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

试论《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题目

试论《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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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唐律疏议》所反映的礼法融合思想。


参考答案:

《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十分丰富,它总结了历代德刑体系的理论,完善了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思想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1)“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2)封建纲常法律化
《唐律疏议》的制定,以“三纲”为原则,“一准乎礼”,“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法律条文及疏议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礼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3)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唐律是一部等级特权法。它将人们分为不同的等级,并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不同法律地位。
综上所述,唐律集历代礼法融合经验之大成,礼法融合已臻完善,因此,它成为宋、元、明、清各代法典的蓝本。唐代统治者在认识上把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在儒家思想原则上完全统一起来。它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的法律化已接近完成。


第2题:

《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A.等级特权思想

B.宗法伦理思想

C.德主刑辅的思想

D.维护皇权的思想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试述《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并且谈谈自己的感受。(要求有自己的观点,不能雷同)


参考答案:

《唐律疏议》:是指唐初经几代统治者修纂完成的法典。它以《武德律》、《贞观律》为基础,永徽时又作《律疏》解释律文,后人合其为一体,称之为《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十分丰富,它总结了历代德刑体系的理论,完善了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思想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1)“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议》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把法律的功效和礼义道德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礼的精神完全溶化在法律条文中。礼法结合在《唐律疏议》中已达到了十分完备的程度,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法律化的完成。
(2)封建纲常的法律化。《唐律疏议》的制定,以“三纲”为原则,“一准乎礼”,“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法律条文及疏议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礼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唐律疏议》把"三纲"法律化、制度化。凡是反对"三纲"的,均被认为触犯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列为"十恶"大罪,是刑罚打击的重点。
(3)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唐律是一部等级特权法。它将人们分为不同的等级,并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不同法律地位。
综上所述,唐律集历代礼法融合经验之大成,礼法融合已臻完善,因此,它成为宋、元、明、清各代法典的蓝本。唐代统治者在认识上把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在儒家思想原则上完全统一起来。它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的法律化已接近完成。


第4题:

《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1)德主刑辅,以礼率律的思想。
2)维护封建皇权的思想。
3)等级特权思想。
4)宗法伦理思想。

第5题: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 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 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
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 的影响


答案:B,C
解析:
. A项不正确,张斐、杜预是晋代的律学家,他 们所注释的是《晋律》,而不是《唐律疏议》,只是他们所作 出的成就被《唐律疏议》所吸取。D项错误,《武德律》产 生于《唐律疏议》之前,《唐律疏议》不可能对其产生影响。

第6题:

《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主要包括()

A.等级特权思想

B.宗法伦理思想

C.维护皇权思想

D.德主刑辅,以礼率律的思想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唐律疏议》唐律中原称为()。

A.《律疏》

B.《唐律疏议》

C.《永徽律疏》

D.《大唐律疏》


参考答案:C

第8题:

简述《唐律疏议》“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


参考答案:

(1)德礼是行政教化的根本,刑罚是行政教化的表现;
(2)德礼和刑罚对行政教化之不可缺少。
(3)礼的精神已经完全熔化在律文之中,体现了礼主刑辅,礼法相结合的思想。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唐代统治者将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在儒家思想原则上完全统一起来,长孙无忌在《唐律疏议序》中将德刑关系概括无“本”与“用”的关系,即原则与手段的关系,将礼的精神完全融化于律中,礼之所许,律亦不禁,礼之所禁,律亦不许,它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的法律化已接近完成。


第9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B.《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C.《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D.《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答案:B,C
解析:
【详解】
A项混淆了隋唐立法的时间顺序。隋唐时的立法顺序为:《开皇律》、《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唐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的完备标志 着中华法系的成熟。在整个中国封建法制史上唐律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唐律的立法 思想、原则、篇章体例、法律内容都集前朝立法之大成,同时唐律又对后世的立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自汉武帝开始,中国封建法律开始了儒家化的过程,贞观年间,因为对于礼法关系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所以在《永徽律疏》编订时就确立了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原则。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唐律“一准乎礼”。D项不正确,它混淆了晋朝的《泰始律》与《永徽律疏》。《泰始律》是晋武帝泰始三年(公元267年)完成、次年颁行全国的一部法律。这部法律由张斐、 杜预作注释,为晋武帝首肯从而具有了与律文同等的法律地位,《泰始律》又称为 “张杜律”。

第10题:

《唐律疏议序》中提到"(),刑罚为政教之用",体现了唐律中儒法合流的思想。
德礼为政教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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