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677法理学

论述部门法的概念和特点。

题目

论述部门法的概念和特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1、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法律部门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和谐有序的法律体系。
2、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不同,各自相对自成一体。
3、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由于划分的原则和标准不完全相同,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又是相对的,因此,部门法及其结构和内容也会变动。
4、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首先是根源于一定的客观的社会关系,但也有人们尤其是立法者的主观活动的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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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论述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参考答案: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具有如下特点: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如前所述,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此人身保险合同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属于定额保险。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来确定。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是采取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对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加以明确。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间都比较长,特别是人寿保险,其保险期间通常在五年以上,有的险种长达几十年甚至终生。

第2题:

论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特征: (1)是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 (2)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3)是由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以及法律明确规定不论有无过错均构成侵权行为的行为; (4)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5)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第3题:

论述债的概念、特征和要素


参考答案:1.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 特征:(1)债反应财产流转关系;(2)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3)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其目的;(4)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5)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

第4题:

部门法的概念和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1、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法律部门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和谐有序的法律体系。
2、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不同,各自相对自成一体。
3、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由于划分的原则和标准不完全相同,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又是相对的,因此,部门法及其结构和内容也会变动。
4、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首先是根源于一定的客观的社会关系,但也有人们尤其是立法者的主观活动的注入。

第5题:

论述新型媒体的概念和类型,以及它们的优缺点。
(1)策划人使用新型媒体,能够达到选择性更强的受众,获得比传统媒体更大的冲击力。另一个特点是他们通常让媒体策划表现出更多创意的手段。新型媒体技术比传统媒体技术更有创新精神,更有趣。在将广告客户的信息传递给特定目标对象群的过程中,更为有效。
(2)包括定点投放媒体、数据库媒体、跨媒体。定点投放媒体的优势在于,人们可以再有关产品和服务出现的区域看到广告。因此,对受众来说较之在其它没有相关背景的场合下看到广告更有意义。
(3)缺点是不想传统媒体一样随时可得,及时性削弱,没有标准的测量方法。数据库媒体能帮助客户减少广告的浪费。跨媒体是整合经过选择的若干媒体帮助客户到达目标受众。
(4)优势是千人广告成本低,缺点是跨没体价值无法准确评估。

第6题:

论述安全评价基础资料信息的概念和内容。


正确答案:

第7题:

论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答案:
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对促进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到底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不但主体资格要合法,而且债的行为也要合法,这不但是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要求,也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关系的要求。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债权或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不享有合法债权,就不存在债权人代位权。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这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履行期,债务人就不能对其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也就不存在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履行期是否届满,应依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关于履行期限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或履行期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应认定经过了合理的时间,可以认定是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法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至于原因如何可以不予考虑,对此法律亦未要求债权人就此承担举证责任。而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需对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造成不能实现的危险。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性条件。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是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一个法律约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因此只有当自己的债权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才能行使代位权。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有一定限度的,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如果超过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而行使代位权,就是对债务人权利的侵害。

第8题:

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是根据( )为标准对法律概念进行的划分。

A.法律概念的内容

B.法律概念所描述的对象

C.法律概念所设计的因素

D.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


正确答案:D

第9题:

论述独立悬挂的概念、作用和特点以及应用?


正确答案: 每个车轮单独通过一套悬挂安装于车身或者车桥上,车桥采用断开式,中间一段固定于车架或者车身上;此种悬挂两边车轮受冲击时互不影响,而且由于非悬挂质量较经;缓冲与减震能力很强,乘坐舒适。各项指标都优于非独立式悬挂,但该悬挂结构复杂,而且还会便驱动桥、转向系变得复杂起来。采用此种悬挂的有下面两大类车辆:轿车、客车及载人车辆以及越野车辆、军用车辆和矿山车辆。

第10题:

论述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一、执法的概念
执法即法律执行,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包括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狭义上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执法的特征
二、与司法等相比较,执法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 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
执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法律或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才能作为执法的主体,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构成执法的主体。
(二)执法依据的多样性和等级性   行政执法的依据可以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行政规章,也可以是条约、行政协定,或者是行政规定和行政命令,或者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决书。它们之间的效力层次、等级不同,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或者与之原则抵触,
(三)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
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实行全方位的组织和管理的行为,它涉及社会、经济等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外交、国防、财政、文化、教育、卫生、科学、工业、农业、商业、交通、建设、治安、社会福利、公用事业等各个领域,内容十分广泛。特别在现代社会,社会事务愈加复杂,行政管理的范围更为广泛,执法的范围也日益扩大,执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日渐深刻。
(四)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
行政机关执法与司法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居间裁判不同。在执法中,行政机关与企业、公民等行政相对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既是一方当事人,又是执法者。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居支配地位,其意思表示和处分行为对于该法律关系具有决定的意义。执法行为虽然是双方或多方的行为,但仅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决定而成立,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同意。例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命令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等。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调解、行政指导、行政契约等部分执法行为不具有单方面性。
(五)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
法律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全面组织和管理的一项权力,又是国家行政机关所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一种职责。因此,国家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一般都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去履行职责,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在执法中,国家行政机关大多必须主动采取各种措施,选择各种方案,广泛开展工作,使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普遍的贯彻执行。依相对人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虽然在程序启动上是被动的,在决定实质性内容时,执法机关仍然是主动的。执法活动的主动性还表现为行政的能动性,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执法机关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六)执法程序具有效率性
国家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心所欲、任意行政。由于执法要处理较多急迫的问题,如果拖延耽搁,就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在执法的程序设计上更强调迅速、简便、快捷。执法同样要追求公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但总体上更注重效率,这在程序方面更为明显。当然,由于执法行为的多种多样,有些执法行为(如紧急行政行为、即时强制行为等)的程序可能更偏重效率:有些执法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裁决行为等)的程序可能更注重保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