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做电召业务时,一旦遇险除了按下车载报警装置外,通过车载GPS电召系统,司机应有意说出自己行车的()、乘客人数、具体去向等有效信息,以便中心座席代表监听并报警。
第1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接洽电召业务时,路遇其他乘客招手拦车时,不能重复载客。
第2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接洽电召业务时,每次可以加收电召费2元。
第3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电召设备;保持电召设备的性能良好、正常使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检测、维修。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听电召任务后,应配合电召中心核实车辆位置和驾驶员身份。
第5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响应电召服务后,应做到()。
第6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接洽电召业务时,如中心调度已经把客户电话号码发至车载GPS显示屏上,司机应该立即停车,与客户沟通并达成服务确认。
第7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电召服务时应按照规定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
第8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响应电召服务后,应做到()。
第9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响应电召服务后,应做到()
第10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响应电召服务后,应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