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69房地产法

2010年6月,某市居民陆某通过金某介绍,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将自己的3间平房卖给王某。金某建议王、陆二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但王、陆二人认为,有中间人证明就行了,过户手续可办可不办。于是,王某在交付给陆某35万元购房款后,就搬进陆某的3间平房居住。2011年2月,该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通知王某搬出其所居住的房屋,自行另找住房,理由是:市里准备兴建老年人福利院,王某居住街区平房所在地属于被征收的范围。王某将此事告知路某后,陆某即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声明王某居住的住房是自己的,自己现在住房紧张,要求房屋征收

题目

2010年6月,某市居民陆某通过金某介绍,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将自己的3间平房卖给王某。金某建议王、陆二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但王、陆二人认为,有中间人证明就行了,过户手续可办可不办。于是,王某在交付给陆某35万元购房款后,就搬进陆某的3间平房居住。2011年2月,该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通知王某搬出其所居住的房屋,自行另找住房,理由是:市里准备兴建老年人福利院,王某居住街区平房所在地属于被征收的范围。王某将此事告知路某后,陆某即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声明王某居住的住房是自己的,自己现在住房紧张,要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拆除住房后,给自己另行安排住房。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答应了陆某的要求。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与陆某买卖的3间平房的产权是否转移?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王某与陆某买卖的3间平房的产权不发生转移。因为根据《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时办法》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王某与陆某买卖的3间平房的产权未经登记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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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将其私有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届满之前,张某又将房屋出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王某要求李某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居住。王某的要求( )。

A.合法,因为房屋所有权已发生移转,原租赁合同失效

B.不合法,原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权继续使用房屋

C.合法,王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支配其财产

D.不合法,因为原租赁合同的期限未届满,张某不能将房屋出卖给王某


参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2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二人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很快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在陈某付款当天办理了过户登记。王某后来醒悟,向法院申请撤销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问题: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享有。《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有权。《物权法》规定,当三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虽未办理抵押登记,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有效抵押合同,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无权。《物权法》确定了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与其原因相分离。王某受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但陈某已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王某因此所受损失,可以请求张某赔偿,但无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第3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l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l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问,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问,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有效。该6问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从上述分析可知.该6间房屋属于张某、王乙、王小甲的共有财产。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该协议有效。
(3)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据此可知,曹某所购买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曹某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入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知,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菜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本题中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故曹某履行不能。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将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该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故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4题:

王某于6月份从刘某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交钱后因王某急于出差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因该地段开发,房价急涨,刘某遂将该房屋卖给了张某,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3个月后回来,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三方就产权问题发生纠纷。关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同时可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B:王某,但不能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C:张某,但王某可以向刘某要求赔偿损失
D:刘某,但要向双方返还购房款

答案:C
解析:
房屋是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依法登记后才能取得完全的法律效力。王某虽然与刘某签订购房合同并且交付购房款,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故该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张某与刘某达成协议后办理了产权过户,属于合法的产权所有人。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让出房子,只能依照购房合同要求刘某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第5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一套房屋,只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未经李某同意,私自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李某得知后要求王某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王某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李某可以要求王某返还房屋

答案:B,C
解析: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合同是有效的。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王某不知情,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构成善意取得,李某无权要求其返还房屋。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第6题:

张某与王某约定,王某将汽车无偿转让给张某,条件是张某将自己的房屋无偿提供给王某居住,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是: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无名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支付价款,本题中王某将汽车转让给张某,张某并不支付价款,而是以房屋无偿租赁给王某居住作为对价,所以不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75条规定,互易合同是双方均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张某并未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王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题中王某并未支付租金,而是用无偿转让汽车作为对价,所以不是租赁合同。本题中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不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有名合同,而是无名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

第7题:

王某于2017年12月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来王某因个人融资需要,将该套房进行抵押。张某居住了房屋3个月后,因个人原因,在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刘某。关于张某转租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与刘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张某在租赁期限内转租房屋,应当经王某书面同意
C.转租期间若王某与张某的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D.转租合同约定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王某与张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
E.张某在租赁期限内转租房屋,无需告知王某

答案:A,B,D
解析:
房屋转租一般是指商品房屋转租。商品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商品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转租要求有:①转租的房屋必须合法,禁止出租房屋的情形也适用于转租的房屋。②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③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期限。A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8题:

赵某和李某签订合同,将自己的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李某当即交付了价款,赵某将房屋交付给李某,5天后,赵某又将此些房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并与王某一起去办理了过户登记,赵某要求李某腾房,但遭到拒绝。

请问,本案中,李某对该房屋是否具有所有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中李某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成立要件,本案中李某虽然交付了价款,但是没有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在法律上是不承认其所有权的,所以,李某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


第9题:

王某于2011年准备建造一栋二层共220平方米的楼房。因资金不够,遂向邻居胡某借款,双方达成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借给王某5万元盖房,1年后若王某不能归还本金及利息,则房屋为双方共有,各人得一半房屋,房建成后王某无力偿还,便将二层楼给胡某使用,但王某在产权登记时,仍登记为自己单独所有。胡某提出要按协议分割房屋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王某表示同意,但一直未去办理。王某的妻弟郭某得知此事,要王某把房屋以15万元卖给他,他替王某还款,王某表示同意并与郭某签订了转让协议。胡某得知表示王某无权出让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屋,要求法院确认王某与郭某的转让协议无效。
问:(1)此案中王某与胡某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有效
(2)王某与郭某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有效。因为双方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并不违法。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2)无效。因为郭某明知王某与胡某存在争议纠纷,并且王某无权处分属于胡某的那一部分,王某在已与胡某有协议、并将房交胡某使用、答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与郭某签订卖房协议,应属恶意串通行为。

第10题:

王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几处房屋的安居理财险,被保险人均为王某,以下房屋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赔付的是()

  • A、王某与儿子共同居住的房屋
  • B、王某租赁的用于居住的房屋
  • C、房产证登记的户主为王某现居住的房屋
  • D、王某承保前已经卖给李某的房屋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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