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请简述日本*行政制度改革
第一,二战后改革1945年。战后处理、战后调整、基本自立。
第二,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改革,1955年
第三,经济低速增长时期的改革,70年代末。
第四,90十年代后的改革。
略
第3题:
第4题:
请阐述可靠性研究的意义。
第5题:
简述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6题:
简述日本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日本现代法律制度是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和日本固有法的某些制度三者的结合。战后40多年来,通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日本的法律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是由原来属于罗马日耳曼法系演变成为兼有罗马日耳曼法系与英美法系特色的混合法系。造成这种变化的直接原因,是在美国单独占领之下,美国法成了日本移植和学习的主要对象。另外,日本因有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制度,如调停与和解制度也同时并存并获得发展。这三者的结合,就构成了日本当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第7题:
请简述我国可靠性发展的重要历史节点。
第8题:
请简述土地财产制度的特点?
第9题:
什么是召回及召回制度?
第10题:
最早实行汽车召回制度的国家是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