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病调离”是指凡患有()、()、()、()、()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1题:
A、应每年至少进行体检一次,患有精神病应调离制剂室
B、应每年至少进行体检一次,患有心血管疾病应调离制剂室
C、应每年至少进行体检两次,患有精神病应调离制剂室
D、应每年至少进行体检两次,患有心血管疾病应调离制剂室
E、应每年至少进行体检两次,患有糖尿病应调离制剂室
第2题:
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当将其调离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3题: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
第4题:
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的工作。
第5题:
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疯病以及其他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6题:
第7题: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第8题:
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9题: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10题:
什么是“五病”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