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执法考试

甲与其嫂乙有仇,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生病之时,甲煮好一碗面条给乙后离开。乙怀疑面条有毒,而将该面条给前来玩耍的邻居小孩丙食用,丙食后2小时死亡。本案中()A、甲有杀丙之间接故意B、对乙而言,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乙有杀丙之间接故意D、对丙而言,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题目

甲与其嫂乙有仇,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生病之时,甲煮好一碗面条给乙后离开。乙怀疑面条有毒,而将该面条给前来玩耍的邻居小孩丙食用,丙食后2小时死亡。本案中()

  • A、甲有杀丙之间接故意
  • B、对乙而言,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 C、乙有杀丙之间接故意
  • D、对丙而言,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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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意图杀害某乙。某日,某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某乙的住处,意欲杀某乙。途中,某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家中,躺下休息。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甲和乙经登记结婚后,乙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的是:()

A:甲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存款十余万、若干套住房,婚后乙发现均为谎言
B:在甲的父亲弥留之际,为完成父亲的心愿,甲雇乙与其登记结婚,但名为结婚,实际并没有履行婚姻义务,但后来甲父亲逐渐康复,乙欲撤销婚姻
C:甲趁乙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使乙迫于无奈与其结婚
D:甲掌握乙父贪污的事实,并以此暗示乙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除非与其结婚成为一家人,乙迫于无奈与甲结婚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D选项符合题目的要求,应入选。A选项存在的欺诈,B选项串通,C选项乘人之危都不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不应入选。

第3题:

甲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不备将乙从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A
A【解析】本案中,甲对其行为的因果关系进程有着错误认识,但这种对因果关系进程的错误认识,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行为人仍然要负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第4题:

甲于傍晚跟踪仇人乙,意图杀害乙。甲趁乙不备用刀朝乙的背部猛刺数刀,致当场昏迷,甲见乙没有呼吸,误以为乙已死亡,为消灭罪迹,将乙“抛尸”于小河中。鉴定,乙是溺水窒息死亡。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
A.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
B.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
C.对目标的错误认识
D.对犯罪工具的错误认识


答案:B
解析:
【精解】认识错误包括对法律的认识错误和对事实的认识错误。一般而言,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刑事责任,但是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可能影响刑事责任。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包括对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目标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认识错误。本题中甲以为乙是因为自己的刺杀行为而死亡,而实际上乙是因为溺水窒息死亡,属于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故选B项。

第5题:

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某日趁乙不备将乙从跨江大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甲的行为:()

A.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B.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C.是意外事件
D.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对具体因果过程的认识错误问题。对具体因果过程的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对犯罪的定性和犯罪形态。

第6题: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

A.牵连犯

B.法条竞合犯

C.想象竞合犯

D.连续犯


正确答案:C
解析: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法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的法律条文的情形。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法条竞合犯不属于罪数形态的表现形式,因而可以不予考虑。至于牵连犯和连续犯,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存在多个犯罪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只有一个,因而不属于牵连犯和连续犯。甲基于炸死乙的意图,存在两个罪过(杀人的直接故意和放火的间接故意),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而触犯了两个罪名(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这属于想象竞合犯。

第7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第8题:

甲与乙有仇。一日甲得知乙为一已婚男子的情妇,即趁同事聚会之际公开宣扬此事,并当众羞辱乙。乙羞愤难当,回家后自尽。甲的行为构成:

A.侮辱罪

B.诽谤罪

C.诬告陷害罪

D.报复陷害罪


正确答案:A

第9题:

以下行为构成犯罪的是?
A.甲故意将空枪给乙,让其杀害丙乙对着丙开了枪,但由于枪里无子弹,丙毫发无损

  B.甲试图投毒杀害乙,但由于误将白糖当成毒药,乙喝后毫发无损

  C.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乙趁机逃脱,毫发无损

  D.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欲继续开枪时,见乙苦苦求饶,念及昔日情分,弃枪离去,乙毫发无损


答案:C,D
解析:
CD。如果犯罪根本不可能实现,就叫不能犯,不构成犯罪,因为根本不能危害法益。CD都已构成犯罪。C未遂,D中止。

第10题:

甲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不备将乙从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甲的行为(  )。
A.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B.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C.是意外事件
D.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
【精解】根据刑法理论,对于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一般不影响刑事责任。所以,对于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故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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