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2008年12月1日,未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抵押的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张某,并托关系给张某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公司知道后表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B、张某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取得

题目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2008年12月1日,未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抵押的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张某,并托关系给张某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公司知道后表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B、张某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 C、若张某提供保证担保且乙公司接受,乙公司对该房屋的抵押权消灭
  • D、若张某提出代为清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公司不得拒绝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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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与李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约定,张某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出资。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候,就张某的出资在T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公司成立后,张某未将该房屋过户给公司。公司一直将该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公司成立后一年左右。张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向公司主张返还房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有权对公司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B.公司可以所有权对抗王某的主张

C.王某不能向张某主张违约主张

D.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1)王某获得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因此可以对占有该房屋的公司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故A正确。(2)股东以房屋出资的,应当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因李某并未办理该转移手续,故公司从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不能以所有权对抗王某的返还主张。故B不正确。(3)而张某虽依买卖合同,为王某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但并未履行移转占有的义务,故仍然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4)在出资人和公司而言,出资人负有如实出资的义务,此为法定义务;在出资人相互之间,则互负履行设立合同的义务,此为约定义务,违反该义务,才构成违约责任。因此张某应对其他如实出资的股东而非向该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故D项错误。

第2题:

李某与甲公司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成后,甲公司未经李某同意,将该商品房抵押给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关于该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乙公司可以取得抵押权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无效,乙公司可以取得抵押权
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乙公司不能取得抵押权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无效,乙公司不能取得抵押权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抵押权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登记=不动产抵押权生效。另外,《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据此可知,预告登记只制约物权处分权的生效,不制约合同的生效。因此,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但是由于预告登记的存在,乙公司不能取得抵押权。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甲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丙以50万元购买了甲的房屋,因为该买卖行为未经乙同意而无效。()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周某欠陈某200万元,周某以自己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杜某以价值100万元的汽车抵押担保。邹某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的方式,但约定邹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周某还清本息时为止。现周某未对债权人陈某履行200万元的到期债务,当事人未对陈某应如何行使权利作出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陈某应当首先对周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B.陈某未经杜某、邹某的同意不得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
C.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杜某仅对1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D.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邹某仍须对2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A,C
解析:
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76条,在混合担保中,若当事人未约定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和保证债权的顺序,若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抵押或质押,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以自己财产设立的抵押权或者质权实现债权。故A选项正确。 B.错误。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质权人放弃质权的行为,均属单方法律行为,依照抵押权人、质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完成,无须他人的同意,故B选项错误。 C.正确,D错误。根据 《物权法》第 194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的抵押权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将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免除自己的担保责任。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

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答案:B,D
解析:
【考点】合同效力【详解】乙、丙所签订买卖合同满足合同生效要件,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只是该约定并不当然拘束第三人,该条款本身并不无效,其更不影响合同效力。
【考点】担保并存的权利行使【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动产抵押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所以汽车抵押即使未登记亦成立。乙就丙公司的债权享有第三人设定的抵押权及保证债权。《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考点】善意取得【详解】张某以逃避被实现抵押权的目的将汽车赠与给刘某,该行为可以被撤销。张某以汽车出资,同钱某设立丁公司,属于合法有效行为,丁公司作为善意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即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拥有汽车的所有权。
【考点】机动车事故责任【详解】第三人造成侵权行为发生的,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应当由摩托车车主承担对赵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考点】无因管理;无权处分【详解】方某作为公司驾驶员,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公司维修汽车,其委托丁公司修车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但方某并没有持有授权委托书等表见事由,不构成表见代理,构成无权代理。其未处分丁公司的财产权益,不构成无权处分。所以,正确选项为AB。
【考点】表见代理;自己行为;留置权【详解】方某以自己的名义与庚公司签订坐垫买卖合同,应当由其自行向庚公司支付坐垫费。方某的汽车委托戊公司维修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被管理人丁公司应当支付因管理行为产生的债务。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权的成立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现方某已取走汽车并交付丁公司运营,戊公司不得留置。所以正确答案为AC。

第6题: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正确答案:BD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价值100万元。乙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逐找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对1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对10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与物保的关系问题。依照《担保法》规定,在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况下,由债务人提供物保的,保证人仅在物保价值范围之外承担保证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8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自己的房屋设定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同时,丙公司为乙银行的债权进行了保证担保。时至2005年8月5日,乙银行行使下列权利,哪些法律不予支持?( )

A.请求甲公司偿还贷款2000万元

B.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以清偿自己的债权

C.请求丙公司承担2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D.首先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不足部分请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保证责任的免除
「解析」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问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据《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从本案看来,B项中的抵押担保不能行使。而对于丙公司,其保证担保期限已过,不再承担责任。因此ABCD项错误。

第9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
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本题应选A项。

第10题:

下列情况会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有:( )

A.张某将自己的一间商铺出售给杨某并为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二人为了少交税通过阴阳合同的形式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后被法院认定无效
B.甲公司为获得乙之借款,特以自有的厂房向乙办理了抵押手续和房屋预告登记,后乙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于是免除了甲公司对其的债务和担保
C.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正在开发的楼盘整体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在楼盘竣工并能进行不动产登记1个月后,该预告登记因未申请登记而失效
D.范某向吴某谎称其位于某地段的房屋闹鬼而诱使吴某将自己位于该地段的房屋以低于市价40%的价格卖给了范某并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后该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解释(一)》规定的导致房屋预告登记失效的各种情形。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20条第2款所称的“债权消灭”。因此,本题中的ABD三个选项都属于不动产物权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以及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债权的情形,故当选。而C选项不符合《物权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登记的情形,故C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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