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到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陈某打成轻伤。公安机关传唤了陈某,陈某称他与张某是朋友,是闹着玩不小心弄伤了张某。公安机关遂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向张某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张某可以()。
第1题:
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他未与陈某协商,委托去日本的朋友买回陈某要求购买的摄像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拒收摄像机
B.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的行为是为了陈某的利益
C.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同事买回的摄像机符合陈某的要求
D.该摄像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与陈某分摊
第2题:
第3题:
陈某与邻居刘某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厮打,被接警到此的民警杨某将A带到县公安局某乡
派出所。陈某因态度不好,被杨某殴打致死。陈某的父母双在,妻子因病逝世,生有一儿一女。陈某有一个姐姐和弟弟。陈某的弟弟及其妻子因车祸双亡,但遗有一女(10岁),一直由陈某抚养。请回答 98~100 题:
第 98 题 下列选项中有权依法要求行政赔偿的是:( )
A.陈某的父母
B.陈某的子女
C.陈某的姐姐
D.陈某的侄女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2岁,工人。
陈某与张某平时关系不错,后因受他人挑拨,陈对张产生了强烈不满,于是就寻机报复张。陈某经了解知道了张某经常走的路线和时间,便到商店买了一把三角刮刀,决心给张某“放放血”。一天夜里,陈某身带三角刮刀,藏在张某经常经过的道路旁边,等候张。但是,张某这天被朋友叫去喝酒,晚上没有回家。陈某白等了一个晚上,没能实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后陈某因盗窃案发,被逮捕后供述了上述行为。
请根据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理论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1.陈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答“犯罪预备”或“犯罪预备形态”亦可)
2.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
在客观上,
第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第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主观上,
第一,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第二,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即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行为人是否已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而行为人停止继续犯罪是否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则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关键。
3.本案中,陈某为了达到给张某“放放血”的目的,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了解张的回家时间、路线,购买三角刮刀,并在张回家的路上守候等等,但所有这些行为只是为实施犯罪所作的准备,而不是犯罪的实行行为。
因为,不论陈某想给张某“放放血”是指伤害还是杀害,其实行行为都必须是对张某身体的实际加害行为,但实际上陈某并未实施对张某的实际加害行为,所以,陈某的行为只能认定为犯罪预备行为而非犯罪实行行为。同时,陈某未能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张某被朋友叫走没有回家这一出于陈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被迫的而非自愿的,因而,陈某停止继续犯罪的行为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综上所述,陈某的行为既非犯罪未遂亦非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
第7题:
第8题: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胨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2007年试卷二第35题)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第9题:
第10题: