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西晋户调式的内容即占田制、()、品官占田荫客制.
第2题:
简述西晋士族形成的主要途径。
西晋的士族豪强多渊源于汉魏,它形成主要有两种途径:
(1)出生于官僚。汉末以来“九品官人法”普遍推行,州郡大中小中正皆有当地土著士族担任,九品的评定抄纵在他们手中,于是官品的升降大都凭借“士籍”,形成了累世公卿的局面。
(2)出身于商人。富商大贾往往是大土地的占有者,他们利用血缘关系的纽带组成宗法性共同体,依附于他们的农民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得到加强。西晋时,政治上继续获得特权逐渐形成世家大族二转化为士族。
第3题:
户调式是西晋时基本经济和财政制度,它包括()、()和品官占田荫客制。
第4题:
简述西晋的门阀政治。
西晋王朝是在世家大族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西晋政权建立起来以后给这些世家大族很多特权,从而形成了“门阀政治”。门阀即世家大族的标志,称“世族”,“势族”或“士族”。门阀士族即在政治上世代担任职闲望重的清要之官,在经济上广占田产,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的世家大族。门阀政治即依靠豪强地主所进行的政治。门阀政治的特点是:
1、门阀地主可以世代为官,且担任职显位高的清要之官。
2、门阀士族依靠政治特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各种特权。
3、门阀制度之下的腐朽政风。由于政治上实行门阀政治,滋长了腐朽之风,西晋的官僚贵族、豪强地主凭借各自的经济实力竞相攀比。这种奢侈和贪图安逸之风败坏了吏治,并加剧了阶级矛盾,也成了西晋短期而亡的原因之一。
第5题:
简述西晋的占田思想。
280年晋灭吴后,颁布了占田课田制。同时还规定了各级官吏按官品亲属、荫佃客、衣食客等。
占田政策反映的经济思想主要有:
第一,反映了阻止土地兼并的限田要求。
第二,维护土地小私有经济。占田思想虽不反对大土地所有制,却希望土地小私有制能占优势地与封建大土地制同时并存。
第三,占田制规定占有田地的最高限额与最小耕种面积,还有免租土地以鼓励垦荒。
第四,以劳动力为条件为分配土地和财政征课的基础。劳动力不仅有正丁和次丁之别,正次丁还有男女之别,这是按劳动力强弱以规定租税负担的思想更加鲜明。
第6题:
占田、课田和户调制
西晋的土地、田租和赋税制度。魏末晋初,在屯田制逐渐破坏的情况下,中央两次下令废除屯田制,原屯田官转为郡县地方官,屯田民则变成郡县的编户。太康元年(280),西晋统一全国后,颁布了占田、课田和户调令,实行新的土地,田租和赋税制度。占田、课田令规定:每一男子占田70亩,女子30宙。丁男课田50亩,丁女20亩(男女16~60岁为丁);次丁男25亩,次丁女不课田(男女13~16岁、60~65岁为次丁)。占田数,是国家允许农民占有土地的限额,不是由国家授予农民的土地数。国家限制农民占田不得超过这个限额,而实际上能否达到这个限额则不管。课田数,是农民必须缴纳的田租的田亩数,每年每亩田租8升,50亩为4斛。边远地区不实行课田的少数民族分三等缴纳:稍远者每户每年交“义米”3斛,较远者5斗,绝远者每人钱28文。户调令规定:丁男为户主者,每户每年交绢3匹,绵3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主者,交丁男户的一半;边远郡县交三分之二,最远者交三分之一;少数民族交“寳布”1匹,远者1丈。西晋土地租赋制度承袭曹魏而对小农的剥削明显加重,田租由曹魏每亩4升增至8升,户调由每户绢2匹、绵2斤增至绢3匹、绵3斤。不仅如此,曹魏田租承担者是确实拥有私有土地的小农,而西晋小农不管是否拥有50亩土地,却都要交50亩地的田租,丁口越多,田租负担越重,这是不利于小农而有利于豪强大族的政策。
第7题:
简述占田的评价?
司马氏政权公布了占田制,其中除规定贵族与官僚占田数的级差限额外,规定农民占田以丁为标准,“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晋书·食货志》)。占田制曾否实行尚有争论,但作为一种土地思想却反映了阻止土地兼并的限田要求,并体现出比前代更为具体的法令规定。但占田制丝毫没有触动世族大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如作为一种土地分配制度来理解,它只有取得土地的规定而无还田规定,也是其重要缺陷。
第8题:
占田、课田
第9题:
简述近代中国经济思想的田制论。
土地问题是中国历代政府和思想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龚自珍提出农宗论,企图用宗族关系来缓和地主和农民的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洪秀全以平分土地为解决土地问题的理想方案。主张通过减租来减轻农民痛苦的有陶煦和钟天纬。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批评了地主的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主张平均地权,土地国有,将这一政策作为防止中国经济发展后发生社会革命的主要保证。孙中山晚年还进一步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刘师培在参加同盟会期间批判了历代地权的失平,提出了“农人革命”的主张。章炳麟起初赞成平均地权,后来仅主张在人口适中的地区进行均田。孙中山的土地国有主张曾受到梁启超的抨击,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论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