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运输进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1题:
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 ),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A.15天
B.30天
C.50天
D.60天
第2题:
运输收入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工资内归还。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少缴款的处理期限不得超过60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5题:
少缴运输进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对超过时限未处理的少缴款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下资内偿还。
第6题:
运输收入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
第7题:
铁路运输收入“少缴款”的处理期限为()。
第8题:
A.20天
B.15天
C.10天
D.30天
第9题: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收[2017]244号)规定,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10题:
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