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社会学

社会制裁的原则包括()A、罪刑对等B、刑罚效力C、文明与人道D、不冤枉一个好人和不放掉一个坏人

题目

社会制裁的原则包括()

  • A、罪刑对等
  • B、刑罚效力
  • C、文明与人道
  • D、不冤枉一个好人和不放掉一个坏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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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贝卡利亚是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他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了很多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些原则包括( )。

A.惩罚和改造相结合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D.刑罚人道化原则


正确答案:BCD
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第2题:

关于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之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据此ABC正确,D项的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第3题:

1764年约翰·霍华德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罪刑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


正确答案:×
《论犯罪与刑罚》是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提出的。

第4题:

下列做法中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A.重法效力溯及既往
B.法律规定不确定的刑罚
C.适用行为后的轻法
D.适用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事后法,即禁止事后重法溯及既往,A选项说法错误。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确定犯罪与刑罚的规范必须明确,排斥绝对不确定刑,B选项说法错误。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事后重法溯及既往,但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轻法可以溯及既往,C选项说法正确。罪刑法定原则,排斥习惯法,禁止类推解释,D选项说法错误。

第5题:

(2006年真题)下列做法中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
A.重法效力溯及既往
B.法律规定不确定的刑罚
C.适用行为后的轻法
D.适用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从表面上考查罪刑法定原则,实际考查法律的溯及力与罪刑法定的关系。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和刑罚都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也不受罚。因此该原则表现为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三方面,由此可见,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刑罚,适用类推解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法有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具有约束力,由此可知法有溯及力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因为既然行为时的法律还没有作出规定,就不该对其定罪量刑。但是刑法之所以规定轻法具有溯及力,完全是从保护行为人的角度出发的,它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例外,严格地说它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而不是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从罪刑法定本身不能得出轻法有溯及力。当签重法效力溯及既往肯定是违背这一原则要求的。

第6题:

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正确答案:BCD

第7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正确的说法是:

A: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司法的原则,不是立法原则
B:犯罪与刑罚只能由法律规定,因此排除犯罪性事由只能由刑法明文规定
C: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价值理念是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
D:不违反行政法、民商法的行为当然也不违反刑法

答案:C,D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不仅是刑事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A错。“肯定”罪与罚必须是法定的,但排除罪与罚则未必,“超法规”的排除犯罪性事由如被害人同意、义务冲突等,B错。

第8题:

刑法是规范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我国刑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有()

A、罪刑相适应

B、不溯及既往

C、罪刑法定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参考答案:ACD

第9题:

1997年刑法典确立了与1979年刑法中类推制度相对立的原则,即(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刑罚人道主义原则


答案:A
解析:
【详解】
这道题涉及我国现行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刑法即1997年刑法确立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是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其中,罪刑法定原则与1979年刑法中的类推制度相对立。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变化,其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其二是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其三是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辞或模梭两可。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刑法》第13条对犯罪的定义,为区分罪与非罪行为确立了总的标准。(2)《刑法》第14条至第18条明文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认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规格和标准。(3)刑法分则条文对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作了明确规定,为认定各种具体犯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4)在《刑法》第32条至第35条中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即5种主刑、3种附加刑以及对犯罪的外国人单独适用的附加刑,为依照法律处刑提供了根据。(5)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包括《刑法》第61条规定的一般量刑原则以及具备各种法定情节的量刑原则,如自首、累犯等。(6)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对具体犯罪的正确量刑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标准。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中的适用表现为:(1)司法机关在具体办理个案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严格按照刑法明文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以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为指导,准确认定犯罪,恰当判处刑罚,不得偏离法律条文的规定滥定罪、滥处刑。(2)司法机关在忠于法律规定的原意和符合法律规范含义的范围之内正确进行司法解释,指导具体的定罪量刑活动,不得用司法解释任意修改、补充或变更立法内容,不得脱离法律条文的规定去创制新的法律规范。换言之,不得以司法解释代替刑事立法。选项D不正确,我国刑法中未明确规定刑罚人道主义原则。

第10题:

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写道:“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的暴行,刑罚应当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的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这段话包含的刑罚的原则和理论有()。

  • A、罪刑相适应
  • B、罪刑法定
  • C、刑罚人道化
  • D、刑罚的公开性
  • E、刑罚的及时性

正确答案: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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