办公大楼和别墅的抵押权
B.由于贷款数额已经超过甲市A区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银行应当向甲市中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C.法院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查本案
D.由于小贷公司的抵押权尚未实现,故该房地产公司无权对李某别墅申请实现抵押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诉解释》第三百六十四条 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办公大楼在A区,别墅在B区,应当分别向A区法院和B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C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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